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早餐噜!看着眼前丰富的早餐,有一大碗昨晚就放到电子砂煲里滚一个晚上的白粥,然后有香香的芙蓉蛋,加上半颗咸蛋,算起来可真是个美好的早餐呢,不是么?吃了两三口,好像有点不对劲,啊!好像弄少一人份,糟糕了!于是就赶紧冲到厨房,不过因此好像发现了更多有问题的地方,怎么少了个水杯?那可是他最爱的水杯啊,而且还是我买的生日礼物耶,到底丢到哪里去了?该不会……应该是放在房间没错。
咦?什么时候不加糖了?看着自己不假思索拿起身旁热腾腾的咖啡就喝了一口的同事,一面还在慢条斯理地搅着加了好几包糖的咖啡,一面惊奇地问道。瞪了他一眼,也暗自想着喜欢甜腻腻咖啡的那个人怎么突然间转性了,而且这种转变,来得似乎也太不着痕迹。今天天气出奇的晴朗,过去的几天老天似乎感应到了一些什么莫名的冤情,雨一直下个不停,让身处异乡的工作的游子,心情一直提不起劲来。看了看时间,搭个飞机也要好几个小时才抵达的地方,同样的书桌上,大概也放着同一杯霸道地弥漫着香气的咖啡。
周三晚上九时放映厅一如往常的一片寂静,连踩在地毯上的脚步,也不忍打破在这喧闹都市中,这片难得的平静。面向银幕的那片墙壁挂了两盏暗橙黄色的小灯,微弱的光芒,让人身在其中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要看清身旁坐的是什么人不免还是得凑近才看得分明。这是一间小小的放映室,只是一个电影爱好者为了在家重温旧片而设,是以室内只有一张表面铺上了浅灰色棉布的两人小沙发。
这阵子除了自己的事情,也听说了一些别人的事情。有时候东西听多了,尤其是有共鸣的时候,会有一种想要用什么形式写出来的冲动。晚上从大学开车回家途中一时心血来潮想起了一段,后来在这个我应该睡着的时候,在忙完了手上需要做完的事情后突然想起了那一段词,结果就索性再组织一番化为一段字。其实是也可以写成一篇极短篇的,只是最近喜欢了类似诗词般的短小精悍,所以再度尝试一次。
这几天听到了一首歌,因为正在开车,所以先留下印象的是旋律。至于歌词记得的都是很支离的,好死不死歌曲播完后DJ整个当没事人一样完全没有报歌名,于是整个人像疯子一样找了老半天才找到这原来是张起政演唱的《爱像瘟疫蔓延》。一找不得了,原来是阿管先生的词。歌词其实说得很贴切,甚至有一种为我而写的错觉(这当然是假的,我当然不认识他们,呵)。
研究工作不见进展,但是倒是在三小时内把一个月多前在脑海一闪而过的故事变成了一堆字海。故事的来源,或者启发会写这篇故事其实是发生在看完这部电影后突然想到的。所以,如果故事看起来有些情节很雷同不用怀疑,因为的确是inspired by那部电影就是。至于情节嘛,我是会承认有点找戏来做啦,可是故事不都是这样么?
“啪!”,这声音说不上多清脆,就是一种类似猫不小心踩到晒干落叶的声响,虽然轻柔,可是却逃不过这双已经训练有素的耳朵。尽管如此,脚下的步伐仍然没有因此而停下来,因为连他在内的所有人都知道,一旦这步子一停下来,该发生的事情就会发生。用剑弩拔张来形容这刻的氛围倒是再也适当不过,尽管今天阳光反常地灿烂,但是在这宁静的森林里,漫天的树叶已经遮蔽了一大半的阳光,仿佛在之下有什么不见的光的事情。
“哼,以后不联络、不见面、不打电话不传简讯!”,光是今天,同样的台词他已经听了至少两遍。或许说的人认为这是情侣耍耍花枪的台词,可是每次听一次,心却不由自主还是随之揪了一下。或许对方最近过的不是很顺遂吧,看着对方刻意板起来的脸孔,可是心里却已经开始越来越不能被这句话说服了。不要动怒,或许是真的开玩笑也说不定,先别忙生气。
经过了约两小时的对峙,歹徒终于全数被拿下。算起来今天可真是个多事的日子,谁又会想到同样是一个星期三的下午,依然热闹的这条街上竟然会发生一起差点闹出人命的抢劫案。等等,说到这个,他记起了今早在一个同等寻常的路障行动中拦截的那位超速司机,难道世界上真的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无所事事坐在咖啡厅内,喝着手上暖暖的咖啡,身子总算暖起来了。窗外的暴雨仍然下个不停,路上的人不是躲,就是在路上疾跑着仿佛是要快点抵达目的地。而他,则是在闲逛的时候因为雨势来得太急暂且躲到这咖啡厅内的。他一面坐着,一面打量着餐厅内的摆设,随手翻一翻餐牌发现没有热巧克力后就将就地点了一杯热摩卡。
其实现在才来写这个好像有点太迟,不过这也符合我一贯的习惯——等电影快要下才排队入场。老实说这一部算是暑假档开始后第一部个人感觉良好的强档电影(是的,我没有很喜欢Wolverine和Angels and Demons)。事先声明,本人不是trekkie,所以基本上这个系列的universe(和飞船上的阶级)我不太了解(而且相关的wikipedia entries太多了不知道从那里开始)。不过总的来说能让我这个non-trekkie看的不感觉一头雾水我想这部电影已经算是成功了。先说说约略的观后感,基本上和上次看完整部wolverine整个人很想打人的感觉相比,这次是带着一个有一点感动的感觉踏出电影院。
魔鬼与天使在他们惯常见面的咖啡厅又在次碰面,算起来也差不多是人类时间十年没见面了。因为没有形体的关系,所以时间对他们来说根本没有任何的意义。十年间对他们来说跟弹指间的时间完全没有任何的差别。回顾之前的战役,战况之惨烈让他们回味无穷,可惜魔鬼虽然近乎大获全胜,但临门一脚仍然被天使打破了整盘计划。
前幾天出席小學同學兒子的滿月宴,跟其他同學交談間才發現裡有不少路跑好手。席間他們問起我用什麼記錄,然後想要推薦我用另一個。可是本人用着的記錄軟件,剛去看一看原來也有兩年半了。儘管本人頗為懶惰,這兩年半只是記錄了130小時多的路不過還是婉拒了。這短短的快830公里的路雖然說長不長,但是裡頭記錄的又何止那丁點的腳程和汗水。
在学过曝光后(容我过了本星期的课再一次过发上来),在星期四吧,就很突兀的收到摄影人发来的短讯说今天六点钟有外拍。当时我一整个人愣了好一阵子,六点?那我是不是要分身还是什么的,那我要去狗狗的训练课程还是上外拍?结果在经过考虑后,决定了去外拍,毕竟学费是我掏腰包的(是的,我妈那只狗的狗狗训练课程不是我买单的)。这次的拍摄其实基本上还是算很失败的,主要的失败点还是在曝光这一部分,后来检查才发现我把相机的LCD亮度弄太亮Preview的时候没办法发觉到照片都是under-exposed的*撞墙*。首先得声明,这篇是图片帖,请慎按……
从小很多花名就一直挂在我的身上,有些已经随着岁月的增长慢慢被人所遗忘,甚至我也忘了一些。可是最近的同学会,竟然给我听到有人用一个我一直想挥走但却看来挥之不去的名字。那个名字就是——叉叉叉,你当我神经病的啊,说明了我不li-ke还告诉你,你慢慢奢望吧。都已经小学毕业接近十年了,不知道是我不去眷恋过去,还是大家都活在过去,其实也不多,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三个旧同学这样叫我。可是这两三个人这样叫我已经让我很头大了,甚至有很强烈的反感再慢慢酝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