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第一次吗?应该不是,可是这次仍然不是一个很好的经验,更何况这次它就在我旁边发生。如果你不明白我再说什么,你也应该不可能明白我在说什么,其实我在说我的身边刚刚发生一场车祸。那种情况带来的震撼,和电影院看到某角落突然出现一个幽灵更为来得摄人。话说刚才我放下还有几口还没来得及吃完的晚饭,出门去载刚补习完毕的小妹,当时下着毛毛雨,回程接近到家的路口,其实应该把时间点拉远一点……在还没到事发路口的之前某公寓/组屋的出口,有一个摩托骑士陡然间闯了出来(我的怀疑是,他有没有在看路),还好我的车速不是很快,因为刚从另一个路口转了出来,否则这次撞车的主角就是我了。
啊,又忘记写功课,还好今天早到学校有点时间可以赶在上课前把它写好。正当疾笔振书之时,老师突然毫无预兆的提早了十分钟进教师。就在内心还没大喊糟糕前,一颗震撼弹在记忆深处又引爆了,啊,上星期已经交代今天还有默写,所以才会早到啊。这次完蛋了,还有一大段的功课还没写完不说,这次的默写肯定完蛋了。结果自然是功课交不及就算了,这默写一个字都写不出来还不是吃蛋么?
最近有幾項躍上媒體大版面的事蹟(雖然新聞學我不懂,也不懂什麼才算新聞,但是就是偏執的相信那兩則不是新聞),個人看了頗為不以為然,以為會是一陣風吹了下一刻就會消散。萬萬沒想到的是,這兩件事情非但不消散,還佔據了各大媒體版面數日,好不叫人煩不剩煩。如果這事刊登在娛樂版上倒是情有可原,佔據了應該拿來報導這社會有多不公,有多少人活得要生不死的篇幅,實在是有多不應該,就有多折墮。
附身這個現象,如果背景是講華語的世界,那大概會拍成驚悚鬼片。再不然,創意的極限也只是拍成鬧劇(如開心鬼之類)。雖然不見得說好萊塢出品必屬佳品,但能拍得如此炫目真的不得不寫個服字。其實抽掉附身這部分的話,片子的內容就會變得很普通。是說若沒有這個橋段的話,用乏善可陳來評斷此片真的其實不太過分。不過端出了是Twilight系列作者的名號,本片的劇情算起來應該還是算比預料之中要好一些。
故事承接上一部,因爲間中出了一點變化所以就另開新文。簡單來個前情提要好了,話說本月23日(也就是金馬獎揭曉之日)我們要辦聚會。是日聚會主題是「分享」,所以歡迎大家來交流一點心得。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如果你扯得出一番道理來大炮任你車。當然,如果人家聽完了決定要丟鞋子丟雞蛋那是另一回事(除非你贊助啦,那我們就可以幫你弄個網子保護你)。反正這次聚會最重要的,就是出席者本人(不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