相比前几天看的动画所要带给观众的感动,我刚刚无意中从电视上看到的一部电影更加感人肺腑,虽然他们操的语言对我来说是绝对的陌生。我在说的,是菲律宾在2000年的制作——“Anak”,我不清楚这个词是不是和我们的国语(马来文)的Anak意思相同,但是这部电影在西方国家是以“The Child”作为片名,所以应该是可以译为“孩子”。我不是从开头开始看的,但是从中间开始看也未必不明白之前说些什么,因为在那一刻故事才算开始进入高潮。看完回来后从Google那边搜到一些关于这部电影的Plot Summary还有一些相关资料,虽然不能够完全了解我开始看之前发生什么事,但是也聊胜于无啦。
这次放假要做什么呢,感觉上会很忙。首先需要做的就是把家里的两部电脑给他refresh一下,但是首先必须先去购买一个2.5″HDD的external case,然后就要麻烦我已经阵亡的notebook吐出那块HDD出来给我用一阵子。需要做的就是把电脑内的一些资料备份出来,然后就轮流reformat一下再去tweak它们的settings。给office work用途的那部可能会分一部分出来开多一个profile给小妹用,这样就不用担心她搞砸里面的资料。至于我现在用着的这一部,就会重新把它弄美美咯(呜呜呜,好想念我以前修饰到美美的laptop windows界面)。不知道安装MacOSX会不会很麻烦?想试试看。
注意:此乃无病呻吟之文章,不喜勿入。
生活,就像是个小孩,拿着一手满满的糖果,无时无刻,都在面对着一大堆更好吃的糖果。面对着一大堆更好吃的糖果,想要,手中却再也没有空间可以容纳。当篮子不是一个选项的时候,小孩无论如何都要首先把双手空掉,才能够再捧更多的糖果在手上。当然,小孩可以选择看不见,可以选择忽略,但是不要忘记,新口味的糖果天天都会出现,而手中的糖果也会有吃完的一天。总有一天,小孩还是得再次面对这种奇怪的状况。
本来昨天就要看的,可是时间凑不到所以就选在今天去观赏这部电影。算起来这算是我第一次买票看他执导的电影(之前看的都是小箱子内重播的),也第一次在大荧幕领教了他偏黑色的题材。本片是中法合资的一部电影,所以整部电影除了大家都熟悉的港星,还有两张外国脸孔。这是一部很专注的电影,因为从头到尾几乎没有太多的支线,一路到底都是铺陈一个复仇的故事。是的,这部电影就是杜琪峰导演的《复仇》。
在我还没开始之前,应该事先让你搞清楚为何一向走纯情路线(咦,怎么好象很多人倒下的样子?)的我会写这个题目。事实上,这个题目是由一位号称是无聊的blogger所发起的。而在他的盛情邀约之下,我不得不意思意思一下给个回复恐怕不行,于是就写了(明明自己很爱写,有题材送上门高兴都来不及涅)。其实自己真的对“性感”这两个字还没有确实的定义,而字典给的定义也略嫌广泛了一点。其实怎样定义性感是很个人的事情,或者你认为女生(我们从普通男生的角度出发)挖鼻孔的样子最性感也说不定呢?
就是那个岛,什么岛?一个完全不受污染,没有有害微生物的人间天堂。什么,你想去?你以为你是什么身份,等今晚每周一次的超级乐透吧,如果你中了保证你快乐似神仙!每当你看到你身边的朋友一个个中奖的那张嘴脸你有什么感觉?开心吧,当然啦,生活了这么多年,人家升仙你自然高兴。但是可能你不屑,只是你如果不屑也无所谓,你中了奖的话,你还是要成仙的。
如果你还未被被幸运之神眷顾的话,那么你就只好继续活在这个不鼓励任何感情,研究,思索,犹如监狱的环境。什么?很荒唐,可是这个就是The Island这部电影的背景。当一个人或者是为了别人的生存,死亡是为了延长自己,可是又不尽然是别人的生命的话,会发生什么事?一个复制人活着,是为了提供自己真身一个可以替换的器官,而且从出生到死亡,都被欺骗,那么又会是什么事?
这个故事不止探讨了很多复制人是不是真的应该被带到这个世界,而且还带出很多面人性的丑恶。你可以看到一个人为了自己的生存而不惜陪上别人的生命。你可以看到人类不停催眠自己的那一面,为了让自己青春常驻,永远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包括复制自己。关于复制人的题材永远是很令人感到有趣的一点,可惜本片虽然有皇牌在手,却不能吸引大量的票房,有点可惜。很多人拿Tom Cruise主演的WOW来相比,可是虽然同是科幻+动作片,可是内容却大大不同。
近期内,比较让大家记得的可能只有去年的GodSend吧。其实说起来两片真的有些许相似。同样是复制人,同样是复制了某部分的记忆,只是The Island的Tom Clinton记得的是真身的东西,而GodSend的Adam记得的是别人的记忆。基本上,本片是很值得去看,而且担保不会让你觉得付出的票价让你心痛,因为感官上有了很多爆破场面,而且有一些些惊悚的场面。戏中也有很多东西让你深思。Ewan McGregor的演出的确犹如坊间所说般精彩,而搭配上女主角Scarlett Johansson也蛮养眼咯,呵呵。只是女主角的脸在我看来略嫌普通,呵呵。
他現在過的生活,在外人看來無趣得猶如嚼蠟。可是如果時間軸拉長到三年前,這些人可能會看到不同的光景。至於爲什麼會成了現在這個德行,那可就要從那時候那段霧水般的情緣說起。話說在那次邂逅之前,儘管日子也不見得有多麼多姿多彩,但是至少週末夜還是鮮少一個人度過的。有時候單身久了,難不免還是有一種家人朋友無法排解的孤寂。於是爲了填滿這種虛空,都會盡所有可能去躲認識一些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