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题目说了一遍,但是我还是要重申,我•是•小•气•鬼,毋庸置疑。尽管可能说了好几次,但是如果你觉得我看起来很大方,那么请谢谢我在学院认识的一群朋友训练有方。可是小气是天性,我也不是在宣扬小气万岁,我只是想说:我是小气啊,你吹咩?就是这样嚣张的了,我毕竟不是温驯的小绵羊,没必要隐藏自己的脾气,虽然社会大众都觉得脾气管理不好等于EQ差(这篇出来了感觉我的人缘急速插水)。
不知不覺,每週三文的挑戰就這樣到了第四十周的最後一篇了。真受不了如此公式化的開場,奈何本人真的無法寫出什麼驚世駭俗之說。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其實理應會很雀躍。可是另一方面,由於寫跳坑文已經成為不知不覺一種習慣所以覺得倒也沒什麼。不知道其他跳坑同仁們,在此刻會有什麼樣子的心情呢?
是第一次吗?应该不是,可是这次仍然不是一个很好的经验,更何况这次它就在我旁边发生。如果你不明白我再说什么,你也应该不可能明白我在说什么,其实我在说我的身边刚刚发生一场车祸。那种情况带来的震撼,和电影院看到某角落突然出现一个幽灵更为来得摄人。话说刚才我放下还有几口还没来得及吃完的晚饭,出门去载刚补习完毕的小妹,当时下着毛毛雨,回程接近到家的路口,其实应该把时间点拉远一点……在还没到事发路口的之前某公寓/组屋的出口,有一个摩托骑士陡然间闯了出来(我的怀疑是,他有没有在看路),还好我的车速不是很快,因为刚从另一个路口转了出来,否则这次撞车的主角就是我了。
这次上电台并没有事先宣扬,所以知道我会上电台的人数应该不会超过10人(我是之从我口中知道的)。和之前上电台的经验相比,这次应该算好玩很多了。其实在答应上节目前有点小挣扎,其一是当天是中秋呢,其二是因为吉安是教电影的,而我这次上电台的身份是入围者。担心的倒不是被刁难(基本上没什么好刁难的,我根本就是门外汉,怕什么),而是我怕说出来的东西会很可笑。
最近很流行说“咖”这个字,无论是ABCD咖、咖啡、网咖、咖佬、咖妹、咖(念ga1)喱、大小咖还是别的什么咖,甚至电台也开了一个专说B咖应该怎么过生活的节目。所以为了证明我是追赶上潮流的宅男(一个会突然去爬树玩flying fox的宅男?),我也要用标题的那句话来形容这友人说完全是B咖级(B-grade)电影的District 9。基本上我还是很大胆的没有被这句话下到的主要原因是冲着Peter Jackson的关系,虽然在这之前他的Kong很令人惊吓(那是相反的——A咖包装的B咖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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