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上次在槟城无缘见面,所以这次趁着紫雨下来展览之便一定要去见他一见。话说星期五下午的时候紫雨无端端来了个电话要约我去PWTC见个面,因为自己不是很想出去所以就推辞了然后约在今天。意料中的,我仍然还是比较慢热的那个(和上次Emily见面也是一样,Emily事后说我很静),本来以为我们俩会大眼瞪小眼的,但是这一切却被紫雨不间断的说话打破了。
说到我写作的习惯,就不得不提我小学的周记了。记得当时还小(四年级吧),不太懂事,写了一则日后想起有点好笑的所谓“诗”打算去参加征文比赛。可是这个征文比赛需要得到校方的印章,所以我胆粗粗问了我级任老师从那里可以拿到。看了我幼稚的“诗”后,不知道老师是不是太过好心还是什么的,竟然鼓励我继续然后帮我搞妥参加的表格。虽然最终没有得奖,但是之后我发觉我最喜欢的作业变成了周记,因为我常常在自己的周记写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所谓“诗”,也糊里糊涂的成为带动全班写“诗”的风潮的其中一个因素(当时热衷于此道的不止我一人,比我更为热情的大有人在)。原因是老师已经看厌了大家一直抱怨功课太多的怨言(我们的周记是你喜欢写什么就写的),而鼓励我们去观察身边事物的美妙之处,再用不同的题材写出来。
很久都没心痛的感觉了(近期内或许有,但是程度似乎不是很强,因为没啥印象),第一次心痛,犹记得是在我小学大概二年级左右的时候发生的事。那时候的我还没搬到目前Subang Jaya的新家,还住在一个Petaling Jaya的组屋二楼。还记得那时候爱心爆棚的我养了两只小乌龟,作为一个称职的小主人,我每天都为它们吃饲料,然后间中还会为他们洗洗居住的环境以及他们的外壳。总之爱它们的程度,不亚于当时刚出世的小妹。因为小孩子嘛,养小宠物当然会是比较紧张的,所以那一阵子我的生活中心可以说是围绕着他们的。很不幸的是,由于我妹的年幼无知,在某一天,我妈竟然告诉我,我的乌龟已经全数被我妹抛下楼了。当时的我心简直像是被人撕碎一般,然后只记得我哭了很久,而且不肯去上课。当然我也下了楼去看看我的乌龟在那里,还记得我似乎是找到他们的外壳碎片(是不是真的不得而知)。这是我第一次最心痛的经验,虽然我和我乌龟的缘分并不持久,但是我是真的把全副的心拿出来去爱它们的。之后也不懂为什么我妈就不太喜欢我养乌龟了,而我直到现在也没养乌龟。间中还有养过一段时间(但不长),之后在我妈的坚持下就送人了……
有时候,翻开报章看到那么多自杀的新闻真的让人很感慨、惋惜一个生命就这样陨落了。当然间中会有很大的一部分人士会抱持着一个看法——“啊,真傻,怎么不看开点”。曾几何时,我也是其中一员。没错,从我们第三者的角度,很多自杀者的情形在我们看来是那么的不值一提,但是不要忘记,我们不是当事人,我们根本没有资格去评论他们的决定。有时候,我真的觉得我们是不是被“近局者迷,旁观者清”这句话影响太深了。当然,我不是否定这句名言,我也没资格去否定,只是我们漏了一点,他们的心理健康是不是真的可以承受所受到的打击呢?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发觉很多“仙家”很喜欢说“如果他怎样怎样,就不会搞到如斯下场。好了,那么为什么仙家们不在事前伸出你们的援手呢?
说来话长,其实要说起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话说星期一因为答应了两个朋友一起去溜冰所以放学后我们一行三人一起出发到Sunway去。抵达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先吃晚餐啦。吃饱喝足后因为我有些唱片要买,所以先去唱片行(结果买了一张张惠妹的“我要快乐”给自己,两张林俊杰的“曹操”,一张送人做生日礼物,还有一张是帮我妹买的)。嗯,溜冰过程不太顺利,但是总算在一个多小时后出溜冰场的时候我已经能够不依靠把手溜了(虽然并不是很稳,偶尔还是会跌一下。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朋友说我已经很不错了,因为我觉得自己溜得有点狼狈,哈哈哈。)。溜冰后给我的最佳纪念品,就是因为鞋子的关系,我擦损了脚踝(痛死了),还有就是因为一直乱冲乱撞的关系,我的腿有点疼(第二,第三天痛到要死)。当然这个并不是重点啦,重点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就快毕业了,昨天刚拍好的照片很残酷地提醒我这个事实。从朋友的口中得知很多将会各奔东西(好夸张的形容词),有些不读了,有些则转去别的大专。而我自己到现在还没有要走还是要留的谱。离别总是伤感的,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大家才会有这样的机会重新聚在一起,说到这里有点羡慕我的小学老师,至少她可以每年见我们一两次(她生日和过年期间)。
前几天我从我为了找一本书而去书架上浏览了一下,发觉到一本我阿姨送我的一本书到现在还没认真看过……书的题目是Don’t Sweat The Small Stuff for Teens。过于自信的我当时还以为这本书我还会冷藏很久,不过看来这个黑暗的星期天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了一个自称“从第三者口中认识我的人”给我的留言后,让我的怒气从四方一下子窜出来。我还记得我今天早上发blog的时候手还是愤怒地颤抖着的,当然现在心情已经恢复得相当平静了(希望不是我的自我感觉良好吧)。
这一篇不是给普通人看得,你不喜欢我的话其实不必看,这么辛苦,你不如选择离开会让你更舒服一点。我没有必要让你透过我的blog更喜欢我。其实我没告诉你们
女孩A正在和男孩愉快的对话,可是突然间女孩B当着男孩的面前和女孩A说悄悄话。还时不时防备着男孩来偷听,用着她那鄙夷的眼神防范着。
这个故事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背景
事情发生在lecture hall里
不过也没关系,第一印象出来已经不是偏向好的一面,那么我又何必在意在陌生人面前建立良好的形象?或许我真的应该在我朋友每次说悄悄话的时候离开lecture hall,无论lecture是不是在进行中。或许我应该表现得更加gentlemen让人家没有嫌我的余地。或许我不该多心,不应该怀疑人家突然在我面前鄙夷的眼神防范这我偷听的时候是在悄悄地说我的坏话。或许这些东西我不应该放在心上,而是应该直接对她说,而不是在这里无病呻吟。或许我对我朋友表示的所谓尊重其实并不够。或许我应该坚信朋友是三世修来的缘分,应该好好呵护。或许下次我冲动的时候如果想一巴掌赏人的时候好像dobby the house-elf一样惩罚自己才表示我EQ够高。或许我不应该这么八卦,让人家有机会说我坏话。或许我不应该在我自己的blog写关于我朋友的事情,不然会令到她很不开心。
格格不入blue,其实说好不好,说坏也不坏的一张专辑。认识曹格,其实我不是从Astro新秀大赛中认识他的,正确来说是从文康当年的“越乐越美丽”的节目认识到他。当时候刚发片的他头衔很是有趣,好像是叫什么什么RnB宝贝唱将之类的。最令人惊艳的就是来那几段live的清唱,声音的魅力顿时一展无疑……后来看到了他的造型,才知道包装是那么的利害,可是这张的专辑呈现出来的他比之前的造型包装似乎有更上一层楼的感觉。让人不得不佩服台湾那边的“包装技术”。
有时候真得觉得自己真得很厉害,厉害在那里?厉害在脱稿的功力,这次距离上次的post已经不是用天数就可以数得清的事情了,而是用星期,嘻嘻嘻。[XD]这几天其实都在忙着看书,不要以为我很勤力温习,其实我是在煲着Harry Potter 4 & 5啦。Harry Potter的故事发展越来越有趋向沉重、黑暗的感觉。我很少看一本小说看得这么慢,Harry Potter 5几乎花了我一个星期才把它全部看完。原因是故事的沉重有时候会让我真得不想提起书来,可是贱骨头的我却心急于想知道到底故事的发展要怎么继续,无奈下只好把沉重的书提起来继续……
比起《悲慘世界》這個更貼近原意的譯名,我更喜歡《孤星淚》這個名字,聽起來比較有詩意。跟朋友約好看這部電影的過程可謂一波三折,光是改期就改了兩次,終於進場看的昨天我竟然在進場前發現了不•見•停•車•卡。所以戲還沒上演,戲外我就已經經歷了很悲慘的境界。這部電影的片名應該是Les Misérables,光是看海報我還以為是什麼驚悚片。沒辦法,誰叫恐怖片大多圍繞小女孩這個主題不放呢?
今天的天氣甚是晴朗,那陽光之燦爛像是今天附贈溫暖一樣。從遠處看去,草原的上空滿是粉紅粉藍色的氣球在飄蕩著。可是在遠處看不到的是,在那團氣球之下,卻正上演著逃難記。明明是個婚禮,怎麼一轉眼變成了眼前的這個災難?為什麼突然間要為了活命,不得不用一切力氣擺脫身後的這個怪物?見勢頭不對的賓客早就四散,剩下的只有對新娘窮追不捨的一隻怪獸。
每年的這個時候,除了我生日外還有一些很重要的事情。當然今天說的,不會是報稅(本人無業了好多年……)。那不是這個,能夠拿來說嘴的大概就是總稽查師報告出爐的事情咯。簡單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件事情,其實不過就是家長(人民)查問孩子(政府)如何把零用錢(公帑)給花掉。不過分別在於,如果家長知道我拿零花錢去買愛情動作片我大概可以準備打虐兒專線這樣自然免不了一頓痛打。可是政府亂花錢,也不見人民在喧鬧一番後有什麼作爲就是。
虽然不晓得这是不是恶作剧,可是看着数字的确是跟着说明书写的一样增加,赵硕一整个不知道该怎么反应。是恶作剧吗?可是这恶作剧的成本好像太高了一点,可是说是真的事情,可是这交易的条件却似乎太荒谬了一点。就假设是个恶作剧吧,这恶作剧的成本是不是有必要搞到要专门设计一个产品出来,除了硬件,软件方面刚刚也已经证明了这不是很阳春的东西,看来要知道是不是真的恶作剧,在找出寄件人外还必须要解剖这块东西看看到底暗藏什么玄机。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