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沒打算現在出書,但是我的確是有約略看過本地一些針對青少年的出版社的投稿要求。雖然林林種種,但簡單不負責任一句話總結--迪迪尼標準。說穿了不過就是要闔家歡樂,就盡量不要有殺人噴血的鏡頭之類的。換句話說,哈利波特這種死很多人的劇碼不行。當然今天要說的這部電影,更加不用想了。光是三部曲的第一部,就是一群廿四個小孩困在叢林式的戰場自相殘殺。這樣的書,在本地應該沒辦法在青少年為導向的出版社出版吧。
刚刚看完这部电影,据很多朋友说很感人。看预告片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很想看的欲望,就算要看,都是因为导演的关系吧。我其实并不熟悉片中的三位主角,只是知道他们曾经拍过什么电影(不要问我情节,我真的不知道)。说说故事吧,其实我是觉得故事的场景如果搬到现代会比较刺激,因为搬到那个时代我不晓得那艘破船如何把这么大块头的钢王(好啦,用回金刚)运回纽约。更白痴的是,既然大家都见识过他的破坏力,凭一个破锁头就能够把它锁起来?导演也当我们太白痴了。
故事情节不见得特别特出,一个应该很感人或者很恐怖的片子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眼中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我真的很想知道片中演员们的衣服那里买的,怎么经过了这么多亡命冒险后还是那么完整(意即没穿没烂)。虫虫的部分实在太恶心了,恶心的程度让我真的如坐针毡。金刚的“战斗场面”带给我的感觉就是导演是不是在讽刺打“烂仔交”的人?怎么那场简单的大都拖了那么久,如果嫌十面埋伏的章子怡太过大命的话,那么Ann Darrow(Naomi Watts饰演)岂不是拜得神多?
很可惜,到现在未知我还不能接受剧情安排人兽恋。可是,看到最后的那一幕,我还是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Carl Denham(饰演)在最后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要不是他死不要脸把金刚搬回来,那么金刚安安分分地活在自己的世界有何不好?TNND,难得他还能大言不惭得说出这样的垃圾……Jack Driscoll(Adrien Brody饰演)说的很对,“他最擅长的就是破坏自己心爱的东西”。
总的来说,其实Jack Black是整部片子最出色的一位,他把这个导演的不要脸,白痴,和骗子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而编剧Jack Driscoll则有一点点木纳……女主角不懂是不是因为这部电影的关系,所以看起来真的很忧郁,但是那种表情可不可以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顺道提一提,女主角的眼睛很漂亮,而且很多个镜头都捕抓到她的魅力。此外,Ann Darrow和编剧Jack Driscoll的对手戏太少了,如果在多一些的话,不知道据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
题外话:我最近miss了很多戏恰巧有两不是Adrien Brody有份参演的,分别为The Village和The Jacket,看来大概没什么机会了。我的其中一位同学不住口得说他很有魅力(也很帅),但是看来看去比他帅的人多的是,真搞不懂女生的审美标准……
正面點來說,華人遺傳的稱呼系統是很可愛的。可是反面,相較與很多其他民族文化,這稱呼的系統真的有點太累贅了一點。結果,每年尤其是新年期間,就是驗收一個人記憶力的時候。如果不想死背稱呼,那麼首先要記得的是這個人到底是誰誰誰的孩子。想起來後,就要根據族譜的排行調出這個人應當要稱呼什麼。如果一時想不到,而長輩又不在身邊,然後又剛好對方也摸不着頭腦的時候,那麼應該每戶一本的通勝就派上用場了。
如果想要成爲(半調子)哲學家,其實也不一定要先去進修什麼的。把跑步養成習慣,與人交談時就有心得可以侃侃而談了。這些心得,聽起來有時候也頗像是富有哲理的。只是凡人如我們,大概不會一邊說一邊搬出大條道理來。不然市面上怎麼會有那麼多人出書,述說自己從跑步領悟了什麼事情(我書架上就有好基本)。對不明白的人來說,這些人大概就是極度自命不凡的討厭鬼。
真搞不懂,云顶真的值得我们一去再去吗?不过似乎地点不是最重要的,而是谁去比较重要。这次我就比较倒霉,因为我拾出来要穿着去的Jacket竟然在临出门的时候忘了(麻烦掌声来一下),结果冷到要死。除此之外,比较值得记录的就是在深夜一点多的时候我们一班人去了看戏(不可能的任务3),结果回到Apartment的时候已经三点多了。为了驱寒,我们几乎是跑回去的。可是副作用是,跑得太精神,所以变成睡不着了。
曾经和朋友笑谈,现在要成名谈何容易,只需要你够胆识去做一些白痴的动作然后把它拍下来,那么分分钟你就是下一个Superstar。到时候,要成为万人瞩目的明星就不需要花时间去参加什么绝对Superstar新秀大赛全民偶像这类越来越滥的实况节目。要成名,需要的不再是时间,因为你和成名之路往往就是那两三分钟的距离。不相信?你应该还记得巴士阿叔效应吧?再不然,把距离拉近一点,新加坡的学生自拍性爱画面又如何?嫌远,或者国情不同?那么我国的“你有没有讲”应该算是和我们的国情相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