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因为朋友家里出了一点事情,第一次看到这么无助的她担心她一个人在家会胡思乱想就差遣了靓仔老板先过去,然后我再飞车去看她。结果抵达的时候,本来在电话那头语音有点哽咽的她突然间变得容光焕发,精神状态比刚interview完毕匆匆把午餐吃完把衬衫脱掉剩件烂Tee出去的人还要好。基本上,当时我对她这种情绪上180度的转变是有点错愕的。
說起淨選盟發動的遊行,我就想起前一次聽到的一些言辭。先說第一段,第一段的主角是兩個在咖啡店高談闊論的安哥。這段對話讓我記住的,只有兩句。當然確切用詞我不可能記得,所以這裏只說大意。簡單來說就是甲問知不知道某日遊行的事情,然後乙回答哎呀就是馬來人打馬來人啦。當然事情的最後跟阿伯的想象很不一樣,但是這是後話。
我以为婷走后我就活不下去,可是我并没有,而且还活得比以前更好。看着时间也快六点钟了,星期天的晚上到处都是人挤人,要去那里吃饭好呢?我们分开已经有两个月了,除了开始的几天有点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来外,这次分离总算没有带来太多的改变。一个人吃饭的日子也不是没有体验过,就当作是重温旧梦复习以前的孤单吧。就楼下的那家餐厅吧,先去换个衣服好了。
前陣子剛寫完思念系列的時候,因朋友生日就排了一本紀念文集給她。在看了幾篇,她問了我一個問題,“你有要成為一個作者麼?”。說實在,寫了這麼多文章,我似乎真的沒有認真想過這個問題。甚至作者這兩個字,到底意味着什麼我到現在還沒有什麼概念。尤其是現在只要有鍵盤在手,會老作的要自稱作者真的好像沒關係。再不要臉一點的,出了兩本書自稱作家的也不在少數。是說到底要到什麼程度,才能撐起這個名號?
我覺得多幾次我就想不出更有趣的標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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