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本来就已经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加上现代人衣食充足,使得这门学问更显高深。我不是什么专家,也不是什么神台上的物事,所以关于送礼,个人纯粹是觉得礼物送出去是一份心意(除非我很讨厌对方送一只死青蛙,那就另当别论)。可是从我身边的例子看来,送礼收礼似乎已经在不知不觉(或是在我根本没有察觉,甚至是可能在我不愿相信之下),有了一个完全截然不同的定义。
前几天看了一部电影,其实也不太知道故事是说什么,只是冲着男主角Joseph Gordon-Levitt(Inception和500 Days of Summer)和女主角Anna Kendrick(Up in the Air)就入场了。后来翻wikipedia才发现另一个男主角似乎应该是演青蜂侠的那位Seth Rogen,可是他在这部电影是个小胖的猥亵鬼。这次已经是我第三次看到Gordon-Levitt了,感觉他每次接的电影都有点另类,虽然Inception大收,可是我觉得那是因为Christopher Nolan的缘故(btw电影开场前再度看到了Dark Knight Rises的预告,虽然很期待,但似乎要超越前作不容易)。
说是童言无忌,想必也应该没有人会否认这句话有多真实吧。童言童语,往往是最没有心机,最纯真的话语,也因此多出自于孩童的口中。如果童言童语是从成人口中说出,那么就不叫做童言童语了,而是所谓的撅词了,或者听者会为言者感到可怜,因为这么大了思想还没成熟。要证实别人对一个成人口出童言的看法,不必舍近求远,问我的朋友应该有个大概的答案。是好是坏我也管不得那么多了,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今天难得有心情,有故事,要blog的并不是一篇探讨成人大放撅词童言的文章。
百無聊賴地走在街上,城市的這個角落一如往常的熱鬧。就在路上亂晃的時候,一個老外從前方走了過來,樣子甚是熱情。結果在對方問了聲好後,就直接進到正題問現在幾點然後頭也不回就走了。想起來,這些年走在路上這冒失的遊客算是第一個主動來「搭訕」的人吧。說是搭訕也有點太勉強,畢竟才不過問個時間。經過了這些日子,那曾經刺心的傷痛也總算慢慢癒合了。雖然最後心裏還是留了道疤痕,但也總算是痊癒了。
若非那判決,今天日常會否依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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