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翻了一下社交網站的塗鴉牆,發現了有一篇文章是關於交友的「祕籍」。說來也不是第一次看到這樣的東西了,同樣的內容(「忠告」?)總會在很多的地方不斷出現,比如說朋友間、勵志書理財書人生課等等。說得一副好像是真理一樣,可是如果從另一個角度切入卻發現事情有點蹊蹺。如果是這樣的話,如果單純以這種心態交朋友當然可以擠入人生勝利組(咦?)。但是遭遺棄的人又該作何感想,尤其是那個遭遺棄的變成了自己?
故事承接上一部,因爲間中出了一點變化所以就另開新文。簡單來個前情提要好了,話說本月23日(也就是金馬獎揭曉之日)我們要辦聚會。是日聚會主題是「分享」,所以歡迎大家來交流一點心得。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如果你扯得出一番道理來大炮任你車。當然,如果人家聽完了決定要丟鞋子丟雞蛋那是另一回事(除非你贊助啦,那我們就可以幫你弄個網子保護你)。反正這次聚會最重要的,就是出席者本人(不然呢?)。
剛才順便瀏覽一下社交網站的塗鴉牆時間軸時,發現了一個我不知道是戲謔還是認真的標題。我是沒什麼興趣看內文,但從裏面的一些snippet看得出是說黃飛鴻是個回教徒云云。看到的當下,我嬸嬸深深的腦海裏想到的是「So what?」。可是再想一下,卻發現過去的幾年,同樣的故事也同時間發生在不同的人身上。隨手拈來的就有什麼漢督亞啦,什麼歐巴馬啦等等等等。所以由此一件,就會發現普遍上大部分的民族都是自卑的。不然每次牽涉的人物,爲何都是踏在風口浪尖上的風雲人物?
最近從朋友處那裏(其實也就是社交網站裏)看到一個頗有趣的影片。其實他說的事情是個很嚴肅的課題,應該說是呈現的方式頗爲幽默才有趣味。先介紹這人,雖然爲人風趣(至少在影片裏)但他卻是個哲學系的教授。學哲學的人應該很喜歡問爲什麼這樣爲什麼那樣,感覺應該很不苟言笑才對不是嗎?可是偏偏應該是那種愛死什麼十萬個爲什麼的人,卻用最輕鬆有趣的方式去駁斥人們對此課題的迷思。
我得坦白,早在好幾個星期前就從阿甘哪裏聽聞了今年不會有頒獎典禮。所以本來想要參加部落格祭,以圖重溫那虛幻的文藝夢早就破滅了。希望明年還是有機會參加比賽,我是不會放棄的(呈堅定狀!)。不過話說回頭,雖然早就知道但我也沒有早就爆出來,現在提起來似乎真的很馬後炮不是嗎?其實是因爲人家都還沒公佈,我又不是籌委一份子當然也不好搶先獨家爆料啦。所以我還是快點跳過這個話題,然後談談正事好了。
算起來每個系列的短篇都斷斷續續寫了半年多,上次是主題是思念,這次則是遺忘。若要說除了主題外的差別,那大概就是這系列大部分故事都是比較虛幻,不若之前的帶有點真實性質在裏頭。可以寫的還有很多,至少在筆記本里的記錄還有好一些。只是寫成十篇後也覺得是時候暫止換個主題。不過說實在,在寫其中好一些篇章的時候,其實感覺真的頗有趣,尤其是在寫過去沒怎麼觸碰過的題材。
百無聊賴地走在街上,城市的這個角落一如往常的熱鬧。就在路上亂晃的時候,一個老外從前方走了過來,樣子甚是熱情。結果在對方問了聲好後,就直接進到正題問現在幾點然後頭也不回就走了。想起來,這些年走在路上這冒失的遊客算是第一個主動來「搭訕」的人吧。說是搭訕也有點太勉強,畢竟才不過問個時間。經過了這些日子,那曾經刺心的傷痛也總算慢慢癒合了。雖然最後心裏還是留了道疤痕,但也總算是痊癒了。
他現在過的生活,在外人看來無趣得猶如嚼蠟。可是如果時間軸拉長到三年前,這些人可能會看到不同的光景。至於爲什麼會成了現在這個德行,那可就要從那時候那段霧水般的情緣說起。話說在那次邂逅之前,儘管日子也不見得有多麼多姿多彩,但是至少週末夜還是鮮少一個人度過的。有時候單身久了,難不免還是有一種家人朋友無法排解的孤寂。於是爲了填滿這種虛空,都會盡所有可能去躲認識一些朋友。
車子開在街道上,之間兩旁人來人往。在十點鐘的這個晚上,路上一如往常的喧鬧。可是在車裏的他,卻覺得無比的清淨。反正外面發生的所有事情,都是事不關己之事。畢竟怎麼說,那對在路旁吵架的情侶,內容肯定不會圍繞在自己身上。還有那街角賣場的傢伙,唱的也肯定不是關於我的歌。車子就這樣徐徐得跟着前方的車龍駛過,沒有一絲眷戀,更沒有任何的牽掛。一切都是猶如過往雲煙,沒有絲毫留戀的需要。
有人說城市很小,因爲在地圖上看下來就算再大也不過只是一小點。可是,也有人說它不小,因爲大多數都是人口最密集的所在。君不見高樓大廈林立,連住人的地方都往往動輒十幾二十層。單只是一座這樣的公寓,就能輕易容納千百個住戶。更不用說那些辦公大樓,每天有多少數以千計的人上下班。在這個人滿爲患的所在,與陌生人檫肩已經變成了一種司空見慣得如家常便飯之事。只是今天如此輕易的的擦身而過,在一片的人海茫茫裏會不會有再一回如斯輕描淡寫的碰觸?
人類對末日的狂熱已經不是一次兩次的事情了,雖然事後都證實只是狼來了,但這把戲仍然時不時上演着。慶幸的是,到現在為止應該還沒發生有人以末日之名號召大屠殺“大解放”,或者一群人因過度恐懼決定集體自殺之類的慘劇(是啦,我承認是看完1Q84才會如此聯想)。一個星期多過去了,末日彷彿只是一場鬧劇,渡過了,人生照樣繼續。有時候我在想,萬一末日只是遲到?
周三晚上九时放映厅一如往常的一片寂静,连踩在地毯上的脚步,也不忍打破在这喧闹都市中,这片难得的平静。面向银幕的那片墙壁挂了两盏暗橙黄色的小灯,微弱的光芒,让人身在其中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要看清身旁坐的是什么人不免还是得凑近才看得分明。这是一间小小的放映室,只是一个电影爱好者为了在家重温旧片而设,是以室内只有一张表面铺上了浅灰色棉布的两人小沙发。
在我还没开始之前,应该事先让你搞清楚为何一向走纯情路线(咦,怎么好象很多人倒下的样子?)的我会写这个题目。事实上,这个题目是由一位号称是无聊的blogger所发起的。而在他的盛情邀约之下,我不得不意思意思一下给个回复恐怕不行,于是就写了(明明自己很爱写,有题材送上门高兴都来不及涅)。其实自己真的对“性感”这两个字还没有确实的定义,而字典给的定义也略嫌广泛了一点。其实怎样定义性感是很个人的事情,或者你认为女生(我们从普通男生的角度出发)挖鼻孔的样子最性感也说不定呢?
马来西亚不愧是所谓的盗版天堂,连翻版书本也能够堂而皇之地登上书展现场。而且,还吸引了一群人去购买这才“吃力”(jia lak)。
今天大概十一点多,熟睡中的我被吵醒,我以为老妈子要去另一个国际书展(当然,本文不提这个),所以就快手快脚梳洗换衣服咯。谁不知,上了车老妈子才说是去吉隆坡中华大会堂的书展,晕啊……因为去年已经去过的关系,所以对那边的书展并没有什么好感,翻版书买得过咩?没办法,贼船已经上了,唯有安安分分地到达(盗版)书展咯。
和往年一样,现场所见几乎全部都是翻版的书籍(因为很多中国书的发行商,所以只有一些中国出版的是正版),尤其是港台版的(电脑书籍除外)。本来看了一两本合意的,但是想想还是买不下手。这就算了,午餐后,我们一行人(除了我和家人,还有我一些亲戚)到附近的茨场街(闻名的盗版街)去走走,因为想找找看有没有好的背包。结果还是不出我所料,放眼看去全部都是差不多同样的东西,而且看来都是假的……此外,整条街乌烟瘴气,并且盗版光碟小贩堂堂皇皇地把自己的货色摆卖出来,很明显看得出茨场街的美化带来了很多生意给他们。唉,这样子就过了半天,什么都没做到……
為了讓各個主角的關係比較立體化,所以這次寫這部小說有刻意在角色的刻畫下苦功。雖然效果還是有進步的空間,但我還是覺得跟之前幾部中篇相比算是有改善各個角色相對蒼白的部分。可惜的是,由於中間低估了女生上司的佔戲,所以造成故事寫到最後這個角色變成了影子般的存在。不過無論如何,這是個有趣的嘗試,或許下一部還是會繼續沿用這個方式。首先故事要介紹的,是男女主角的戲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