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
毛问题,真的毛问题(比较歪一点的客家腔调)。是不是粗体的比较有效?我真的没问题!为什么说我没问题,因为实在受够了人家说我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不过数数……只有两三个)。小弟真得很谢谢他们在过去的一个星期不间断的透过文字来关心我的心理状况,不过我还是需要重申一句,我真的没问题!为什么不相信我呢?我是如此的乖巧,不善于说谎,天真无邪(这是横尸遍野,不过不关我的事情,绝对无关),我说没有就真的没有事情啦。
如果倪匡倪老對滿天神佛的認知,就是外星人的話,那麼電影裡來自外星的超人大概就是最接近的印象。懷著鋼鐵之軀刀槍不入,一身神力舉重若輕,還能自由翱翔無邊天際,這是多少人夢寐以求的神力?只是套句用到爛掉的台詞——能力越大責任也就越大,有時候這一些超能力是不是一定值得一個人不惜任何代價去追求呢?對於在各方面明顯高人不止「一等」的人,社會大眾又該是要如何去應對、去接納或著去包容?
咦?什么时候不加糖了?看着自己不假思索拿起身旁热腾腾的咖啡就喝了一口的同事,一面还在慢条斯理地搅着加了好几包糖的咖啡,一面惊奇地问道。瞪了他一眼,也暗自想着喜欢甜腻腻咖啡的那个人怎么突然间转性了,而且这种转变,来得似乎也太不着痕迹。今天天气出奇的晴朗,过去的几天老天似乎感应到了一些什么莫名的冤情,雨一直下个不停,让身处异乡的工作的游子,心情一直提不起劲来。看了看时间,搭个飞机也要好几个小时才抵达的地方,同样的书桌上,大概也放着同一杯霸道地弥漫着香气的咖啡。
其实也不是第一次啦,至少最近的上一次我应该是看了Hitch,嘿嘿。才刚在星期天在电台上说我不看喜剧,可是这次我却破例去看了这部(500) days of summer。主要会捧场的原因大概是因为看到twitter上有人热情推荐,另外据说这部电影只会上映大概两个星期,所以也间接引起了本少爷的好奇心。应该从何说起呢,应该说这是个很仆街的故事(好啦,用字这么粗俗,明年又不能用这篇报名了,呵)。
拟标题的时候突然觉得这几个词如果随便调一下会产生非常戏剧化的效果,比如说“扎扎跳的左眼皮人生”、“左眼皮人生的扎扎跳”、“人生的扎扎跳左眼皮”、“人生的左眼皮扎扎跳”等等。不过和最后选定的一样,都是很不makes sense的几组词汇串起来的废话。左眼皮其实扎扎跳了好几个星期,尤其是在夜深人静(宅男的悲哀就是在这种时候没有人可以抱只能拥着扎扎跳的左眼皮入眠)的时候分外踊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