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快乐,请容许我唱一首歌来表达我的快乐。“快乐,是可以分享的,快乐,需要一些过程,快乐,总是能被记得,因为记忆是与生俱来的”,对的,这首是张智成的歌,听不到我在唱什么?那就算了,你不需要听到。为什么很快乐,因为今天听到一些好消息。第一个,我们要开始准备申请实习了,不管结果如何,都得先开心一下。第二个,之前在烦恼为什么Data Structure被抽起的事情解决了(算是),是第二个值得高兴的事情。第三个,神经病的讲师今天脱轨的表现让大家都很有惊喜。
已经连续第四篇不打算写英文版的,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太想写。好了回归正题,我想大概很多人会问为什么云不散,很简单,云朵是自然现象,散个鬼?所以烟消云不散是绝对正确的,当然我不是再说他原本祖宗——烟消云散的意思,而是最近的烟尘/烟霾/烟雾问题。之前并没有特地写关于烟尘弥漫的原因,是因为大概前一个月为所有的blogpost整理一番的时候,发觉到自己写一些负面情绪的文章较多,所以为了让大家感受到我在现实生活中的那种乐天,就不写了。
请容许我今天用这样耸动的标题,容许我用一种神秘的口吻说话,容许我刻意用神经兮兮的语气来写这篇blog。原因是,我并没有要说烟尘弥漫,也并没有继续之前世贸大厦观后感的意思,好了,不卖关子了,今天要说的,就是标题说的那个。至于是什么,因为很多人很避忌的缘故,所以我们姑且让他们继续用toooooooot来代替。至于为什么用tooooooot来作为代名词,这个这样deep的问题我还是留给始作俑者回答比较好,毕竟我只是跟风者,没有解释的义务。而且重点是,大家都tooooooot得很开心,我只是来埋堆罢了。
不想用世贸大厦作为这次电影观后感标题的原因,是因为故事的主线和WTC没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就直接放一个更为切题的标题。没有很大的关系的原因,是因为这样的故事,如果放在别的大楼坍塌也是同样的。原因是因为故事的主角,不在那两栋大楼,而是在那两位生还者。所以,我个人认为电影取名为世贸大厦是为了噱头,就只是这样。唯一那几幕算是切题的,大概就是事发后目击者的那种惊讶的表情。
如果你曾经看过,或许有点惊讶我为什么那么久了都没有下文。不过,翻查之前三篇的文章,也没发觉有人在留言,所以应该没什么人在看吧,也就没很在乎了。只是最近在机缘巧合下突然间和双喜姐(或许应该叫宁霄姐)聊起了,言谈间我突然想起我的小说写到一半好像还在半天吊。其实我是不太满意原本第三章的铺排,所以就重新为其中几个段落重新做一个安排。结果出来至少和之前的版本比较的话,我会比较喜欢刚写好的版本。当然,我不打算给你们来一个n个{性别} 人一张{家私}这个这样来一个选择情节发展。
一个星期后,已经康复的青年终于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同样的办公室,同样的同事们,却让他隐隐约约感到一丝丝的陌生。可能是因为久没回来吧,他安慰自己道。在走回自己的位子后,他开始翻阅这几个星期公司所做成的生意记录档案。小文说的不错,目前正开始慢慢走向淡季了,上个星期并没有做成一些比较大的生意。
「都怪我,都怪我好不好?求求你可不可以把我兒子放出來?」
(more…)昨天是想写点什么的,但是考完一整天试回来已经接近虚脱了,而且考得并不很理想,就没有写下来了。虽然昨天很多东西要写。但是到了今天却什么都不记得了,正确来说我想不到我要写什么了。除了昨天考得很心惊胆颤的统计学,最令人震惊的*晴天霹雳*,就是我被人家赞我可爱。快点去厕所吐吧,怎么还不快去?你们就原谅人家吧,人家昨天看到很多很可爱的人所以心情好起来就信口开河说错话吧,虽然还是很受用。谢谢啦,Sven哥。我不是很清楚除了心情好,他是不是也受了什么刺激,有点好奇。
坐在你身旁,心里扑通扑通的跳。
有意挑起我们之间的话题,可是你就是不鸟我。
说起这个不是很文雅的“鸟”字,就得说起我们初次相见的那一天了。记得那一天,我们班多了一位学生,因为样子很是出众,于是很快就成了全班人的话题。当然,插班生不能够立即就能融入我们的圈子,再加上她的寡言,令到大家对她有更多的猜测。
又是一年过去了,我的网络空间又是时候更新了。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我都会想我这个空间那么大,要拿来做什么好呢?随着之前的论坛建设失败(因为没有人气),我的moblog要死不死后,这个空间暂时都是我一个人在用。接下来的一年,因为我想要分享一些比较technical的文章(主要偏向php编程和我final year project所用的framework开发进程),然后开一个小小的群blog给亲戚朋友(当然规模不比衣服/蚂蚁般庞大),然后把我的final year project搬上来重新编写,所以本blog的文章可能最近要做一些调整。
有时候,当我火滚到必须要找地方发泄,或者upset到必须要宣泄我心中的不满的时候,第一个地方,就是我的这一个blog。如果对事情的不满倒还好,但是如果牵涉到人的话,往往会让我很难做。当然同样的难题,也发生在我想写一些让我的心情很愉快的事情。因为牵涉到第三者的事情,我不敢,也不可以把他的身份就这样抖出来。这样对他的隐匿权,有极大的侵犯。可是这些东西又犹如鱼骨哽喉,不吐不快。要怎么样子解决呢?熟悉我的blog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很少,除非是得到当事人的批准,都很少很少(说很少是因为我怕自己曾经犯过这个错误,毕竟我只是个凡人)把当事人的名字透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