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在这间狭长暗室尾端的一张样子看起来很怪的椅子上,静静的睁着炯炯有神的眼睛,坚定的看着前方那盏朝着他射来的强光。此时的他双手被反绑在椅子的后方,双脚也被紧紧地拴着在椅脚。房间内,除了直射着他的强光,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光线。四周的墙壁、甚至他坐着的椅子和他面前的一张长桌,也都髹上那种透出无限神秘感觉的黑色。可能就是因为这样,尽管有强光照射,但是从上面透过玻璃看下去,整个狭长的房间还是暗得让人看得有点心寒。
最近开始了生命的另一个阶段,或许也是最漫长的一个阶段,就是踏入社会投入忙碌的职场生涯。不知道在这方面我是不是个幸运的人,在实习期间虽然日子是不太快乐,但是每天到时到候我的supervisor都会把我赶走。而在这家公司,我第一天工作就被人在六点钟催促我走人。而且不记得是第二天还是第三天在放工前十分钟我的上司就恫言说六点钟sharp就会落闸锁门了。
这几天的夜晚都过得有点意思,先说说我22岁的第一天。这天是我中学同学从宿舍大老远回来度假的其中一天,原本想跟她要回我寄放她家已久的一本书,但是后来我打算索性送给她算了。因为我放了好几次鸽子,所以在怎么都好她既然少下来,而我最近真得都在无所事事,就出去跟她见面。不过事先又跟她说不要张扬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不过这班中学朋友还算是有心的,在那么多年后还记得我是什么日子生日,可怜他们拥有一个记性如老人家的朋友常常搞错他们的生日。
看完了电影回来,我不禁要想到底谁是真正的王者。当然在这之前我真的很想把电检的人挂起来打几下,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道德标准不能够在几部同类型的电影看得出来。我的意思是说,同样一句含有Fuckin这个字的对白别的电影能够通过,而这部电影却要剪得支离破碎。What is you ph|剪|n problem?为什么人家说blowjob你又不剪?(完蛋了,现在search 个粗口都能进我的blog了)
我在想,如果我有提笔写日记的习惯,那我在二十二岁的第一页会写些什么东西?过去的一年,在很多情况下,都可以算是我正式踏入大人这个之前显得遥不可及的门槛之前的实习期。因此,在过去的这一年,个人也经历了很多的第一次。第一次的自助旅行、第一次在课业感到如此的挫败、(生日前一个月)第一次实习、第一次在孤立无援的环境下工作、(在生日前几天)第一次很众多bloggers一起聚会、第一次参与举办bloggers聚会、第一次入围所以隆重出席颁奖典礼、第一次在歌唱比赛帮头帮尾、第一次继中学后参与一个很大的一个团体、第一次去interview、第一次在blog骗人等等的第一次,以及第一次终于硬着心肠跳入ubuntu的世界(至今已经接近半年)等。
前几天因为朋友家里出了一点事情,第一次看到这么无助的她担心她一个人在家会胡思乱想就差遣了靓仔老板先过去,然后我再飞车去看她。结果抵达的时候,本来在电话那头语音有点哽咽的她突然间变得容光焕发,精神状态比刚interview完毕匆匆把午餐吃完把衬衫脱掉剩件烂Tee出去的人还要好。基本上,当时我对她这种情绪上180度的转变是有点错愕的。
有时候我也不晓得我到底真正要的是什么,我想很多人会陷入如此的痛苦想必也是拥有同样的疑惑。这几天,除了星期六日,我都在忙着去面试。说忙也不算很忙,基本上我的面试都在半小时到一小时内结束。最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星期五的那个面试。我记得他问了我一个问题——“你到底要的是什么?你的兴趣到底在那里?”。这个问题可能当时我还不能了解背后隐藏的涵义,但是我想经过了这两天的面试我的确应该好好给它想一想。我目前的状况,很庆幸的是我不像我的朋友五份interview四份要请他。我找工作的方向都是专注在网页开发这一个范围内,所以以下的全部都是web-development公司,姑且以ABC代号著称。
这是我第二次打这一篇文章,第一篇文章随着browser crash然后wordpress没有帮我save到的关系完蛋了。好了,我要重新写这篇东西。基本上在凌晨时分他们在电台讨论的同时,我们几个比较相熟的bloggers也在大气电波外的网络同步谈论着,而引起最大回响的,要算是康仔说的08部落年。部落这个词事实上不是我会用的词,不过为了配合大馬部落的征文活动,我在这里可能会不自觉用上这个词儿来代替我一向惯用的网志。
今天是个很特别的日子,事关我的前同事今天生日,还有我的blog照常营业,没有被人收购。今天是愚人节啦,如果你还不知道的话,愚人节是一个可以让你开很多无伤大雅的玩笑的一天。偏偏网络上很多大大小小的网站都会在这天应景地发布一些有的没有的东西,来让大家开心点。比如说我们有可以搜索未来的搜寻器,还有可以让你看起来非常productive的时空穿梭机。
一万七千多字,恐怕是我这辈子以来很认真写过最长的文章。整个故事的发生是个巧合,是个计划之外的点子,一直到故事开始发展,一切的起承转合都是临时起意的。或许它不是我写过最好的,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更重要的是,它是我写过这么多以来追问度最高的一个。能够把它给写完,实在不能说不是个奇迹。说了这么多关于它的事情,你也应该知道,它就是我刚连载完毕的一则短篇小说——镜子。
犹记得当时大概是升上中一的时候大伙回母校聚会还是什么的,有个同学抱怨自己在新的环境尚未找到朋友。当时,我们小四到小六的级任老师就鼓励她写日记。我记得当时她是这么说的,日记是你最好的朋友。当然,健忘的我还记得这样的事情就已经很惊天动地了,麻烦放个鞭炮,谢谢。说到哪里了,哦,不过很可惜,不过不重要,因为我不记得这件事情发生在谁的身上。其实突然会想到这个,是因为在报纸看到有位专栏作家写关于日记的一则故事。不用费心去找了,因为看到就是看到,看不到也不用太可惜,因为强摘得瓜不甜(我再说什么啊)。好啦,应该是昨天的南洋商报副刊里的某专栏。
刚过去的周末,托老天的福,个人有幸去参加一个很波涛汹涌的盛会,而且还是两次。一眼望去,两天的盛会一整片大半数都是美媚(然后另一半就是葛格咯),实在令人目不暇给。先说切题的波波,出了第二天在意外抵达现场没有携带相机外,一整个波涛汹涌的程度实在让人无法不高潮起来。当看着一粒粒披着彩衣的波波一颗一颗地升起,场内外一大片尽是哗(哗哗声喔)然之声(当然我故意忽略快门的声浪),一整个气氛真是不能用兴奋这个词儿来解释就能说清楚的。Anyway,本片仍然多图,请稍微忍耐。
如果你和我一样两年多前买了一部laptop,价值4千多元,然后不小心在近期撞烂,现在的情况是开机完全没反应几秒钟后突然关机。除此之外,已知lcd已经报销,要修理大概需要花上千多两千块,你会选择修还是不修?如果是我,我会选择放弃修理,不是说我趁机去追求新科技还是什么的,而是真的怎么算也不划算,用脚趾头来想也知道的道理。如果你持有不同的意见,而且认为只有我这样的人才会这么想的话,那么我可能要为自己辩护一下,这样想的不止是我一个人。
完全不知道自己要用什么心态写这个,不过我想把整个语调放正面快乐一些大概不会错的。之前因为鸟事缠身,所以在向希号召之下赶紧就劈腿式举脚说要去(嗯,祸根自此埋下)。在经过几天大家都很糟糕的不确定下,星期六我还是很正经地出发了。这次的领队是眼睛长得很美的柠檬(大家介绍她叫柠檬,但是blog名是茵??),随队的除了本人及向希,还有让我很歹势已经快忘了叫什么名的雅文*泪奔*、爱玲、Emily和阿莲len。(接下来爆多图)
前几天把已经接近完工的站点丢给了前同事想说听听他的意见,结果一如既往他仍然诸多挑剔(是好事来的),不过他说了很多,我记得的只有一句话——站点很Geocities。可能你不晓得Geocities是什么(八字辈其实我不觉得很多人会知道),不过当时Geocities可是一个相当流行的站点付托服务(Web hosting service),几乎很多初学写网页的菜鸟都选择在那边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