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開了電腦裡搜集寫作材料的資料夾,那是很多年前為了一篇未完成的故事準備到一半的。故事的主角,是個晚年為了公眾利益發聲不惜得罪政府的人。若還要說起著老人家早年從軍時的英雄事蹟,從蒐集到的資料來看說上個一頭半個月可能還說不盡。可這麼偉大的一個人,到老卻死得沒人知曉。要不是這兩天有新聞出來指證說死因不單純,大家可能早就淡忘了這個人。
記憶如果永遠停留在最美好的畫面,那是一樁美事。今年的部落格祭,在剛過去的星期六落幕。這一兩個月的正式籌備,可說是障礙處處。中間耗時最久的,大概就是場地的部分。不知道為什麼,這天彷彿是什麼神秘的黃道吉日,問過幾個地方都吃了閉門羹。結果光是確定地點,就把我們五人忙得焦頭爛額。如果要為這次出席人數再創新低,找一個原因的話,我想太遲確定地點是最大的致命傷。
是個清晨,一個天空飄著綿綿細雨的清晨。
從輕快鐵看出去,那面玻璃窗佈滿了一滴滴的水珠。外頭的景色,亦隨列車的行進快速移動。呆坐在裡頭望出去,就好像看著一副永遠轉不回起點的走馬燈一樣。那是個週末的早晨,穿正裝上班的人本來就不多。也不懂是不是剛剛的那一場大雨,在列車裡感覺搭車的人好像太少了一些。乘客數量不多,於是乎大家都坐得很鬆散。對比起平日的熙熙攘攘,今天似乎不見多少人站立。
六十一分鐘
他看著手上的懷錶,中間大大寫著六十一,秒針則慢慢地順時鐘轉動。中間數字跳到六十的當兒,周遭的一切全部突然像是著了魔般陷入停頓。他抓緊這六十分鐘的機會,再一次不費吹灰之力打開了公司的老闆辦公室。這熟練的程度,也拜這幾個月日復一日的練習所賜。從一開始在這魔幻一小時偷取老闆的鑰匙打模,然後就是不斷練習怎麼快速潛入公司。現在可以五分鐘內抵達保險箱,可是點點滴滴慢慢在這第二十五個小時練熟的。
「滾,我永遠不要再看到你!」,捶門聲跟咆哮聲很是熟悉,但到要趕出門這是第一次。
你靜靜地坐在一個陌生的快餐店裡。
必須承認,此刻看到對方的面容,他的情緒並沒有想像中激動。那是個算得上清秀,但沒到驚為天人,是個說不上帥,但至少看來是討喜的五官。氣色看起來不太好,可能是本人就瘦削,加上表情感覺帶點憂鬱的關係。湊前去細細端倪之時,只感到一陣寒。那溫度的突變,其實是可以讓人打個哆嗦的,但卻無阻這人慢慢伸出的手。就這樣,這偶遇就這樣安靜地發生。此次說起來有點奇妙的相遇,就得從幾個星期前開始說起。
連鎖咖啡店。
這裡販賣的,從來不是氣質,只有一個限時的方便。捧著書的讀者已是稀有之極的奇觀,更多的是比如剛出去就地吐痰的阿炳。當你以為那邊一群女孩抱著一本厚厚的小說,已算是難得的文藝少女時,殊不知轉個頭就原形畢露了。下一刻這群人就一邊從背包裡找出了輕巧的小相機,一邊四處在這採光充足的咖啡店裡找尋著最合心意的光線與景物拍照。
他失戀了。
正確來說是遭到嫌棄。
對方說不知道自己在這段關係中是什麼形式的存在。
吸氣,一步、兩步、三步、四步、五步、六步⋯⋯
當你無法靜下心來打坐,那就出門去跑步吧,有人是這麼說的。於是這就成了他的習慣,開心時疾跑,不開心時慢跑。無論晴天雨天,唯行雷閃電才看在老天份上乖乖待在室內。只要有一天不跑,就渾身覺得不對勁。也不是沒試過慢跑機,但是幾次下來發現這根本就跟不停在輪子內跑的天竺鼠沒兩樣不是嗎?
我用了差不多一整天的时间刨完了两本书,有趣的是,两本都是同一个作者的。当然,你看了我的title就知道是再说Dan Brown了。两本书的书名分别为达芬奇密码(又名达文西密码)和数码城堡(The Da Vinci Code & Digital Fortress),两本都是在书展的时候已超低价格买下得中译本。
达芬奇密码其实对我来说是还不错的,但是呢,结局的安排,却有点差强人意。嗯,我不是在说最后的结局,而是揭露幕后主使人的那一边的安排太过于牵强。而好看的一点,就数故事中一大堆的谜语,道具,和一系列的传说(历史?)。很可惜,由于我是选择在半夜三更看这本书,所以看得我有点迷糊,有一大半的情节呢我到记得的不是很清楚(我看到清晨六点)。不过看了这本书有个坏处,由于我是买中译本的,所以我现在想找一本英文版的。又要花大钱了,手上要买的书实在是多不胜数……
接下来的就是数码城堡了,基本上,我不得不佩服Dan Brown所知道的知识层面。除了达芬奇密码的一大堆宗教传说历史资料,还会知道很多目前网际网络的terminology,最恐怖的是,他知道的不仅仅是名词而已。很可惜的是,结局的铺陈还是和达芬奇密码一样,有点马虎,浪费了之前的设定。说到破解,其实最近最劲爆的要数透过Zend加密的软件和MD5已经被破解的新闻吧。所以一开始就不报有真的有如此的密码锁的心态了。但是,看到副局长和局长那么确认那个的确是万无一失的密码锁,我开始动摇了。个人是觉得这个故事很无稽,我真的搞不清楚为什么副局长由这样天大的胆子把一个不确定的文件送入机器解锁……呵呵呵。
总的来说,其实上述两本都是蛮不错的故事,但是如果硬要选一本的话,我会选The Da Vinci Code,因为我觉得情节比Digital Fortress逻辑的多。但是相比我看过这么多其他的侦探故事来说,情节上还是略显逊色。还好他的故事电影感非常强,因为故事几乎都是双线进行的。最重要的是,过程都是那么扣人心弦的曲折。
想了良久,我也不知道如何把这段故事付诸于文字。总觉得认识一些人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尤其是对我这种暂时对恋爱没有特别兴趣,或者是我的电线没有在感应恋爱频率状态的人。我也不知道是一种福气还是一种烦恼,不过我很喜欢听故事(八卦比较好听的包装代号),所以某程度上应该还算是好处。最近有个朋友失恋了,虽然对我们外人来说当事人其实根本连所谓情网的边边还摸不上,但是对于他,我们还是要有道德的聆听一下他的故事。话说最近他认识了一名女生(免责条款:故事经过润饰,或许和现实有所出入,请不要问我是谁的问题,你喜还的话,可以当作是我的某宗绯闻,我不介意),很有好感,差不多猴擒到要面对面表白。可是,为了保持自己所谓的尊严IMAGE,所以用了很婉转的方式询问女方对他的看法。
如果你問我昨天一整天下來的收獲是什麼,那應該就是讀了近一半的oliver twist了。可惜我是不太習慣這種頗老舊的行文,所以大部分時間都是跳著去讀的。再加上莫名的失眠下,我雖然讀很快但略過的也不少。慢著,這篇不是關於昨天的聚會嗎?怎麼變成閱讀過程節目的稿詞?
在我还没开始之前,应该事先让你搞清楚为何一向走纯情路线(咦,怎么好象很多人倒下的样子?)的我会写这个题目。事实上,这个题目是由一位号称是无聊的blogger所发起的。而在他的盛情邀约之下,我不得不意思意思一下给个回复恐怕不行,于是就写了(明明自己很爱写,有题材送上门高兴都来不及涅)。其实自己真的对“性感”这两个字还没有确实的定义,而字典给的定义也略嫌广泛了一点。其实怎样定义性感是很个人的事情,或者你认为女生(我们从普通男生的角度出发)挖鼻孔的样子最性感也说不定呢?
因为欲罢不能,所以还想写多一些。这次写写我对几位主要角色的一些感觉,因为过了今天我才发觉原来这部电影带来的impact是如此之深。怎么说呢,就是今天跟朋友的聊天我都会有意无意的提起这部电影,真的很难想象本来我是打算不看这部电影的。还好自己真的没有这么做,不然肯定会真的锤心肝到死掉为止(公益广告:不要对正常人作心外压,分分钟会杀死人)。好啦,如果你还没看到之前的文章,可以先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