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暂时弄好了Flickr的东西。这个时候才发觉到Picasa是多么的好玩。因为一向来都是用Picasa管理我的图片的,所以发觉到它也可以用来结合Gmail的时候就雀跃得不得了。呵呵。第一次惊喜就是上个星期发觉Picasa+Hello+Blogger这么方便。今天发觉到结合Gmail,Picasa就真的天下无敌了,哇哈哈哈。至少我帮我的小表妹发图片时不用那么麻烦。看来在近日将要帮表妹迁站到Lifelogger了,因为Lifelogger也可以用Email直接传图!
首页左边就可以很清楚看到我目前Flickr放的一大堆图片,有兴趣者可以电击看看。
曾几何时,这句话陪伴你读过你的年少岁月?当然我不是要写关于这个,文不对题,是我做人的宗旨其实常常会发生的……这次已经是近期内第二次犯上先撩人贱的事情了,第一次就是被屈唱太委屈咯。第二次则发生在我跟另一位很久不见的朋友的聊天开始的(不方便公开名字,除非他自己来或我已经得到他的允许,万一一个不小心我红了,会弄到他也没有私生活的……好不要脸)。只不过这次不用唱歌,而是谈了一些关于达文西密码的东西。(天啊,连着三个post都有达文西密码的词儿出现,不知情者还以为我是Dan Brown书迷,我澄清一下,我不是!昨天不是,今天不是,未来也不会不可能是)
写了甚久,写了又擦,想写些什么但是都不能各自成为一个完整的post。如果我的键盘是有灵性的话,大概要投诉被主人不人道对待了。毕竟这阵子停了很久,要怎么组织也变成一种很艰难的事情,唯有透过杂记这个形式写这一篇blog post。对很多人说,这个时候真的太早了点,没错,我没有睡觉,因为从Jasmine生日庆祝活动回来的时候已经差不多五点多了。在七天内有三天迟归,对于一个在去年四七前几乎不出夜街的人,真的不能不说有点不可思议。
他失戀了。
正確來說是遭到嫌棄。
對方說不知道自己在這段關係中是什麼形式的存在。
今天我发觉我自己跟一块木头,或者应该说是电冰箱比较恰当,因为我可以是个很冷的人。为什么这么说,为什么今天才觉得呢?要从头开始说比较好。今天我听到一则很有趣的故事,故事仍然发生在一个我不知道要如何形容他的人,我们好不好叫他S?你不喜欢也没办法,因为我喜欢。S是个很能够为别人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就算烧死自己也要照亮别人的一个伟人。可是他有一个致命缺点,就是耳根子软。现在请感谢他,因为他才有这篇文章。话说S不满意自己看起来很弱(虽然他大只累累),不敢坐过山车,不敢看恐怖片,偶尔比较腾鸡(干着急)。
不知不觉距离第一部Harry Potter已经有十年之久了(The Philosopher’s Stone在2001年上映),十年过去了,不仅仅是主角们都长大了,连戏外的所有事情也似乎在这十年间也变了不少。很多人都说这部是整个系列拍得最好的,虽然我不见得赞同(老实说整部系列其实我并没有觉得拍得很好,倒是上部因为剧情的关系拍出了一点新意),但是这部的确拍出来感觉不错倒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