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小妹邀請我去她學校聽聽她老師講解教育大藍圖的事請,結果回到家大失所望。失望在於堂堂一位法學博士,提出來的論點甚至解讀的角度似乎都有點偏差。不過說是沒有收穫這倒又是未必,因爲其實本人也沒什麼機會去翻閱整個初步報告(Preliminary Report),所以其實並不瞭解。可是就講座裏介紹的部分,其實還是有好大一部分倒是讓我很驚訝的。驚訝的點不止在於其內容,還有就是一些用詞上的不嚴謹以及謬誤。
虽然身为独生子,但是男主角从来未从妈妈的身上得到任何的关爱。因为父亲自幼因为另行组织家庭的关系,所以备受打击的母亲一直过度担心自己的孩子。在母亲的过度关怀下,他不被允许和其他小孩玩,为了不让其他小孩接近他,母亲甚至还散布谣言说自己是个极其疯狂的小孩,于是邻居的小孩在各自家长的劝阻下都纷纷远离他。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今天是焦慮星期六,本來說一星期寫四篇就可以避免這個問題。很明顯到了第二個星期的這天,我還是沒養成這個習慣。結果現在本來要洗澡出門的喔,現在只能乖乖坐在電腦前好好打一篇文章。今天要談什麼,不如說說我是怎麼記得漢語拼音怎麼標好了。不知怎的,這個小學學到現在的東西到現在快三十了還記得很清楚。或許這有勞老師的創意吧,我想。
人之初,是不是一定性本善?
人的意念,究竟是本性驅使,抑或是後天環境使然?
人說一念天堂,一念地獄那人間又是什麼形式的存在?
這是個晴朗的一天,傾灑在這座城市的陽光在這午後顯得異常的溫柔。一股微風輕輕地撫過,彷彿是想要吹走街上行人心中的煩躁。一部又一部的車輛,此刻還在紅綠燈前蓄勢待發,等著各自前往車子內司機早已訂好的目的地。同樣急著前往目的地的,還有路上永遠熙來攘往的人群。小明趕著下一個約會,小華抱怨著又要多走一趟,同樣的故事,但永遠由不同的人上演著。
今天想说个故事,其实是闷在心里很久急需释放的,不然这样谷住搞不好哪一天还没爆炸我就先爆肥了这样……故事是这样的,那是一个不太远之前的故事,虽然算起来可能也是百多年前的事情。当时是一个很匪夷所思的年代,诡异的程度几乎是我们这群肠肥满脑的现代人所难以理解的——那是一个吃树皮的年代。是,请放下你手上油腻腻的炸鸡(过去的一天我吃了两顿炸鸡,快肥到秒爆),再看清楚那是一个吃树皮的年代,是很困苦的好吗?
最近请不要随便玩文抄公的游戏,请不要随便抄我的文章(大概也没有,有的话要三思,请看看文章末端),不然的话,可以看看这个。现今blogosphere最神憎鬼厌的就是抄袭,所以如果你要以身犯险的话,你要做好的,不是要等待被人唱衰,而是比唱衰更加让人觉得网络人生充满绝望的blog衰。不过,被blog衰也有好几个好处,就是——你会很出名,出名到大家会掏腰包写一篇post来promote你的blog(网页流量是要钱的,使用免费服务如wordpress.com/blogspot除外),然后你的blog就不用愁没留言,因为大家都会很踊跃的数落你。你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文章没有被欣赏,因为大家都会引经据典告诉你那一部分跟谁人的那一篇在那个时候发的雷同,到时候雷公电母就会出现唱大戏给大家看。你看看你看看,有这么多好处,你怎么还不去随便找一个人的blog来抄?!不过千万得挺住,不要好像之前那个失败的copycat一得到流量就“嚼完松”,这样是很失败的。要相信我,就算你要“嚼完松”也要问过搜寻引擎的公司能不能放过你,不然你的blog就算入土为安,它的尸骨是不会寒掉的,它的灵魂还是会透过搜寻引擎的快取(cache)让你觉得冤魂不散。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