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偷竊,就是在未經原主許可神不知鬼不覺地拿走他的所物。
「我不是什麼神偷」
像是宣示警戒一般,他把雙手在胸前交叉,一面說一面打量眼前這個人。
無緣無故一開門就神偷前神偷後,來者到底何人?
在江湖上,神偷的名號可說是無人不曉。雖然事蹟每每說起叫人嘖嘖稱奇,但是本尊卻似神龍見首不見尾,所有對於外表的形容都是僅止於猜想。相比於尊容,大家在意的,更多時候是那每一次幹案的傳奇故事。人們都說,世界上只有想不到,而沒有他本人偷不到手的東西。想當然爾,這些戰利品若一字排開來自然是不計其數。
可是最厲害的,應當屬他最近連人心也照偷不誤。偶然總會聽說有人歇斯底里地尋找一個男人,而這群人當中有男的也有女的。這群人或許連帶也不見了一筆客觀的錢,但是從這些所謂受害人口中卻永遠聽不到恨意。到底是要多高的超的能力,才能把心給偷走而只遺下留戀呢?
「可以偷走我的回憶嗎?」
這是神偷今天收到的委託。
剛才也說過,江湖上知道神偷事蹟的很多,但除了授業的師傅外沒人知道是誰。身分的保密,是盜竊維生的第一條守則。謎樣似的存在,有時也是個保護,保護在陽光下也能挺起胸膛傲視人間。
像是陰魂不散般,這來訪的傢伙根本不顧應門男人的多番否認。
多年的隱藏,就在對方拿著一大疊的剪報和照片坦露在陽光下。
委託內容離奇得弔詭,可是說出這番話的人卻是面不改色。那理所當然的程度,就像在敘述再普通不過的晚餐一般。眼前的這不速之客,面容上看不出心情的起伏。那直勾勾的眼神,反倒叫他自己第一次感到如此不自在。就算不看臉色,站姿也顯昂首挺拔,交疊在背後的雙掌也坦露出一股正氣。
只是適才遞過資料時躲在袖子裡腕錶鮮明的黃色調,卻跟灰撲撲的打扮格格不入。
還有那眼神,漆黑得有點深不見底。
男人推託了幾次,但每次只換來更加斬釘截鐵的語氣。明明每次都躲過了司法的調查,那一張張的剪報,到底吐露了什麼破綻?是不是哪個行家,故意洩露天機?如今生活上也不愁吃穿了,對於委託這些年也都是抱著愛理不理的態度。可是⋯⋯偷一段記憶,卻怎麼想就怎麼覺得有趣。
「偷走所有一起的時光吧」
神偷關門時納入口袋裡的腕錶,是握手示意成交時對方忘掉的訂金。
事後詳看錶的背面,是兩行陌生,看來是名字的刻印。
於是兩人開始聯絡,接著約會,進而住到了曾經共屬那人的愛巢。書櫥裡所有的漫畫,漸漸地給一本本的旅遊書取代。聽了讓人血脈噴張的搖滾樂,跟著像是宣洩著什麼炸進了原本很抒情的唱片櫃。就連書桌上那張破舊在溫馨小餐廳拍的即影即有相片,也變成了一大張在人擠人大廣場裸上身的激吻照。
在一起七年的感情,似乎就這樣喧鬧狂熱地給轟掉了。
他們繼續約會,繼續生活,繼續記印對方肉體每次抓捏時的記憶。是個仍然魂魄不齊的靈魂呢,同樣陌生的刻印彷彿還在委託人的腳踝守護著什麼。每一次纏綿時的啃咬,像是宣戰,但也許更像是一種主權的宣示。從一開始的不適應,漸漸地也就習慣,甚至開始因劇烈的動作感到興奮。
直到有一天,那片刺青化成了一大片線條剛硬的圖騰。
大家都以為這樣的結果已然是天衣無縫。
委託的期限一天天逼近,共謀的雙方此刻已經墜入了一個人工的愛情圈套。很快就是結帳的時候,新的生活已然上了軌道。那曾經空洞了無生氣的眼神,早已演變成蓄勢待發熊熊的慾火。所有可聯想起過去七年的所有物事,早就不知不覺都通通給處理掉了。
算起來總共也不過只是三兩箱的物事,不礙事。
共度的最後那個下午,是個雨天。兩人從外頭淋得一身落湯雞回到家裡,準備最後一次浪漫地共浴。過了今天,就各自不拖不欠。生活在一起都滿一年了,多少還是會有點眷戀。或許知道是最後一次,委託人動作似乎也比往常還來得更激烈一些。
「叮咚」
激情一浴,突然給打岔了。
但快遞員打岔的,可不是只有這片刻的激情。
那是一張前度的結婚請柬。
後記
原文刊登於e南洋的南洋文藝版(同步轉載於主編張永修的網誌),是的這是我成年後第一次成功投稿。同樣也是一個吃老本之作,原為去年上小說課的功課,但放涼一年後按照老師當時給予的勸告後重新編輯再投稿的。是時候逼自己再多寫一些了,不知不覺中也就空了一年沒寫作了整個很墮落。
不會很難吧?之前不懂找什麼東西的時候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