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良久,我也不知道如何把这段故事付诸于文字。总觉得认识一些人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尤其是对我这种暂时对恋爱没有特别兴趣,或者是我的电线没有在感应恋爱频率状态的人。我也不知道是一种福气还是一种烦恼,不过我很喜欢听故事(八卦比较好听的包装代号),所以某程度上应该还算是好处。最近有个朋友失恋了,虽然对我们外人来说当事人其实根本连所谓情网的边边还摸不上,但是对于他,我们还是要有道德的聆听一下他的故事。话说最近他认识了一名女生(免责条款:故事经过润饰,或许和现实有所出入,请不要问我是谁的问题,你喜还的话,可以当作是我的某宗绯闻,我不介意),很有好感,差不多猴擒到要面对面表白。可是,为了保持自己所谓的尊严IMAGE,所以用了很婉转的方式询问女方对他的看法。
今天我发觉我自己跟一块木头,或者应该说是电冰箱比较恰当,因为我可以是个很冷的人。为什么这么说,为什么今天才觉得呢?要从头开始说比较好。今天我听到一则很有趣的故事,故事仍然发生在一个我不知道要如何形容他的人,我们好不好叫他S?你不喜欢也没办法,因为我喜欢。S是个很能够为别人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就算烧死自己也要照亮别人的一个伟人。可是他有一个致命缺点,就是耳根子软。现在请感谢他,因为他才有这篇文章。话说S不满意自己看起来很弱(虽然他大只累累),不敢坐过山车,不敢看恐怖片,偶尔比较腾鸡(干着急)。
这次跟比较多人谈了一点,也认识了多一些blogger和blogs,看来我之前的处理subscriptions要从半小时增加到不知多久了。这次很遗憾没有看到白雪和双喜妈妈(宁宵姐)出席,跟胡狼并没有什么聊到,因为他忙着算tarot,嘿嘿。三个月没见,大家都还是那副模样,算是万幸。不过很快就会很多人离开了,据说Sam和Jerry要到香港了,然后鈧凯要回槟城,还有一些人也要离开去那里那里。结果聚会差不多到尾声的时候幽子有点郁郁寡欢。不要酱嘛,人生离合常常都会发生,旧的不去新的就不来了对不对?况且这次聚会你也应该认识多了不少blogger吧?事业上的不顺遂也即将告一个段落了,就不要再那么忧郁了吧!只是……下次可不可以真的不要来个老歌之夜,我会怕。
原本以为早开始就可以早结束,那里知道结束时间还是跟上次一样,嘿嘿。这次为什么叫热爆blogger之夜,是因为当晚真的很热。一半的原因是当晚的天气相当热,二来是冷气相当不冷(我没有说热,因为我的这句话还是有冷这个字,*耍赖*),最后是因为大家都在想不应该想的东西太热情了。所以当晚我听到Kawazoe说最多的,就是……好热啊。不好搞笑,如果人数会一直攀升的话,搞不好那一天我们要到荒山野岭玩blair witch project高原才不会很热。好啦,早上听完交响乐,然后去了kinokuniya朝圣后,还没来得及看多少书就得赶时间去载ahnew了。我比原定时间迟了五分钟,那里知道他出席的讲座散场时间比预料中的慢了十五分钟左右。
首先,我必须透过这个blog提醒自己要记得早上有去听交响乐,要记得assignment report要写。好了,回到标题,为什么说是让女人感慨的老歌blogger之夜?首先先说女人的部分。今天不知道是吹什么风,雷公电母大概很久没有在本死仔包的blog出镜感到很不爽(感觉要为他们俩公婆弄一套emoticon,有什么事可以用得着),所以下至21,上至七字辈的女blogger都在感叹着自己很老了。天啊,如果他们老的话,那么我妈就是古董了我就快可以卖好价钱了,古董嘛,不然你以为什么,念耶zomok酱邪?首先第一炮是幽子姐,在讲述幽子姐的故事之前要先感谢幽子姐没有喝醉载我和ahnew过去现场。
首先,我好想对Ecl!5oNz吼一声:“一点都不幸运~”,尤其是我在病中(虽然不是大病)还要想怎么样回答你的问题。这个问题实在是很deep,但是为了表示我的诚意(对于新来的朋友我永远是有优待的,嘿嘿),我决定正经一点来回答。怎么样的正经法?嗯,想到了再告诉你,本人目前除了病到要生要死外,还在对舞娘对我的评价感到非常的飘飘然~原来叫自己死仔包是很抵死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二篇——微酸
前言:本小说其实已经有结果了,得拜依靠搜寻引擎搜进来的读者给我的灵感。结局篇其实就在本blog内,如果你幸运的话,通过简单的搜寻你就会先找到。先给你一点点线索,该篇文章并没有出现主角的名字,只有他和她这两个代名词。
序幕/前传
甜蜜
微酸(就是本篇)
苦涩(下一篇暂名)
结局(已经有了,但不要现在连接给你们看)
上文说到西瓜臀她……她,她其实并没什么,只是原来西瓜臀腰际弄了个手机绳吊着一只口爱的小北极熊。看到北极熊我就联想到我最喜欢的冷笑话,其实也不算冷,因为我第一次在报章笑话版看到这则笑话真的笑到身边的晴也要过来报仇在我的腰间捏一下让我痒到乱滚。也就因为这样,那则笑话仿佛变成了我的标记,逢见人我都要重复一次那则笑话,还要自己自作聪明为这则笑话加上续集。
嗨,大家好,我的名字叫无聊,并不是无聊小站的无聊,也不是蔡健雅那首无聊的无聊,我,就纯粹是无聊。今天我很无聊的跟帅气到很无聊,然后狗狗送去做手术升级做小旺子的靓仔无聊哥儿Jeffrey04商讨要借他这个不是很红的blog来发表我很无聊的作品,很无聊地谈了一整个无聊的下午后,我终于得到很无聊的他那无聊的同意,说无聊是因为本无聊已经是势在必得要来发表我无聊的创作。这个无聊的创作并没有特定的形势,所以会很无聊,而且也得到了Regina相当无聊的肯定。到底是什么无聊的无聊创作呢?还要请你待会儿无聊地慢慢欣赏。
抱着你,感受着你因恐惧而抖动的身躯
在你耳边轻声叫你不要怕
生怕我突然提高的声量会让你恐惧更为加深
只是不知道那句不要怕
是说给我听,还是说给你听
哇,好久没有看完电影那么满足了,不过正确来说,这是一部动画。我在电影院里面简直就是疯掉到不行,原因是真得很好笑,很久没有真的看一部电影从心底从第一幕笑到最后一幕,一个字,爽!两个字,很爽!三个字,非常爽!四个字,爽到不行!五个字,你很无聊吼?之前又看了一篇文章说本集的人物都采用了最滋润的洗发水,果然在看完了后,发觉他们用的洗发水真的是强到不行,尤其是Prince Charming的头发,柔顺到~一个无可比拟的境界。
因为旧站的程序我没时间更新,所以迫于无奈下只好暂时关站,没想到竟然有几个王八蛋在我的地盘撒野灌水。为了遏制这类事件继续发生,我唯有把留言版的留言功能关闭。如果大家继续看到我的旧Blog有这类事情发生,可以留言通知我。
唉,人就是那么的无聊,也不懂为什么。最近小弟忙到就来连阿妈都不认得,除了麻鬼烦的Case Study,还有很多测验将会在接下来几个星期接踵而来(详情可以参考之前的英文Blog)。天啊,我可以说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时间那么不够用。呵呵呵。
前几天第一次Post上第一个英文的Blog post,昨天(截稿时已过半夜12点)晚餐朋友向我提起这件事。因为那则Blog内有附上一个超连接是把之前F4的电影观后感翻译成英文的,结果引发不少笑料(不过小弟是无辜的,我没时间去查看啦)。结果我写了两个字的英文直接翻译,然后两者合起来就成了笑料。那两个字就是,Spice(香料), Girls(女孩/姑娘们),结果结合起来应该是Spice Girls(辣妹),可是却变成“香料姑娘”。呵呵呵,可能目前的科技发展还无法完善地把某字和context相互配合翻译所以类似上述的笑料其实很容易发生,呵呵。
嗯,除此之外,可能有人会问我,为什么这个Blog变成半番唐的Blog?这是因为我有一些朋友自小说英文,完全不晓得中文(不过就算会中文大概也接受不了我的语法吧)。所以,为了扩大读者群,没有啦,只是身旁的Blogger全部都是英文Based的,所以为了顺应潮流,我就也Post上一些英文版的Blog咯。不过呢,嗯,因为小弟的英文程度有点抱歉,所以如果有污大家的眼睛,可以尝试去看医生,因为吹沙入眼可大可小。
最后送上一个朋友送上的冷笑话一则,某日上课老师问大家的志愿是什么,当然,小朋友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答。
男生甲:“I like to fight, therefore I want to become a fightER!”
女生丙:“I like to write, I want to become a writER~”
到小明了,他很骄傲地说:“I like to draw, I want to become a drawER~”
从小很多花名就一直挂在我的身上,有些已经随着岁月的增长慢慢被人所遗忘,甚至我也忘了一些。可是最近的同学会,竟然给我听到有人用一个我一直想挥走但却看来挥之不去的名字。那个名字就是——叉叉叉,你当我神经病的啊,说明了我不li-ke还告诉你,你慢慢奢望吧。都已经小学毕业接近十年了,不知道是我不去眷恋过去,还是大家都活在过去,其实也不多,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三个旧同学这样叫我。可是这两三个人这样叫我已经让我很头大了,甚至有很强烈的反感再慢慢酝酿着。
有时候,当我火滚到必须要找地方发泄,或者upset到必须要宣泄我心中的不满的时候,第一个地方,就是我的这一个blog。如果对事情的不满倒还好,但是如果牵涉到人的话,往往会让我很难做。当然同样的难题,也发生在我想写一些让我的心情很愉快的事情。因为牵涉到第三者的事情,我不敢,也不可以把他的身份就这样抖出来。这样对他的隐匿权,有极大的侵犯。可是这些东西又犹如鱼骨哽喉,不吐不快。要怎么样子解决呢?熟悉我的blog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很少,除非是得到当事人的批准,都很少很少(说很少是因为我怕自己曾经犯过这个错误,毕竟我只是个凡人)把当事人的名字透露出来。
如果有什么年度回水片之类的奖,那这部电影整个就是够格有余。有时候,在一些小细节,因为思维逻辑的不同,所以要直接翻译一些词汇其实不容易。这部片子英文叫《The Lady》,但是若要直译为《那个女人》有点上不了台面。因为在这里的The,有一种很确定就是这个女人,不是隔壁家的王嫂,也不是对面的陈嫂这样。若是直译为《那个女人》,其实好像有点变成《That Lady》的感觉。当然这只是本人的粗浅的见解,欢迎指正,我是不会因此讨厌你的,放心。
在过去的星期天终于去了一趟希望之谷,这次终于成行,不过事后想不到的是,原来家中两老去年有去过一趟买年花呢。话说回来,就话说某人买了一块镜头,另一个就好像刚修好一粒Rangefinder就凑好一起去拍照,而我是拉着车尾勉强跟上的(所以可以解释当天我为什么迟大到?),然后当天的领队就是提早闪人的旨祥(或者司徒又或者twilight啦)。另外要良心提醒,这篇很多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