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写完了这原定应该是两个星期前就该写好的故事,可惜得到的回响跟之前的暗钮不相上下,而这次我也没有主动去问朋友自己写得如何,所以这次完全是在接近没有听到任何feedback下写出来的。这次的故事仍然是走thriller的路线,原本是要在里面穿插一点点动作片的感觉,所以情节上特地安排得很紧凑,可是动作上面的描述真的很不容易(写完很佩服倪匡和金庸两老),所以大幅度抽掉了动作的部分。
一桶冷水哗啦啦就这样泼到海文身上,这时候海文的倒数时刻也近乎归零了。仍然迷糊中,被两个大汉挟持着的海文看着面前的女人,只见到穿了一身天蓝色的她正注视着鱼缸里面不断游动的小鲨鱼。逐渐恢复力气的海文一面看着她,一面在伺机反攻。只是,还没等到他动手,张君就冷冷地道:“放了他!”
要成为人见人怕的吊靴鬼不难,只要按照这本人呕心沥血耗尽脑汁鬼扯出来的练功秘籍,担保你人影还没在街尾出现,你朋友就在街头急急闪开了,简直是比狐臭防狼喷雾还更强烈的驱散大法嘎啊啊啊!为了达到目标,很简单,那就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古人遗留至今的“不耻下问”是也!当然问问题的形式可以是透过交谈,笔谈甚至透过脑电波,无论是什么媒介,只要你遵守以下的大法,那就万无一失,百发百中,惊天地泣鬼神,天雷勾动地火了!
这句成语不懂是不是这样用的,呵呵。其实早就知道我们的成绩将在不久后释出了,只是假期太过悠闲,也没有想得太多。好了,假期要完了,就要开始烦恼了……不过还好啦,反正都已经预料到这个后果了,所以就……算啦。
刚才把横尸遍野这句话说给我的朋友听,呵呵,没想到他给我的回应竟然是“听到你这句话,我已经变成一具尸体了。”,希望他能够在当天大跌自己的眼镜吧。做人要开心点才好的嘛,你说是不是涅?呵呵。
这几天也没做了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能够说得上的只有帮小表妹做一个小小的photoblog网站(连接在主页左边)。我想待会儿帮自己申请一个Flikr的photo-sharing的a/c把自己相机抓下来的照片放上去。再来就是忙自己论坛的公测了(虽然进度严重落后)。
最后呢,也很开心听到我的“ex-论坛”将会在近日内恢复运作,这个论坛目前已经快杂草丛生了,呵呵。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是能够接触到一些很感人的故事(其实也不很多,或许最近生活很平静吧),前两天吧看了一部很感人的电影,而今天则看到朋友介绍一则小故事。这位朋友,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是总能够在他每次写的文章感受到他细腻的心思。阅读他的文章,往往能够让读者从他的文章延伸出无尽的感想。今天下午,本来是想开电脑播一些音乐听听的,却在我的blog aggregator不小心看到了他的这篇文章,好奇之下,就点了原文来看。原文是三毛小姐的“哑奴”,收录在《哭泣的骆驼》这本应该叫做散文集吧(后来鸡婆去找了找,原来我妈有这本书,准确点来说,应该是我舅舅的藏书,但是前几年他把书送出去的时候,我妈捡了回来,我也捡了一堆卫斯理金庸回来)。
Invictus,简单来说是代表着无敌的意思。会如此为这部电影命名的原因,是因为在电影里面Nelson Mandela(Morgan Freeman饰演)为了激励Springboks队的领军队长——François Pienaar(Matt Damon饰演)而相赠诗词的题目。其实这部电影在很多地方已经上映甚久,吊诡的是虽然有大牌在手,电影院却选择只是上映一个星期,同样由Clint Eastwood执导的Changeling相比之下就显得好命很多。
MSN上放这个词已经好几天了,有没有吓到人家以为我怀孕我不知道(郑重澄清,我没有,也没可能有),但是却是自己这几天的心情的代言词。晕眩的原因既然已经说了不是因为怀孕,那是为了什么呢?当然不是为了什么值得令人高潮的事情,而是因为这该死的考试。真得有点后悔答应去签署不平等条约同时间应考两张纸。我说的两张纸,就是说同一个科目就分两张纸来考。也就是换个方式来说的话,就是本来两个小时的试卷,变成了4小时。不同之处,就是中场有个休息时间给我们吃个饭,或者补充子弹(临时抱佛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