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电影回来,我不禁要想到底谁是真正的王者。当然在这之前我真的很想把电检的人挂起来打几下,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道德标准不能够在几部同类型的电影看得出来。我的意思是说,同样一句含有Fuckin这个字的对白别的电影能够通过,而这部电影却要剪得支离破碎。What is you ph|剪|n problem?为什么人家说blowjob你又不剪?(完蛋了,现在search 个粗口都能进我的blog了)
我在想,如果我有提笔写日记的习惯,那我在二十二岁的第一页会写些什么东西?过去的一年,在很多情况下,都可以算是我正式踏入大人这个之前显得遥不可及的门槛之前的实习期。因此,在过去的这一年,个人也经历了很多的第一次。第一次的自助旅行、第一次在课业感到如此的挫败、(生日前一个月)第一次实习、第一次在孤立无援的环境下工作、(在生日前几天)第一次很众多bloggers一起聚会、第一次参与举办bloggers聚会、第一次入围所以隆重出席颁奖典礼、第一次在歌唱比赛帮头帮尾、第一次继中学后参与一个很大的一个团体、第一次去interview、第一次在blog骗人等等的第一次,以及第一次终于硬着心肠跳入ubuntu的世界(至今已经接近半年)等。
前几天因为朋友家里出了一点事情,第一次看到这么无助的她担心她一个人在家会胡思乱想就差遣了靓仔老板先过去,然后我再飞车去看她。结果抵达的时候,本来在电话那头语音有点哽咽的她突然间变得容光焕发,精神状态比刚interview完毕匆匆把午餐吃完把衬衫脱掉剩件烂Tee出去的人还要好。基本上,当时我对她这种情绪上180度的转变是有点错愕的。
有时候我也不晓得我到底真正要的是什么,我想很多人会陷入如此的痛苦想必也是拥有同样的疑惑。这几天,除了星期六日,我都在忙着去面试。说忙也不算很忙,基本上我的面试都在半小时到一小时内结束。最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星期五的那个面试。我记得他问了我一个问题——“你到底要的是什么?你的兴趣到底在那里?”。这个问题可能当时我还不能了解背后隐藏的涵义,但是我想经过了这两天的面试我的确应该好好给它想一想。我目前的状况,很庆幸的是我不像我的朋友五份interview四份要请他。我找工作的方向都是专注在网页开发这一个范围内,所以以下的全部都是web-development公司,姑且以ABC代号著称。
这是我第二次打这一篇文章,第一篇文章随着browser crash然后wordpress没有帮我save到的关系完蛋了。好了,我要重新写这篇东西。基本上在凌晨时分他们在电台讨论的同时,我们几个比较相熟的bloggers也在大气电波外的网络同步谈论着,而引起最大回响的,要算是康仔说的08部落年。部落这个词事实上不是我会用的词,不过为了配合大馬部落的征文活动,我在这里可能会不自觉用上这个词儿来代替我一向惯用的网志。
今天是个很特别的日子,事关我的前同事今天生日,还有我的blog照常营业,没有被人收购。今天是愚人节啦,如果你还不知道的话,愚人节是一个可以让你开很多无伤大雅的玩笑的一天。偏偏网络上很多大大小小的网站都会在这天应景地发布一些有的没有的东西,来让大家开心点。比如说我们有可以搜索未来的搜寻器,还有可以让你看起来非常productive的时空穿梭机。
一万七千多字,恐怕是我这辈子以来很认真写过最长的文章。整个故事的发生是个巧合,是个计划之外的点子,一直到故事开始发展,一切的起承转合都是临时起意的。或许它不是我写过最好的,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更重要的是,它是我写过这么多以来追问度最高的一个。能够把它给写完,实在不能说不是个奇迹。说了这么多关于它的事情,你也应该知道,它就是我刚连载完毕的一则短篇小说——镜子。
我重新捧起了那面镜子,凝望着它,看着里面的人的泪滴一滴滴地掉下来。我心疼得抚摸了一下冰冷的镜面,想要说句安慰的话,却不知道怎么样能够传达给另一面的他。不知道过了多久,等我恢复理智的时候,陡然想起我应该带我妈出去吃个饭当作接风。于是,我稍微整理一下自己的仪容,并把镜子和那封信件给妥当收好。才走出房门,就闻到整间屋子飘满饭菜香,再看看墙上的时钟,原来已经差不多要八点钟了。
这一年来,因为认识的新朋友以bloggers居多,所以常常会听到一句话“Blog衰你”。我个人是对被blog衰是不太在意,或许半年多前我可能会在怕,但是现在则无所谓。不在意的原因,就跟交朋友一样,合则来不合则去。而且如果就算之后被blog衰感到尴尬,换个domain和hosting/ip仍然还是一条好汉。但是最近对于这句在本地blogosphere据大多数还算是个玩笑的一种说法,本人有了些少不同的感觉。
突然间,我不知道怎的变的很慌张。我赶快把桌面上的镜子纸张和那封信件草草打包起来放到我的房间然后奔向大门口,一看才知道是妈回来了。这几年,刚退休的她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不是去旅行,就是到朋友家串门子。这门子一串就是好几个晚上不回家,从之前的家到现在这间,感觉我比较像是个服务员,而她是住客。可能是她在教书期间因为爽朗的气度使得她很是受到各方的喜爱进而常常一起出游。
这一年来,因为认识的新朋友以bloggers居多,所以常常会听到一句话“Blog衰你”。我个人是对被blog衰是不太在意,或许半年多前我可能会在怕,但是现在则无所谓。不在意的原因,就跟交朋友一样,合则来不合则去。而且如果就算之后被blog衰感到尴尬,换个domain和hosting/ip仍然还是一条好汉。但是最近对于这句在本地blogosphere据大多数还算是个玩笑的一种说法,本人有了些少不同的感觉。
這一切的變化來得實在太快,快的雙方都來不及反應。就在整把的香烙到小男孩的手臂時,兩人都只能大聲驚呼。由於實在忍不住那疼痛,他在喊了一陣子後就昏了過去。隨著兒子身子一軟,母親也跟著淒厲地大哭。神為什麼要這樣懲罰我的小孩,為什麼要這樣懲罰我們,為什麼要用這樣的方式懲罰我?直到鄰居聞聲趕到的時候,大夥只看到滿地已經熄滅的香支,以及一桌的白飯。可是沒有人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新聞機構,很多時候都是扮演把事情報導出來讓公眾知道的角色。這些事情,可以是芝麻綠豆的小事,也可以是隔壁老王養的小雞早夭到達外太空發現一個新的行星之類的大事。但是如果一家新聞機構本身成了新聞焦點,那一定就是大事。在我們生活的這個什麼都能的國度,就是大事中的大事。你看看哪份大報明年拿不到出版准證,那是大事。據實報導哪個官講話辭不達意,導致本人惱羞成怒出來說記者聽錯,那也是大事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
不知不覺在這裡已經寫了快七八年,可是發佈文章的頻率卻越來越低。這樣下去總不是辦法,死死下也要找個方法繼續寫下去,不然可能撐得過今年就撐不到明年,這可不好。於是,在剛過去的元旦本人心血來潮,想起去年很喜歡的blogger跳坑玩一星期三篇的活動,於是想想自己大概應該可以完成,就開始到大馬部落在某社交網站的群組揪人。揪人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可以找一群人互相鞭策,然後跳坑這回事自然要越多人陪死才越有趣不是?老師都說過了獨樂樂,不如眾樂樂*開心轉圈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