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几天过得很松散,除了星期一晚上和以前一起上课的朋友聚会,星期二修饰assignment结果修饰了一整天(我承认我龟毛)外(还有终于把我的final project documentation + report交上去了),几乎好像没做什么事请了。这几天,基本上一回到家就是一个人,一个人在空档的家里,连说话大声一点都会有回音。吾家的电视机终于可以连接好几天不需为我家的人服务,也连接关掉了好几天,取而代之的是家里的音响勉强可以让整个死气沉沉的家有一点点的生气。因为整个家一个人在住,我也很懒得回自己房间睡觉,休息做功课,一切的作息都几乎围绕在我家的客厅。哦,我还没说我家人全都去旅行了,本来我还是有得去的,可是星期四就突然间有个测验所以只好作罢。
有时候有个谈得来的讲师也不错,至少有时候有着数(真希望是真的)至少有时候面对课业上的问题可以找他们之余,同学间的摩擦也可以得到一些比较好的建议。至少他们见过的风浪(学生之间)比较多,知道得比较透彻,不过太透彻,如我们称呼为靓仔的讲师那就有点太过分了。你不会expect你的lecturer在教你的juniors的时候说关于你太多的事情,比如说你单身,你拍拖多少次等等,不过我们到还蛮喜欢听他讲鬼古的,因为把鬼古讲得像喜剧还真的没有多少人。回到话题,我有一个朋友,言谈间常会触犯到别人的想法,参与了我某讲师有份举办的活动,但是还是人事间的问题,我的讲师来问问我对他的看法。
Invictus,简单来说是代表着无敌的意思。会如此为这部电影命名的原因,是因为在电影里面Nelson Mandela(Morgan Freeman饰演)为了激励Springboks队的领军队长——François Pienaar(Matt Damon饰演)而相赠诗词的题目。其实这部电影在很多地方已经上映甚久,吊诡的是虽然有大牌在手,电影院却选择只是上映一个星期,同样由Clint Eastwood执导的Changeling相比之下就显得好命很多。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
這篇文有點難生出來,畢竟距離上次好好坐下來寫關於自己的事情已經有一段時間了。自從這裡漸漸成了我投稿回收桶後,我就開始減少寫心情札記的比重。本來的原因,是覺得十來年過去了還有什麼好值得記錄的?其實說穿了不過就是懶,或者應該說逃避去正面與自己內心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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