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我,都怪我好不好?求求你可不可以把我兒子放出來?」
婦人緊緊抓住剛剛第一個衝上來提問小記者的手腕,說完冷不防一個跪了下去。奉上司之命前來採訪的這個小女生,也因此一個踉蹌跟著倒地。但婦人的手説什麼就是掙不脫,後面行家的腳步聲也在此刻步步逼近。
明明問的只是一句很普通的
「對於這樣的判決,你要不要跟社會大眾道歉?」
在旁本來攙扶婦人的一位中年男人,此刻也顧不上趴倒在地的她。只能展開雙臂吆喝試圖阻擋蜂擁而上,如狼似虎的記者群人。只是再大聲的吆喝,也抵不過眾人的詢問及快門聲疊在一起的音浪,而瞬間遭到淹沒。
看來像是接送的車子好不容易抵達了現場,但要帶著癱軟在地上的她,再突破重圍是談何容易?見慣了大場面的記者們更又豈是幾句話可以打發的。在混亂中,少不了一群舉著手機負責直播的記者,忙著為社會大眾的八卦權對這一切放大檢視。
明明只是婦人的家事。
雖然已然家不成家。
說是正義,
但伸張的,是誰的正義?
她想起了,警察在錄取口供時,晃著證物袋裡破損的尖頭菜刀時,詢問是不是之前口供說不見了那把。
她想起了,那晚在兒子紅一塊腫一塊那稚嫩的臉上,出現從未見過兇狠如獸的眼神。
她想起了,那一次月光下的對視,比凌晨時分的空氣更叫人感覺冰冷。
兒子顯然執行了他的正義,可她的呢?
那是她第一次如此不了解人生,儘管已入而立之年。事後一切的發展,都是如此的陌生,如此叫人措手不及,如此的不踏實。生活裡一切忙活都是為了兒子,和生意失敗的丈夫。如今落得如斯下場,那台上人人景仰的那個官,正的是誰的義?
是不是如果自己當時能精明一些,把承諾給兒子買腳踏車的錢收更好一些就好?
是不是如果丈夫沒把錢搶去買醉,兒子就不會憤恨賭氣逃課跑到丈夫好友的店裡打工?
是不是如果那大嘴巴在酒局不亂講話,不嘲諷丈夫的失意,他就不會回家暴打孩子?
是不是如果把刀子不見當成一回事,就會及早發現兒子早就在床上藏刀的事?
是不是如果自己不止在暗處躲起來聆聽,兒子就不會那次挨揍後,趁父親轉身回房路上從背後突襲猛刺?
是不是這樣,就不用在那個月圓之夜,在銀白色的光照耀之下,看到那癱在血泊中無力呼救的丈夫?和那個躲在牆角,眼裡發紅的兒子?自己也不會在寒冷的半夜,感受到那似乎伸手可及一大灘血的腥臭。
是不是如果一開始自己更勇敢一些,這一切就可以重來結果更美滿?
唯一判決死刑,伸張的正的究竟是誰的義?
為什麼終究活著的,是她?
如此的無可逆轉?
後記
原稿刊登于賴國芳老師的人間烟火站點,其實這篇跟之前的人道是同一個系列的故事。簡約報告一下,第三篇已經成稿正在等投稿結果中了。至於這篇爲什麽是同一系列但不同平臺,主要原因是想説找一個新的地方可以投稿練一下。回到本篇的故事,死刑無疑是慘痛的,對於受害人家屬或加害人家屬都一樣。所以要理性討論,儘管很難,最佳的人選就是同時扮演這兩種角色的人。有了這樣的想法,故事就慢慢開始成型。文筆的部分始終還是很稚嫩,我到了近期才發現自己很常重複使用一些conjunctions和贅詞,希望接下來會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