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相当热闹的派对,小不点站在一个高高的阳台上,看着大人们开心的聊天、喝饮料吃东西。这是,爸爸总算看到他了,可是脸上怎么带着惊恐的样子?是在叫我吗?在叫我下去吗?天真的小不点看着焦虑的老爸。还没来得及喊第二声,小不点就从好几层楼高的地方跳下来。小不点尽管还摊在面前,但是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永远失去了这个孩子,这个让他们两夫妻以为老天终于赐给他们的一个奇迹就这样幻灭了。
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我爱上了写blog(可以从我每天都有post看得出来)。其实,在这之前,我不是那种喜欢写很多字的人,所以有点不解为什么自己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东西写。
就如昨天吧,当我渡过了这几个星期以来最倒霉的一天后,我第一时间就把过程post上来,换作之前,可能一切都只会让它过去罢了咯……其实朋友群中,“得空”写Blog的没有多少个(当然也有人不屑于写blog)。虽然是有点寂寞,但是我习惯了,所以也没什么(不要问我为什么习惯了,当你常独处你就知道……)。
不知道正在看的你抱着什么心态?我曾经作出一个假设,喜欢看人家blog的都有某种程度的偷窥的性格,呵呵,不知道你认不认同呢?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是一个很平凡的星期一,平凡到可能路边随便找一个人问也问不出当天是什么特别日子。可是,就在这个平凡很单纯的日子,我即将踏上一个很特别的路程,第一次旅行没有家人陪伴,第一次自己跟朋友出远门那么久,第一次坐很远的飞机等等的记录就在这一天一一创下,等待日后的刷新。犹记得当天,我才在最后的一刻把所有的东西准备好,因为怕自己睡过头所以索性在两点中的凌晨决定干脆不睡觉,也没有干嘛,就这样等着六点半的士司机的到来。
身為華人怎麼可以不認識自己的文化,雖然本人是沒有很喜歡很多建立在功利之上的風俗習慣,但是知道總是好的。可是文化源遠流長得比拉讓江還長是要怎麼下手,除去有萬能有驚喜的通勝,還有誰可領風騷?所以在這個新年季節,我會節選通勝的一些章節出來讓大家可以多讀通勝,以讓大家在生活裡無限樂勝(是的,我好象已經在湊字數了)。這篇是第一篇,所以我們會先約略看看裡面到底有什麼神秘的內容好了。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
刚刚阿呆通知了我一声他的blog搬家了顺便要求我更新他的连接,谈论间突然谈到有人转载他的blog。我当时除了替他感到有点不值,也替他有点高兴(不要这样小人之心),因为这表示他有了一定的价值,这样才有人转载啦!当然,对于转载者是依然应该同声谴责的(我是说那些转载不留连接的),不然以后谁还要写blog(好像说得太严重了一点)。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看到有人转载我这一个比无聊小站还要无聊的blog post,算是值得庆幸吧?我是说转载我post的人(给我知道是谁你就知道x,要留点口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