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不是当事人,是不是炒作我真的不知道。但是昨晚看到报导的确是很震惊,震惊不是因为故事发生在我国,而是因为它的发生。想必大家都猜得出是什么事情了吧,没错,就是Twins的阿娇被偷拍的事情。先不论是不是我国人造的案件,我个人觉得无论是谁拍都好,我会很希望看到他的裸照也同样得到相同的瀑光机会,这样他就知道人家的感受了。除非他是变态狂,不然我会担保他不会有下一次。不过无论如何,伤害已经造成,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弥补和改善。
追根究底,应该负上最大责任的,我想应该是社会大众。如果不是我们这么八卦,这么大胃口,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你或许会说,没有啊,其实最坏是传媒,因为是他们养大了我们的胃口。可是不要忘记,有求才有供,我说的求,未必是主动的,它可以是被动的而逐渐显现出来。要不是有这样的需求,我像这样的“裸照”就不会面世。在我们举手谴责人家的同时,我们是否有抚心自问,我们自己有没有错?
有时候我真的不得不同意我心理学讲师的一句话,我们总是习惯把过错赖到别人身上。今天考不好,你会责怪老师教不好。今天迟到了,你会赖昨晚朋友太长气导致你夜睡进而导致迟起。有多少次,我们是会人清楚是我们的错误呢?我相信比例应该不会很高。
此外,很多人对警察的刻板印象都留在比较负面的层面。所以当罪案发生的时候,苗头将会全部指向警方,当警方用精力不够的借口来塘塞的时候,有些人就会以“噢,又不见他们埋伏捕抓冲红灯者或者触犯交通规则的驾驶人士的时候说警力不够?”。对于这个,我不便发表更多的言论,我只是明白,如果有一天我被埋伏着的警察抓到,其实是我有错在先,我其实不应该把治安不靖的过错赖在他们身上。警力不够,我不是当局者,我不知道内情,但是他们有没有人手埋伏抓触犯交通规则的驾驶人士的这回事,我也犯不着去插手。对我来说,这是两个独立的情况。
好,话题转回来(因为这几天累积很多东西写,但是没时间记下来,所以很零散),今天老妈子在晚饭时间突然间挑起这则新闻。老豆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她们一定是炒新闻的啦”。拜托,她们两位小女生虽然不得我欢心,但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她们是走肉弹路线,也没听说过她们要走艳星路线,要以身体来博版位的话,我会觉得他们很折堕。而且,试想想,不要说她们是大明星,就算是一位普通人,发生了这么大件事恐怕早就崩溃了,严重起来自杀也不会很不寻常。还记得前阵子的新闻女郎新加坡的女学生性爱影片吗?
老豆的言论,很快就被老妈子顶了回去。老妈子最后下的结论就是“以后你老豆有什么事不用管他,他酱冷血”。这个话题就这样close掉了,哈哈哈哈哈。不过今早的公鸡饭碗也有谈论这件事情,也带出了一个疑点。其实说实在,老豆的话虽然很荒谬,但还是有真实的可能。因为试想想,演唱会后台禁地,应该不是阿狗阿猫都可以进去的,那么既然如此,干案者可能是工作人员吗?如果是工作人员的话,那么就不能完全排除是有人(甚至可能是她们自己)利用它们炒新闻。
总之,我是觉得,这件事情的焦点不应该是在那里发生,或由那一国人干的。不然这样的话,台湾也同样很危险,我记得孙燕姿刚出道也在台湾被绑架还是什么的。偷拍和绑架比起来,似乎是半斤八两。我觉得重要的是,至少偷拍者和杂志的负责人应该被对付,还有个单位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确保这类事情不再发生。
偷拍我是反对的,但是我们又可以做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