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个岛,什么岛?一个完全不受污染,没有有害微生物的人间天堂。什么,你想去?你以为你是什么身份,等今晚每周一次的超级乐透吧,如果你中了保证你快乐似神仙!每当你看到你身边的朋友一个个中奖的那张嘴脸你有什么感觉?开心吧,当然啦,生活了这么多年,人家升仙你自然高兴。但是可能你不屑,只是你如果不屑也无所谓,你中了奖的话,你还是要成仙的。
如果你还未被被幸运之神眷顾的话,那么你就只好继续活在这个不鼓励任何感情,研究,思索,犹如监狱的环境。什么?很荒唐,可是这个就是The Island这部电影的背景。当一个人或者是为了别人的生存,死亡是为了延长自己,可是又不尽然是别人的生命的话,会发生什么事?一个复制人活着,是为了提供自己真身一个可以替换的器官,而且从出生到死亡,都被欺骗,那么又会是什么事?
这个故事不止探讨了很多复制人是不是真的应该被带到这个世界,而且还带出很多面人性的丑恶。你可以看到一个人为了自己的生存而不惜陪上别人的生命。你可以看到人类不停催眠自己的那一面,为了让自己青春常驻,永远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包括复制自己。关于复制人的题材永远是很令人感到有趣的一点,可惜本片虽然有皇牌在手,却不能吸引大量的票房,有点可惜。很多人拿Tom Cruise主演的WOW来相比,可是虽然同是科幻+动作片,可是内容却大大不同。
近期内,比较让大家记得的可能只有去年的GodSend吧。其实说起来两片真的有些许相似。同样是复制人,同样是复制了某部分的记忆,只是The Island的Tom Clinton记得的是真身的东西,而GodSend的Adam记得的是别人的记忆。基本上,本片是很值得去看,而且担保不会让你觉得付出的票价让你心痛,因为感官上有了很多爆破场面,而且有一些些惊悚的场面。戏中也有很多东西让你深思。Ewan McGregor的演出的确犹如坊间所说般精彩,而搭配上女主角Scarlett Johansson也蛮养眼咯,呵呵。只是女主角的脸在我看来略嫌普通,呵呵。
这是一则告假启示,大家请不要太感触,我是会回来大马的!我将会离开大约两个星期,度过一个差不多接近没有网络的两个星期。这段时间,我必须得事先声明,我没有办法去moderate所有的comment,所以如果有人发什么特别的comment,就但愿让雷公电母跟他翻云覆雨——被劈死。这次出游,将会是本少爷有生之年(到目前为止)去到最远的地方,也是本少爷第一次不是在家人的陪同下,去到这么山卡啦远的国度。希望随着这个旅途,个人颓废已久的心能够找到一个突破点。至于观赏古迹什么什么的,个人倒不是十分非常地在意,嘿嘿(觉得随行的Emily会杀死我)。这次的行程将会是个男女男的经典哺士组合,而同行的Emily是唯一一个人是其他两个人的,充满未知数的旅程,高潮连连,千万不可错失两个星期后开始连载的游记(没办法,两个星期后这里一定冷飕飕,不做点促销是不行的,blog界难混啊~)!
自從覺得自己是活在幾個平行的世界後,這些日子來我一直不斷看到理應相互衝突但卻各不相干的事請。之所以平行,是因爲有一些價值觀應該是衝突的,但卻以一種常人無法理解的形式共存。比如說很多父母親很喜歡動輒拿警察來恐嚇小孩,比如說孩子不乖就用警察要來抓人了來喝止。可是當這些孩子長大後,卻從師長的教導中知道原來這些都是除暴安良的人士。可是年紀再大一點的時候,卻發現身邊朋友一一遇劫警方卻似乎束手無策。同時間就在這種恐慌中的同時,這些警察就跳出來炫耀說治安在這期間如何如何改善。
在夏威夷住过一段日子的朋友说他这次变得很亲民,但是个人还是比较喜欢Tobey Macguire版本的蜘蛛侠。前阵子在电视上重温第一集的时候发现整部电影看起来已经看得出相隔一个时代了,无论是人物的造型,甚至到特效的运用,现在如果重新上映应该会被大喊回水。相比之下,这一代新的蜘蛛侠的确在画面上带来了新的体验,尤其是近乎到动作片必滥用的立体效果,个人是看2D版,相当庆幸没有多付钱买罪受。
从来没觉得时间过得如此之快,仔细回想自己过去9个星期做了什么,感觉上没有什么,但是却一直感到很忙碌,很累,很想放假,不知道为什么。前面的一个月几乎是在丧尸的状态下度过,在这段期间要非常感谢Regina的极力motivate我(虽然没什么效)。接下来的四五个星期,大部分的时间就留给了我的seminar,现在眼见快要完工了,算是本学期到现在完成的最大project之一。说到seminar我本人也感到相当诧异,本来看到requirement说要2300个字,前几天我把差不多完成的seminar翻了一翻才发觉几个星期来我写了4800+字。可是我就是感觉自己好像没写了什么,大部分都是数据和graphs。我的spacing大概放了1.5,可是前几天我翻开我的guideline要求的line-spacing是2.0,如果我放2.0的话,我的supervisor大概不要看了,因为我1.5都已经是60面左右了(脑海刚好浮现上次sam哥讲的一个故事——他大学生涯有个同学讲师要求5面他交50面,很hermione granger吼?)
哈哈哈,这个不是电影笔记,而是真实上演的真人真事。上个星期六,应为自己手头上已经筹够钱去买我的手表了,所以趁着小妹去购物广场的时候也一起跟着去。首先,我先去帮我的老豆去取回维修好的手机,然后就到书局找找我要买的Harry Potter 4 : The Goblet of Fire。谁知道,这本书竟然卖完了,算了,反正我还是要去另外一个购物广场买我的手表,呵呵呵。
和小妹分手后,我首先先去买了一张我等了很久的专辑——曹格的格格blue。也很有幸的给我遇见很友善的售货小姐,哇哈哈哈。但是接下来到了手表连锁店,遇到的店员语气之讨人厌,让我一下子打消了在那边买的念头。而且我发觉到两年前我在手表店打工看到的价钱已经是个历史现象了,啊……这几年百物腾涨得这么厉害吗?
不死心的我去找了另一家,虽然买不到原本想要买的日本Seiko牌子的Chronograph手表,但是总算买到了一另一只在budget内的Casio Chronograph手表。很快的解决手表的问题后,我就步向书局找我要的书(平常不会考虑这家书局,因为没有折扣……),很恐怖的是,我还是找不到我要的书……不过我却找到另一本我书单内的书,那就是Mitch Albom的《the five people you meet in heaven》。
接下来因为无聊,所以就打了的下了老妈子的所在地找她,也跟着她去了State那边买被单,结果我的下午就在那边沉闷地度过……感觉上好像在记流水账……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