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Version Below)
圣诞快乐!某天无端被一位帅哥黄德峻点钟玩这个游戏,放心,这个只是一个纯粹的接龙游戏。如果你不接下去,贞子是不会从你的monitor爬出来的(我不担保她会不会爬烟囱,如果你有……)。
好了,游戏的规则是……先说出邀请你的人,姑且称之为圣诞老人吧,接着说出你圣诞节最想收到的礼物,在说出你邀请的对象。
Merry Christmas (although we have still around two weeks), I was invited in this so-called blog game (I don’t mind if you want to refer this as a chain letter like game) and I am going to make more blogger suffer by joining this game. Hahaha, however, you won’t be cursed if you are not joining, and there will be no ghost climbing out from your monitor like that one seen in movie “The Ring” (I can’t guarantee that it can’t get into your house through chimney anyway, but do your house has one?).
To continue, you may just post the following stuff in ur blog, and inform your visitors who was ur Santa Clause (the one who invited you to join this stupid game, hehehe), and what do you expect from Santa Clause. Then include a name list who you invited to this game.
我的圣诞老人(My Santa):黄德峻 Wong Teck Jung, blur^sand
我要邀请的(I invited):Knight哥哥,Emily小姐,Jonathan Ng,Ryan,妮子
圣诞老人,你听着了,我要收到的圣诞礼物就是……嗯,一粒Tag Heuer,哈哈哈!
Hey Santa, I’m looking forward to a Tag Heuer watch, hahaha
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我爱上了写blog(可以从我每天都有post看得出来)。其实,在这之前,我不是那种喜欢写很多字的人,所以有点不解为什么自己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东西写。
就如昨天吧,当我渡过了这几个星期以来最倒霉的一天后,我第一时间就把过程post上来,换作之前,可能一切都只会让它过去罢了咯……其实朋友群中,“得空”写Blog的没有多少个(当然也有人不屑于写blog)。虽然是有点寂寞,但是我习惯了,所以也没什么(不要问我为什么习惯了,当你常独处你就知道……)。
不知道正在看的你抱着什么心态?我曾经作出一个假设,喜欢看人家blog的都有某种程度的偷窥的性格,呵呵,不知道你认不认同呢?
上山路只有兩種,不是往上就是朝下。平路只是個下一段上下山的過渡,要抵達目的地總不能一直在平路打轉。前一個星期,Emily說找到了新的行山路徑,所以就揪了她去帶路。結果抵達才發現,其實這段路也還是那條老路,簡單來說其實只是一條不一樣的入口。人生就是這樣,同樣一條路,中間可能捷徑小路滿佈,可是到最後終究還是得回到原路上來。
因为已经受够了工作上无穷无尽的挫折(但愿教授没看到这一段),所以临时还是决定了出席在刚过去的周末举办的摄影马拉松比赛。其实很早就知道这场比赛的,但是想到身边没有人去,一个人傻傻这样过去又很无聊,加上又想到参加过后还要等好几个小时,所以就也没放在心上。可是就在比赛前两天在吃午饭的时候其中一个研究生同学提起这事情,我才重重新在考虑是不是要参加。
在帮忙小迪整理资料的时候,发现了里面也记载了一些以前从来没有人说过的事情。比如说,当两个执行者被分派同一个任务的时候其实其中一个是被要求同时杀掉另一个执行者的。所以这应该算是解释了为什么高孟和裴达同时出任务,而高孟也必须杀掉裴达。如果是这样,当时裴达和昌哥出任务的时候,是不是同时间昌哥也被委派杀死裴达呢?
如果想要成爲(半調子)哲學家,其實也不一定要先去進修什麼的。把跑步養成習慣,與人交談時就有心得可以侃侃而談了。這些心得,聽起來有時候也頗像是富有哲理的。只是凡人如我們,大概不會一邊說一邊搬出大條道理來。不然市面上怎麼會有那麼多人出書,述說自己從跑步領悟了什麼事情(我書架上就有好基本)。對不明白的人來說,這些人大概就是極度自命不凡的討厭鬼。
其實到底什麼是互補?常常聽到很多人在形容自己跟另一半,在喜好上的相反個性時都會用這個詞。是不是說一對情侶外出吃飯的時候,一個只是吃飯,另一個就只是吃配料?還是說一起去看電影的時候,結果一個去看動作片,另一個去看恐怖片。宅在家的時候,一個看着手機不斷回覆朋友的訊息,另一個就以為在旁邊自顧自玩積木。再不然逛書店的時候,一個黏在漫畫區,一個黏在文學區,時間到一起去吃分拆兩份的椰漿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