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六·三月二十二日早上·晴。今天必须到学院去考一张说是要测验我们这四年到底学了多少东西的考试纸,不过事前从提供的例题来看,好的成绩已经不需要去奢望,因为绝大多数问题修读我们科系的人都没有接触过。没有带着任何的期待进入考场,也以很没有起伏的心情把整张几乎不知所谓的考卷给答完。没有带着任何的遗憾,就离开了考场。然后因为同学女王暂无交通,故做好人送她一程。临时突然起意约好友出来吃午饭,结果一兜就逗到附近的餐馆。
拖着沉重的身子回到家,倒在床上随时闭眼就能睡,但是今天还是要写一篇这个寻人启事。
因为已经受够了工作上无穷无尽的挫折(但愿教授没看到这一段),所以临时还是决定了出席在刚过去的周末举办的摄影马拉松比赛。其实很早就知道这场比赛的,但是想到身边没有人去,一个人傻傻这样过去又很无聊,加上又想到参加过后还要等好几个小时,所以就也没放在心上。可是就在比赛前两天在吃午饭的时候其中一个研究生同学提起这事情,我才重重新在考虑是不是要参加。
前接:第二篇 苏醒
一个星期后,已经康复的青年终于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同样的办公室,同样的同事们,却让他隐隐约约感到一丝丝的陌生。可能是因为久没回来吧,他安慰自己道。在走回自己的位子后,他开始翻阅这几个星期公司所做成的生意记录档案。小文说的不错,目前正开始慢慢走向淡季了,上个星期并没有做成一些比较大的生意。
花了大半天时间翻阅文件后,可能是因为午餐时间吧,所以公司内并未见很多人。这是的他开始饿了,于是他自己一个人走出办公室打算步行到不远处的小贩中心解决。在公司和小贩中心之间有一条长长的人行道,在这条长长的人行道上常常看到有流浪汉等待好心的路过人士施舍他们一餐半餐。由于这群流浪汉经常披着破烂的衣服周围走动,所以身上难免有一阵不是很令人开胃的味道。其中一个更是喝道醉醺醺疯疯癫癫地边走边唱猥亵下流的歌,经过的路人无不皱起了眉头。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