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下個月十一號會來取貨,跟緊一點不要出岔錯」
所謂偷竊,就是在未經原主許可神不知鬼不覺地拿走他的所物。
當世界越來越進步,一般人會以為人民會越來越自由。可是這幾年下來,卻發現我們只停留在發現自己多麼不自由這點停滯不前。當然同時間引發的,是很多很多很多非常多爆炸多的討論。討論是好事,但是這幾年我發現幾乎什麼課題到最後變成只剩下兩方人在交鋒。渴望改變的人,會指責對方是體制的加害者。諷刺的是,站在對立面的,不一定是反對的,更大可能只是覺得無關痛癢的群體。不過終歸到底,比較激進要求改變的那些人,都給標上了正義魔人這個標籤。
他特別不喜歡下雨的夜晚。
好久沒寫關於自己的文章,所以這次寫寫生活裡發生的事情——我終於有部完全屬於自己的車了。好吧在貸款結束之前,車子都還是銀行所有的。可是相比之下,之前開的幾部車雖然都是我在開比較多,但名義上就不是我的(就算其中一部是我有份供款)。但是這次是第一次徹頭徹尾跑完幾乎所有過程,所以大概應該要好好記錄一番。
相較於上次(畢竟是首投),這次整個人冷感很多。畢竟怎麼說前民聯(喵的就是不經激我就是要叫他們前民聯不要叫希聯你吹咩)崛起到現在都十年了,但感覺都像還在互扯後腿。這次一場大選,不說內舉候選人的風風雨雨(有時候認識對的人會聽到一大堆阿里不達的故事),光是提名日就讓人搖頭不已了。喵的自己被DQ還霸王硬上弓搞人家小朋友候選人是怎樣啦,選民是這樣給你糊弄的嗎?
新年才過不久,生活就發生一些重大變故。在還沒反應過來之前,農曆新年也就到了。或許是為了讓自己對事情麻木,所以事情發生後,我一直都在上班下班打機健身睡覺偶爾看看書這幾件事情打轉。可是讓自己栓得這麼緊,時間就會很快過,於是一轉眼一年就過了四分一了。嗯,四月了,又是個生日的月份。
一直到今天早上為止,除了這幾天上班要刮停車卡之外,說真的對於新年的到來我的反應也只有個「哦」字。這篇文章我從元旦日開著放到今天,一直不懂怎樣下筆。去年頭放著想寫四篇對於前年一些時事的感想,最終也只是寫了兩篇(第一篇、第二篇,和第三篇draft寫了但覺得詞不達意)。一直到發現今天再不寫,就會很奇怪所以打算斷斷續續紀錄一下我的2017年好了。
他打開了電腦裡搜集寫作材料的資料夾,那是很多年前為了一篇未完成的故事準備到一半的。故事的主角,是個晚年為了公眾利益發聲不惜得罪政府的人。若還要說起著老人家早年從軍時的英雄事蹟,從蒐集到的資料來看說上個一頭半個月可能還說不盡。可這麼偉大的一個人,到老卻死得沒人知曉。要不是這兩天有新聞出來指證說死因不單純,大家可能早就淡忘了這個人。
記憶如果永遠停留在最美好的畫面,那是一樁美事。今年的部落格祭,在剛過去的星期六落幕。這一兩個月的正式籌備,可說是障礙處處。中間耗時最久的,大概就是場地的部分。不知道為什麼,這天彷彿是什麼神秘的黃道吉日,問過幾個地方都吃了閉門羹。結果光是確定地點,就把我們五人忙得焦頭爛額。如果要為這次出席人數再創新低,找一個原因的話,我想太遲確定地點是最大的致命傷。
本该1月1日发布上来比较应景,但是望着荧幕半天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又一年了,回想起来自己的确做了不少的东西,也学了不少的东西。又一年了,电影看了无数部,音乐也听了无数首(专辑嘛,数数去年大概买了有6张之多。又一年了,破天荒地换了部还算多功能的电话,连带用了一年多的号码也换了。又一年了,网志的程序也换了两三个。又一年了,讨人厌的仍然那么讨人厌,好久不见的朋友也仍然是那么久还不见。又一年了,思想幼稚的仍然是那么的一出口就令人想丢垃圾过去。又一年了,年头所订下的目标也还未曾实现。又一年了,还好也认识了不少志同道合的博客(Blogger?)。又一年了,我房间的摆设换了又换。又一年了,去年年头染的发色也慢慢变回原色。又一年了,功课的负担却未见减轻,尤其是学期末。
又是一年的过去,希望明年的元旦,我不会发布这样无聊的post。
『如果他還記得你是誰,你就已經比我幸福了。』
有多久沒有看過這樣的晚霞了?從頭頂上的暗藍望向眼前的夕陽,只見天色慢慢漫轉成紅橙色煞是漂亮。傍晚的海風吹得人格外涼爽,或許就是因為這樣,沿岸不時還看到溼透了身子的慢跑客。此處聞名的不止是這片夕陽景色,一眼望去還有無邊無際的海洋,難怪也吸引了不少人前來觀光。年輕人也是其中一個慕名而來,想說最近反正很煩躁就過來走走拍拍散散心。
“你覺得,六十塊參加兩天的活動會貴嗎?”
如果說從話中聽不出憂慮,那我一定是騙人的。當然在此因爲身份的關係(嗯,個人今年參與一些籌備的工作),所以評論這部分交給其他人比較好。在這裏,還是回到主題說說即將要辦的這個活動好了。就這麼一晃眼,七八年就過去了。相隔兩年後,這一次的回歸老實說沒有人知道迴響會有多大。當然,我對這個沒有概唸的另一個原因,是我徹底跟整個圈子脫節脫離不了關係。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终于完成我的internship了,这是我在每次我的同事要我说感言之际第一句浮现在脑海的一句话。真的,人事上当然一切都还好,大家都很和睦(因为公司相对来说并不大),再加上我做的东西跟他们做的东西没有太大的interference。不过人事上还好不代表我的工作还好,虽然我还是做了相当多我之前不认为我会办得到的东西。过了这三个月,我发觉自己在公司累积的压力可能是因为还要加上赶final year project+seminar的进度(这两样进度仍然严重落后)让我在刚才剪完头发后发觉自己好像憔悴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