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沒什麼看電視,這對很多人來說大概不是什麼新鮮事情了。不過家中二老倒還是有在看港劇的,所以有時候還是不免會看一點。這兩個星期,由於終於就業的關係所以黏在電視機前的機率就更少了。不過這陣子電視上倒是播放了一部看起來挺有趣的港劇,乍一看質感與過去的港劇有所差別。雖然也說不上有追,但是大概的故事倒是還是可以說一說的就是。
新年前收到信又害人小鹿亂撞了一下,沒想到打開來心情整個180度轉彎,恨不得馬上抓個兔寶寶狠揍一番。看來我應該自己開個PO Box,不然每次寄來都是這種奇怪的信徒得個煩字。其實這信在各大社交網站都看到很多人收到,而且大多數人對此的評價都不太好,照他老人家的思維我應該換掉這些朋友。若不是我最近清掉了很多不怎麼聯絡的朋友,我想再清下去我直接到深山裡面壁修行好了,搞不好最後還學會獨孤劍法。
本地的中文BLOGOSHERE很热闹吧,算是……原因是有一位“著名”的blogger(就算不是,也算wannabe了),在六个月的时间内总共被crack了68次。除了太过红的结论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特别的结论了。说是他写的东西太尖锐?不见得,至少我有几位朋友说话刻薄到可以在对象前面直接说出来,酱他们是不是早就被人家阉割掉了呢?咯。还好经过几次cracking后胡叔叔也不是盖的(是开的),每天都很勤劳地风雨同路不改地backup数据。(最近几次……1,2)
沒想到緣盡得那麼快,才拆開了電池不久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昨天想說寫點簡單的小程序的時候,才寫沒兩行,電腦瞬間一黑終告結束。算起來這部電腦應該算是我用得最久的一部,但也是最多災多難的一部。我第一部頂多也只是在我手上給摔壞了一次,後來幾年後用極低的價錢修好了。可是輾轉再回到我手上的時候,卻也滿身都是傷。現在是還能用,但是實際點來說也只是能當超級陽春的netbook罷了。
马来西亚不愧是所谓的盗版天堂,连翻版书本也能够堂而皇之地登上书展现场。而且,还吸引了一群人去购买这才“吃力”(jia lak)。
今天大概十一点多,熟睡中的我被吵醒,我以为老妈子要去另一个国际书展(当然,本文不提这个),所以就快手快脚梳洗换衣服咯。谁不知,上了车老妈子才说是去吉隆坡中华大会堂的书展,晕啊……因为去年已经去过的关系,所以对那边的书展并没有什么好感,翻版书买得过咩?没办法,贼船已经上了,唯有安安分分地到达(盗版)书展咯。
和往年一样,现场所见几乎全部都是翻版的书籍(因为很多中国书的发行商,所以只有一些中国出版的是正版),尤其是港台版的(电脑书籍除外)。本来看了一两本合意的,但是想想还是买不下手。这就算了,午餐后,我们一行人(除了我和家人,还有我一些亲戚)到附近的茨场街(闻名的盗版街)去走走,因为想找找看有没有好的背包。结果还是不出我所料,放眼看去全部都是差不多同样的东西,而且看来都是假的……此外,整条街乌烟瘴气,并且盗版光碟小贩堂堂皇皇地把自己的货色摆卖出来,很明显看得出茨场街的美化带来了很多生意给他们。唉,这样子就过了半天,什么都没做到……
在过去的星期天终于去了一趟希望之谷,这次终于成行,不过事后想不到的是,原来家中两老去年有去过一趟买年花呢。话说回来,就话说某人买了一块镜头,另一个就好像刚修好一粒Rangefinder就凑好一起去拍照,而我是拉着车尾勉强跟上的(所以可以解释当天我为什么迟大到?),然后当天的领队就是提早闪人的旨祥(或者司徒又或者twilight啦)。另外要良心提醒,这篇很多图。
想了良久,我也不知道如何把这段故事付诸于文字。总觉得认识一些人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尤其是对我这种暂时对恋爱没有特别兴趣,或者是我的电线没有在感应恋爱频率状态的人。我也不知道是一种福气还是一种烦恼,不过我很喜欢听故事(八卦比较好听的包装代号),所以某程度上应该还算是好处。最近有个朋友失恋了,虽然对我们外人来说当事人其实根本连所谓情网的边边还摸不上,但是对于他,我们还是要有道德的聆听一下他的故事。话说最近他认识了一名女生(免责条款:故事经过润饰,或许和现实有所出入,请不要问我是谁的问题,你喜还的话,可以当作是我的某宗绯闻,我不介意),很有好感,差不多猴擒到要面对面表白。可是,为了保持自己所谓的尊严IMAGE,所以用了很婉转的方式询问女方对他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