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下有一天你因约不到朋友决定一个人出去逛街,决定一个人出去吹吹风免得闷在屋子里等发霉,或者是趁着这个机会好好犒赏自己一整个星期的辛劳好好吃上一顿。可是,在你肆意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闲逛时,你的一举一动却被无数在电脑荧光幕后的那些明显需要get a life的宅男腐女观察着,盼望着或应该说巴不得你快点行差踏错好让苦闷的他们能够抓到你的那么一点错处大肆讨伐。
然后再换个角度,这次轮到你想想自己是个生活苦闷但又不想出门见人接触阳光的宅男腐女。今天同样是个周末,你决定上个网偷窥人家的隐私。碰巧,或者应该说幸运的是,今天看到有个仆街放着好好的街不逛,却对一个乞丐拳打脚踢大骂粗口。不过很可惜的是,因为距离和摄像机解析度不够的关系,施暴者的样子有点看不清楚,可是你的内心已经在上演烈火雄心了。于是,火鬼滚的你马上开始参与人肉搜索的行列,尽管看不清对方的样子,可是看过隔壁的阿瓜曾经穿过跟片段同样核突的荧光粉红tee加荧光绿热裤出街,你开始有点小鹿乱撞。可是因为你不想直接跟他对质(请记得你的角色,你是个宅男腐女,见光会死),所以你选择在网络上大爆阿瓜的身份。
对于普罗大众来说,很多事情的或然率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是或不是各占百分之五十这样。好吧,我们也不用玩什么人生交叉点选那边站,也不用顾虑是不是要转軚,更加不是什么Kisah Benar这样卖弄悲情,所以我们直接看两个后果会是怎么样好了。
假设阿瓜真的是虐打乞丐的那个仆街,在你这个宅男腐女大力在网络号召讨伐后,阿瓜开始收到一连串的恐吓短信,或者哪一天家里门口突然出现了一只死牛头(搞不好就是你弄来的)。惊恐过度的阿瓜在走投无路下,也为了让自己能够在厕所安然大解不在半途被短信吓到魂飞魄散,于是乎他找来了许久没联络的妈妈来做一场大戏(有点很戏剧化这样),在镜头前哭哭啼啼说回家的路太破烂不好走,一时郁闷找来了个乞丐拳打脚踢,对铸成大错感到抱歉这样。
而假设阿瓜真的不是虐打乞丐的人,而真实的他(至少人家有出去接触人群,比你这个见光死的阿宅强多了……虽然服装……)却是连蚂蚁都不敢涅死的善良孩子。可是这可怜的孩子在你的大力挞伐下,开始接收到一连串的恐吓短信,有一天甚至收到一封带着子弹壳的匿名恐吓信,更不用说门前的红漆完全反映了最近漆价的下跌趋势。善良无辜的阿瓜终于受不了了,于是有一天他上网预告了自己50分钟后就要跟这美丽的世界说谢谢惠顾(?),在看到预告后那一连串的咒骂声后,他就在还有39分钟的时候一跃而下从二楼跳下去……断了腿(你晓得我希望这个blog还是不要太血腥的,虽然出现过死牛头)。
残酷点说一句,那乞丐是你的什么人?
我可以了解公义需要伸张,我可以了解看完那些片段是多么的可以让你热血沸腾到冲冷水澡都消退不下来,可是看完一个片段就在完全没求证下付诸行动。进而在完全没有查证之下公布加害者的身份,当然要是真的很幸运加害者就是你找到的那个人那我无话可说,但是倘若不是(阿弥陀佛,还好目前似乎还没点错相过),那这样盲目的“正义感”到底受益人是谁呢?
是扮演平民超级英雄揪到幕后黑手的阿宅你吗?
万一那是一个别有用心的短片有心栽赃比如说阿瓜这样纯情的小孩呢(而且,这片段不是应该交给什么警察或福利部不是吗,一单还一单,先不要扯到效率方面)?
当然我不是在鼓吹事不关己,己不劳心的态度。回到文章开首的那个情节,想象一下当你出街被监视的时候那种感觉会不会比毛骨悚然还要来得更毛骨悚然一点(?),当然除非你是曝露狂那也只能另当别论。我们需要塑造的,是人人自律的社会,还是一个人人都在扮演道德警察随时都在“执法”的社会?
还是我们已经习惯被无数镜头监视,那我了解了为什么大家对更严格的出版法令视而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