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在这间狭长暗室尾端的一张样子看起来很怪的椅子上,静静的睁着炯炯有神的眼睛,坚定的看着前方那盏朝着他射来的强光。此时的他双手被反绑在椅子的后方,双脚也被紧紧地拴着在椅脚。房间内,除了直射着他的强光,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光线。四周的墙壁、甚至他坐着的椅子和他面前的一张长桌,也都髹上那种透出无限神秘感觉的黑色。可能就是因为这样,尽管有强光照射,但是从上面透过玻璃看下去,整个狭长的房间还是暗得让人看得有点心寒。
最近开始了生命的另一个阶段,或许也是最漫长的一个阶段,就是踏入社会投入忙碌的职场生涯。不知道在这方面我是不是个幸运的人,在实习期间虽然日子是不太快乐,但是每天到时到候我的supervisor都会把我赶走。而在这家公司,我第一天工作就被人在六点钟催促我走人。而且不记得是第二天还是第三天在放工前十分钟我的上司就恫言说六点钟sharp就会落闸锁门了。
这几天的夜晚都过得有点意思,先说说我22岁的第一天。这天是我中学同学从宿舍大老远回来度假的其中一天,原本想跟她要回我寄放她家已久的一本书,但是后来我打算索性送给她算了。因为我放了好几次鸽子,所以在怎么都好她既然少下来,而我最近真得都在无所事事,就出去跟她见面。不过事先又跟她说不要张扬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不过这班中学朋友还算是有心的,在那么多年后还记得我是什么日子生日,可怜他们拥有一个记性如老人家的朋友常常搞错他们的生日。
看完了电影回来,我不禁要想到底谁是真正的王者。当然在这之前我真的很想把电检的人挂起来打几下,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道德标准不能够在几部同类型的电影看得出来。我的意思是说,同样一句含有Fuckin这个字的对白别的电影能够通过,而这部电影却要剪得支离破碎。What is you ph|剪|n problem?为什么人家说blowjob你又不剪?(完蛋了,现在search 个粗口都能进我的blog了)
我在想,如果我有提笔写日记的习惯,那我在二十二岁的第一页会写些什么东西?过去的一年,在很多情况下,都可以算是我正式踏入大人这个之前显得遥不可及的门槛之前的实习期。因此,在过去的这一年,个人也经历了很多的第一次。第一次的自助旅行、第一次在课业感到如此的挫败、(生日前一个月)第一次实习、第一次在孤立无援的环境下工作、(在生日前几天)第一次很众多bloggers一起聚会、第一次参与举办bloggers聚会、第一次入围所以隆重出席颁奖典礼、第一次在歌唱比赛帮头帮尾、第一次继中学后参与一个很大的一个团体、第一次去interview、第一次在blog骗人等等的第一次,以及第一次终于硬着心肠跳入ubuntu的世界(至今已经接近半年)等。
前几天因为朋友家里出了一点事情,第一次看到这么无助的她担心她一个人在家会胡思乱想就差遣了靓仔老板先过去,然后我再飞车去看她。结果抵达的时候,本来在电话那头语音有点哽咽的她突然间变得容光焕发,精神状态比刚interview完毕匆匆把午餐吃完把衬衫脱掉剩件烂Tee出去的人还要好。基本上,当时我对她这种情绪上180度的转变是有点错愕的。
有时候我也不晓得我到底真正要的是什么,我想很多人会陷入如此的痛苦想必也是拥有同样的疑惑。这几天,除了星期六日,我都在忙着去面试。说忙也不算很忙,基本上我的面试都在半小时到一小时内结束。最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星期五的那个面试。我记得他问了我一个问题——“你到底要的是什么?你的兴趣到底在那里?”。这个问题可能当时我还不能了解背后隐藏的涵义,但是我想经过了这两天的面试我的确应该好好给它想一想。我目前的状况,很庆幸的是我不像我的朋友五份interview四份要请他。我找工作的方向都是专注在网页开发这一个范围内,所以以下的全部都是web-development公司,姑且以ABC代号著称。
这是我第二次打这一篇文章,第一篇文章随着browser crash然后wordpress没有帮我save到的关系完蛋了。好了,我要重新写这篇东西。基本上在凌晨时分他们在电台讨论的同时,我们几个比较相熟的bloggers也在大气电波外的网络同步谈论着,而引起最大回响的,要算是康仔说的08部落年。部落这个词事实上不是我会用的词,不过为了配合大馬部落的征文活动,我在这里可能会不自觉用上这个词儿来代替我一向惯用的网志。
今天是个很特别的日子,事关我的前同事今天生日,还有我的blog照常营业,没有被人收购。今天是愚人节啦,如果你还不知道的话,愚人节是一个可以让你开很多无伤大雅的玩笑的一天。偏偏网络上很多大大小小的网站都会在这天应景地发布一些有的没有的东西,来让大家开心点。比如说我们有可以搜索未来的搜寻器,还有可以让你看起来非常productive的时空穿梭机。
一万七千多字,恐怕是我这辈子以来很认真写过最长的文章。整个故事的发生是个巧合,是个计划之外的点子,一直到故事开始发展,一切的起承转合都是临时起意的。或许它不是我写过最好的,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更重要的是,它是我写过这么多以来追问度最高的一个。能够把它给写完,实在不能说不是个奇迹。说了这么多关于它的事情,你也应该知道,它就是我刚连载完毕的一则短篇小说——镜子。
很多年前讀過,三十歲應該是人生最燦爛的時刻。可是我的三十歲,過得很累很無聊很枯燥。工作上已經少了當初加入時的激情,生活少了尋求刺激的渴望,想看書想玩個電玩想看電影卻又覺得投入很傷身,甚至想睡覺也不知道腦袋就是無法關機。最嚴重的時候,我是需要看人家電腦遊戲極速破關的過程,才能入睡(或者我看來看去看不懂的教學影片)。好吧,後來想說應該是身體沒有確實感受勞累所以跑去上健身課,結果落得身體更累但還是睡不著的窘境。
正当蜘蛛侠在银幕上大展雄威,内心挣扎的时候,不知名的人打了个电话来。因为知道电影会拖很久(实际上真的好拖,拜托~),所以为了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虽然也没有很好看),所以就挂掉电话,之后回个讯息说我会打回去。之后不知道怎么的,很多人很不知好歹一直call来,不耐烦起来真的有点冲动想把电话挂掉。散场飞奔(我怕飞奔会导致bocor)慢步去厕所解决生理需求后,才回电给对方,顺便查探是不是美女不小心撞上门。哪里知道,是个男的接电话,让雷公电母在这个大晴天出现更为合理化的事情发生了,对方是要找我去吃饭的。这个对方并不是别人,正是在凌晨时分上了电台大开杀戒的胡叔叔(见了面叫不出胡叔叔这个称号……因为很难跟我印象中叔叔的形象挂钩)。
饱读诗书的老师从来不吝啬于给于他或跟他分享任何的知识,于是在老师不一定有空见他的时候,他就拿着老师开给他的书单到图书馆看书。当他开始养成阅读的习惯后,他总体的成绩也跟着提高,大跌了全校老师的眼睛,尤其是以前曾经以为他笨在课堂上公然奚落的老师们。难得的是,开始因为成绩变好而人缘变好的男主角并没有因此而感到骄傲,对于以前欺负他的人也从不为难,很快地他跟全班的同学都成了朋友。
我不是对人生感到绝望,而人生真的不是好像大家在The Sims看到的这么简单,这么predictable和容易上手。此篇长文是小弟在after饭局的discussion后思绪经过整理的一篇感想,相信经过组织后应该比较能够表达我的想法。此文大概分为老人与小孩两个部分,至于小孩这个部分,在三年前的这篇文章有稍微带过。三年后的今天,因为毕竟我还是个人,想法会随着心智的转变而改变,至于是好是坏那就不得而知了。
有人說城市很小,因爲在地圖上看下來就算再大也不過只是一小點。可是,也有人說它不小,因爲大多數都是人口最密集的所在。君不見高樓大廈林立,連住人的地方都往往動輒十幾二十層。單只是一座這樣的公寓,就能輕易容納千百個住戶。更不用說那些辦公大樓,每天有多少數以千計的人上下班。在這個人滿爲患的所在,與陌生人檫肩已經變成了一種司空見慣得如家常便飯之事。只是今天如此輕易的的擦身而過,在一片的人海茫茫裏會不會有再一回如斯輕描淡寫的碰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