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賴騎駿馬肆意翔遊天際

窜红训练班

最近请不要随便玩文抄公的游戏,请不要随便抄我的文章(大概也没有,有的话要三思,请看看文章末端),不然的话,可以看看这个。现今blogosphere最神憎鬼厌的就是抄袭,所以如果你要以身犯险的话,你要做好的,不是要等待被人唱衰,而是比唱衰更加让人觉得网络人生充满绝望的blog衰。不过,被blog衰也有好几个好处,就是——你会很出名,出名到大家会掏腰包写一篇post来promote你的blog(网页流量是要钱的,使用免费服务如wordpress.com/blogspot除外),然后你的blog就不用愁没留言,因为大家都会很踊跃的数落你。你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文章没有被欣赏,因为大家都会引经据典告诉你那一部分跟谁人的那一篇在那个时候发的雷同,到时候雷公电母就会出现唱大戏给大家看。你看看你看看,有这么多好处,你怎么还不去随便找一个人的blog来抄?!不过千万得挺住,不要好像之前那个失败的copycat一得到流量就“嚼完松”,这样是很失败的。要相信我,就算你要“嚼完松”也要问过搜寻引擎的公司能不能放过你,不然你的blog就算入土为安,它的尸骨是不会寒掉的,它的灵魂还是会透过搜寻引擎的快取(cache)让你觉得冤魂不散。还有……

切记自己的照片要拍得越美越好,一个人成名的契机不多,所以照片要拍的美美的,不然人家要在街头用口水来敬仰你会搞错对象。搞错对象就不好了,可能人家搞不好又因此被偷拍放上youtube以巴士阿叔的模式炒作人家的名气,那么你就不小心间接让人家成名了,多么的不值,你说呢?你炒作多时,你默默无名地天下文章一大抄到头来得到的,竟然是别人因为认错你的脸孔,而声名大噪,而你却仍然寂寂无名。最糟糕的是,如果你挺不过去把blog给葬掉了,而你的照片却因此广为流传,还要被人家认错,那就真的阴功了。所以自己的照片一定要越清晰,越能反映自己的近况是最好,最好就是好像白雪不是公主一样把自己拍的美美的,然后套用白雪的文章贴上去。比如说人家白雪最近不是招人助养不幸的儿童吗?你可以把自己的大头照摆上去,然后把白雪的文章一个字不漏地抄上去,然后管人家有没有参加(反正你都原封不动把文章抄下来,包括人家的email,人家白雪自然会处理后面的事务),反正你也会因此得到爱心使者的称号不是吗?当然如果被举发的话,你也只不过会被唾弃罢了,但是至少你曾经被赞赏过不是吗?有首歌是这么唱的:“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对不对,身外物,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咯。清晰的近照除了以上功用,还能被别人用来放大,贴在门口,那么无论是什么人都不会因为这张照片去造访那个贴照片人的家,那么就不怕鬼了,你说是不是,你有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可以荣登大众的大门?人家明星哥儿的照片还只能屈就在人家房间的墙壁上,你的就已经在大门可以辟邪了,你都不好说自己没功用。更物尽其用的,就是你天使的脸孔还可以被人拿来训练准确度。看着你俏丽的脸庞,无论是弓箭手wannabe,还是在训练飞镖的新手,都不会瞄错地方,搞不好你会让我国的射击运动新秀辈出也说不定。

(公益讯息插播:白雪不是公主的助养计划不知道还有收人吗?得空可以去参加,不得空也要去看看加个油)

当然你抄了就一定要炒,如何炒作可以来我们的聚会,到处宣扬你抄的文章的特点。让其他的blogger会因为你抄了他的文章让他脸上有光,不过也可能是红光,到时候你就要预备自己被海扁。被海扁更好,你只怕自己不被扁,因为被扁还能上头条控诉,控诉自己被扁,但是千万要隐瞒自己为什么被扁,不要好像人家上了报没多少天反而被举报。到时候你就众所周知了,当然万一不小心你抄人家文章的事情扬了出去的话,你还可以成为大众的反面教材,另一个方面来看,你也成名了,而且还走入普罗大众的心中,是不是更好呢?

(公益讯息:我们正在听取大家的意见看看大家要下次聚会要有什么主题,快快参与,买定离手啊喂)

抄抄抄还有什么好处呢?那就是当你建立了相当无知的读者群后,你就可以开始操作他们的喜好了。不相信?可能有一天那个blogger斗胆揭发你抄袭的话,你的读者群就会群起蜂拥维护你抄袭的权利才子/才女的形象,到时候黑的也能变成白的,漂白水都没有你的读者厉害。到时候漂白水广告搞不好可以用你的读者群来作为构思,然后你就可以鸠收一笔钱了。不过你抄得大概没有这个脑袋去想这么多,不过我既然提出了你想不到的,如果你真的有收入请记得给一笔我。不相信,你看看那个什么什么宏那个什么什么梁不是很红咩?

成名靠裸照靠出位内容已经很out了,我们还要多少个木子美/芙蓉姐姐哦,人家已经上了神台好久了,你要红,你就得抄,抄的对象越多,你就越快红,如果还不行的话,就证明你抄的那个blog还不够红,换个更有名的来抄吧(就是暗示我不红啦,不要抄我的)。

当然我不是在说服你成名一定要抄,本地一著名勃客blogger(不喜欢博客/部落客的名字,还是用原名)——阴公/船夫/义俊/Gondolier/关博士为了捧红自己,不惜一切放了几管艳照,你都不好不说人家厉害。害我还看得脸红心跳,真是的。最近听说想要红的还有萍水相逢最讨厌潜水客的kawazoe,所以这一段特别献给她。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

leave your comment

name is required

email is required

have a blog?

This blog uses scripts to assist and automate comment moderation, and the author of this blog post does not hold responsibility in the content of posted comments. Please note that activities such as flaming, ungrounded accusations as well as spamming will not be entertained.

Comments

不太明白

author
Jeffrey04
date
2007-07-19
time
05:44:39

这样子让部落格红。。。爽吗?

author
龟头
date
2007-07-18
time
12:41:54

阿呆吗?

author
Jeffrey04
date
2007-07-17
time
14:54:32

连接看了…
等下就见到那连接中的一人.

author
新怡
date
2007-07-17
time
12:25:00

不用紧
捧红你让你给人家抄袭文章我在所不辞

author
Jeffrey04
date
2007-07-16
time
21:12:35

o.0
怎么摆我上台?….
谢谢,有你的帮助,我更红le~~

author
义俊
date
2007-07-16
time
21:09:55

爽死了,没想到这么多人回复

你也知道你不够我嚣张涅??!

*丧笑中*

author
Jeffrey04
date
2007-07-16
time
20:48:11

虽然不是我的blog,还是手痒想回下
@白雪
你可以翻一下旧账,我都只会损他罢了,而且我还有注明
“*p/s: 我们的死仔包其实都蛮红的啦”
没买彩票吗?那么是你的损失

@小jeff子(闭关太久,应该是在练菊花宝典,名称已换)
1. 我做梦都不会梦到你好的
2. 我一向来都很嚣张,不过不够你罢了

author
Exdeath
date
2007-07-16
time
20:24:43

@GAN

欢迎光临
看来我的署名真的要改成死仔包了
大家都这么叫我

@mavis

你们要不要看这个?

@KK

哦,你已经很红了,大概也没差

author
Jeffrey04
date
2007-07-16
time
16:48:29

我最近也跟上潮流,抄了茉莉花的一段~哈哈。

author
钪凯
date
2007-07-16
time
13:19:45

放心不被她/他人抄袭?
如被他/她人抄袭,其实你该感荣幸也!

author
新怡
date
2007-07-16
time
12:30:40

部落格要红就要贴近时事话题,最近有两样风头趸,随便一样都会红!
第一就是抄袭,浏览率肯定暴涨,但后果自负。
第二就是Transformers,仔包你有潜质,因为你的冷气机都能拍照……红定了!

author
GAN
date
2007-07-16
time
02:22:25

白雪,他难得可以在我面前那么嚣张
你就由得他吧,嘿嘿

author
Jeffrey04
date
2007-07-15
time
23:42:48

exdeath:哇 你要这么不给面子meh?

author
~:*:白雪不是公主:*:~
date
2007-07-15
time
23:25:31

……

Exdeath,你是在箩景吗?

@ahnew

你的脸皮还是比较厚点

author
Jeffrey04
date
2007-07-15
time
18:48:40

弓虽 !!!
抄的明目张胆,果然非常人,名副其实女抄人
不过吗。。。你的blog还是有机会被抄的
因为不红才更难找原创者嘛
所以那一天看到不要吃惊哦

*p/s: 我们的死仔包其实都蛮红的啦

author
Exdeath
date
2007-07-15
time
18:40:36

原来还有这回事的发生,还真不知原来部落界存在这么一个伟大的人物,脸皮之厚真是我被中人所难极,哈~

author
ahnew
date
2007-07-15
time
03:11:29

@白雪

其实本来是纯粹要写两篇公益广告的
但是觉得很hardsell所以决定用这个形式咯

@夏娃
嘿嘿,那个木子美没有机会看过
很好笑咩?嘿嘿

author
Jeffrey04
date
2007-07-15
time
00:26:25

好应景的一篇文啊
我从头笑到尾XD

木子美的文笔不错的,不信的话,去买《女友》来看
她有和一个男人一起写专栏的 ps:no 18SX

不过《女友》里的那个木子美是不是假的我就不知道
娃哈哈哈哈哈哈XD

author
夏娃
date
2007-07-14
time
23:42:50

有没有搞错啊
把我捧上台 ….

author
~:*:白雪不是公主:*:*~
date
2007-07-14
time
23:12:27

@莉璐金

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样老的歌你也看得出来,不过我只会那一句
潜水客?我不会不喜欢,因为我相信那一天我的文章触动到他们的话,他们就会留言
只是时间的问题

author
Jeffrey04
date
2007-07-14
time
13:39:49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許冠杰的《浪子心聲》!
相信不喜歡自己部落格里有一大堆潛水客的并不少:D

author
莉璐金
date
2007-07-14
time
13:29:25

@RachelCore

听过,看过
不过一两篇就吃不消了
o恶

@mavis

那我就放心了

author
Jeffrey04
date
2007-07-14
time
13:16:14

好长呀! 应该不会有人抄这一篇~

author
新怡
date
2007-07-14
time
12:58:04

仔包,你也知道木子美/芙蓉姐姐哦~

author
RachelCore
date
2007-07-14
time
10:31:01
Click to change color sche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