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还没有开始之前,容许我对Mr. W说:
你这个混蛋!!!
好了,出气完毕,可以继续。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遇到很厉害教路的人,遇到这种人,我接下来的日子就很糟糕。首先,请恭喜颈项涂抹了印度神油的死仔包打破记录,今天迷路了4个小时。话说小弟要到KL Sentral出席某筹委会议(不知道方便说吗 ?),本来是要从TTDI然后直接到Bangsar的,但是Mr. W说他会走结果画了张地图给我。结果的结果,我在会议开始前接近两个小时开始根据地图走,我从Wangsa Maju去到Kampung Baru然后又回到Wangsa Maju。不死心的我再尝试走一遍,结果还是一样……
三年真的可以改變很多事情的樣子。之前因爲要再寫小說意念致殲,所以有約略翻閱一下上一本小說集。沒想到一翻本人就恨不得快點燒掉。這寫得也太差,尤其那個時候很愛不斷跳躍時空所以看起來更是亂。當時到底哪裏來的自信,明明大家都說亂了但還是一意孤行?不過換個角度,現在看得出很亂,就表示這些年來應該有所進步。但願幾年後重閱今年寫的這篇,不會有同樣的感覺。
刚刚阿呆通知了我一声他的blog搬家了顺便要求我更新他的连接,谈论间突然谈到有人转载他的blog。我当时除了替他感到有点不值,也替他有点高兴(不要这样小人之心),因为这表示他有了一定的价值,这样才有人转载啦!当然,对于转载者是依然应该同声谴责的(我是说那些转载不留连接的),不然以后谁还要写blog(好像说得太严重了一点)。到目前为止,我还没看到有人转载我这一个比无聊小站还要无聊的blog post,算是值得庆幸吧?我是说转载我post的人(给我知道是谁你就知道x,要留点口德……)。
算起來每個系列的短篇都斷斷續續寫了半年多,上次是主題是思念,這次則是遺忘。若要說除了主題外的差別,那大概就是這系列大部分故事都是比較虛幻,不若之前的帶有點真實性質在裏頭。可以寫的還有很多,至少在筆記本里的記錄還有好一些。只是寫成十篇後也覺得是時候暫止換個主題。不過說實在,在寫其中好一些篇章的時候,其實感覺真的頗有趣,尤其是在寫過去沒怎麼觸碰過的題材。
文章写了七年多(难怪最近很痒*误*),比赛入围了几次奖才拿了一次(入围得奖好像跟红没什么关系……),上过几次电台几次报章(不红是应该的,现实生活中的本人没梗),也曾经创过过百留言(可悲的是同样的事迹到现在仍然时有所闻),可是从来都没红过,眼看在电视上说几句蠢话就能暴红一时的人心理实在有点不平衡。所以为了鞭策自己继续博红(好像没有打算过),自定一个准则持续地遵守是有必要的,有道是,持之以恒,地裂山崩(?)。所以,趁着仍然结实的土地还没有像电影那般狂裂喷火前,本着我为人人,人人喂我(咦?)的精神,我还是很冷静地跟大家分享一下手册的内容好了,不要说小弟没有提携你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