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過去的一個月,我有在想今年是不是來點別的。我雖然不是Huffington Post和香港主場新聞的忠實讀者,但是我有在想是不是可以弄一個馬來西亞中文版的Project。後來是發現反應不是很熱烈,而我也不可能分心把屬於自己的時間空出來做兩件事情。經過了一番前思後想後,在二選一的狀況下我決定再度跳坑。不過考慮到去年的戰績慘烈,所以今年的難度下修到三十三個星期就是。
虽然不是漫画迷(好啦,如果你把偶尔看多啦A梦和蜡笔小新归类进漫画迷这个类别的话⋯⋯我也不是),但是我好象似乎并没有缺席过这个系列的电影。不过我得承认我完全忘了那三部曲到底说了什么故事,只是记得两堆人一直对立。看完这部前传后,总算再次记起他们双方在追求什么目标。看完这部后,电影中塑造的那种变种人之间那种关系整个开始有点明朗了(翻Wikipedia的时候才惊觉这漫画塑造的世界整个就是大)。
以前玩锄大D的时候,朋友在每次遇到死抓着大Dee不用的人结果输得惨惨的时候只有一句揶揄——抱着大Dee睡觉。看完了这部电影,某程度上的确有这样的感觉,虽然另一方面自然是整个故事无稽到了极点。说的,就是这部The Tourist似乎应该归类成喜剧的一出闹剧电影(好笑!=可笑)。若不是选角OK的话,我想看完后听到的感想大概是“回水”嘎啊啊啊!整体来说虽说不上粗制滥造,但是至少算眼高手低吧?!(Spoiler Alert)
会喜欢上她的文字,也不过是这一两年的事情。这次见到她真人,真的让人不禁怀疑她是不是得罪了出版社,所以出版的文集里面她都是披头散发的。星期六的讲座当天,是我第一次去看写书人的讲座,当时的她,跟我最近在电视上看到的专访的她的打扮差不多一样,是说,最近写书人都有打书服吗?*大误*不过一整晚下来,我还真的不得不佩服她的修养和睿智,面对着一群有些摆明车马就是来踢馆的观众,仍然用她独有的幽默来一一化解。
嗯,个美国佬(The American)是个很……怎么说呢……还是换个方式再写开场白好了。虽然已经不太记得白先勇的短篇,但是总记得看完有一种淡淡的忧愁。同样的感觉放在这部电影其实还是相当吻合的,不过我得承认我在踏入场之前完全不知道故事是在说什么,在快速浏览电影院网站的时候只能pick up到几个关键字:杀手,枪,George Clooney。好吧,我承认是冲着那老伯进场的,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