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话长,其实要说起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话说星期一因为答应了两个朋友一起去溜冰所以放学后我们一行三人一起出发到Sunway去。抵达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先吃晚餐啦。吃饱喝足后因为我有些唱片要买,所以先去唱片行(结果买了一张张惠妹的“我要快乐”给自己,两张林俊杰的“曹操”,一张送人做生日礼物,还有一张是帮我妹买的)。嗯,溜冰过程不太顺利,但是总算在一个多小时后出溜冰场的时候我已经能够不依靠把手溜了(虽然并不是很稳,偶尔还是会跌一下。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朋友说我已经很不错了,因为我觉得自己溜得有点狼狈,哈哈哈。)。溜冰后给我的最佳纪念品,就是因为鞋子的关系,我擦损了脚踝(痛死了),还有就是因为一直乱冲乱撞的关系,我的腿有点疼(第二,第三天痛到要死)。当然这个并不是重点啦,重点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就快毕业了,昨天刚拍好的照片很残酷地提醒我这个事实。从朋友的口中得知很多将会各奔东西(好夸张的形容词),有些不读了,有些则转去别的大专。而我自己到现在还没有要走还是要留的谱。离别总是伤感的,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大家才会有这样的机会重新聚在一起,说到这里有点羡慕我的小学老师,至少她可以每年见我们一两次(她生日和过年期间)。
前几天我从我为了找一本书而去书架上浏览了一下,发觉到一本我阿姨送我的一本书到现在还没认真看过……书的题目是Don’t Sweat The Small Stuff for Teens。过于自信的我当时还以为这本书我还会冷藏很久,不过看来这个黑暗的星期天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了一个自称“从第三者口中认识我的人”给我的留言后,让我的怒气从四方一下子窜出来。我还记得我今天早上发blog的时候手还是愤怒地颤抖着的,当然现在心情已经恢复得相当平静了(希望不是我的自我感觉良好吧)。
这一篇不是给普通人看得,你不喜欢我的话其实不必看,这么辛苦,你不如选择离开会让你更舒服一点。我没有必要让你透过我的blog更喜欢我。其实我没告诉你们
女孩A正在和男孩愉快的对话,可是突然间女孩B当着男孩的面前和女孩A说悄悄话。还时不时防备着男孩来偷听,用着她那鄙夷的眼神防范着。
这个故事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背景
事情发生在lecture hall里
不过也没关系,第一印象出来已经不是偏向好的一面,那么我又何必在意在陌生人面前建立良好的形象?或许我真的应该在我朋友每次说悄悄话的时候离开lecture hall,无论lecture是不是在进行中。或许我应该表现得更加gentlemen让人家没有嫌我的余地。或许我不该多心,不应该怀疑人家突然在我面前鄙夷的眼神防范这我偷听的时候是在悄悄地说我的坏话。或许这些东西我不应该放在心上,而是应该直接对她说,而不是在这里无病呻吟。或许我对我朋友表示的所谓尊重其实并不够。或许我应该坚信朋友是三世修来的缘分,应该好好呵护。或许下次我冲动的时候如果想一巴掌赏人的时候好像dobby the house-elf一样惩罚自己才表示我EQ够高。或许我不应该这么八卦,让人家有机会说我坏话。或许我不应该在我自己的blog写关于我朋友的事情,不然会令到她很不开心。
格格不入blue,其实说好不好,说坏也不坏的一张专辑。认识曹格,其实我不是从Astro新秀大赛中认识他的,正确来说是从文康当年的“越乐越美丽”的节目认识到他。当时候刚发片的他头衔很是有趣,好像是叫什么什么RnB宝贝唱将之类的。最令人惊艳的就是来那几段live的清唱,声音的魅力顿时一展无疑……后来看到了他的造型,才知道包装是那么的利害,可是这张的专辑呈现出来的他比之前的造型包装似乎有更上一层楼的感觉。让人不得不佩服台湾那边的“包装技术”。
有时候真得觉得自己真得很厉害,厉害在那里?厉害在脱稿的功力,这次距离上次的post已经不是用天数就可以数得清的事情了,而是用星期,嘻嘻嘻。[XD]这几天其实都在忙着看书,不要以为我很勤力温习,其实我是在煲着Harry Potter 4 & 5啦。Harry Potter的故事发展越来越有趋向沉重、黑暗的感觉。我很少看一本小说看得这么慢,Harry Potter 5几乎花了我一个星期才把它全部看完。原因是故事的沉重有时候会让我真得不想提起书来,可是贱骨头的我却心急于想知道到底故事的发展要怎么继续,无奈下只好把沉重的书提起来继续……
女孩A正在和男孩愉快的对话,可是突然间女孩B当着男孩的面前和女孩A说悄悄话。还时不时防备着男孩来偷听,用着她那鄙夷的眼神防范着。
我不知道大家对这样的状况时,如果你是当时的那位男孩,你会怎样想?是应该继续保持沉默,而让它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还是直接强烈表示不满,要说悄悄话滚到一旁去?一向来对悄悄话我都没什么好感,尤其是很明显是那种针对自己而说的。我不是介意你说我的坏话,可是你大可以大声地说出来,在不然就滚到一旁说去。有时候我不直接表示我的不满是因为我顾虑到大家天天见面不想要增添尴尬。
“你看看,多美啊,还记得我们的第一个日出吗?你看看嘛,真得很美……”
男孩坳不过她,于是缓下狂奔脚步转身看了看,看到了日出,他的心情顿时充满希望。
“是啊,多美啊,你在坚持一会,我们就快到了。”
可是却已经太迟了,怀抱中的她,只见到苍白的脸上有着幸福的笑容,她的身躯也在一刹那之间变得沉重许多。男孩悲伤地大喊:“要到了,你快醒醒,我们到了……”
然而她却再也无法回答了,男孩把她抱得更紧,仿佛她会被逐渐汹涌的人潮带走。眼看她真的不再有反应了,他悲伤地跪下来,哭道:“不要……不要离开我”
之前说了一大片荒唐言,发觉到如果我不再整理一下我所说过的话,我可能会跌入自打嘴巴的境界。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也为了更好的开始这个话题,我开始去找一些关于这个言论自由的文章。虽然看过我的文章的人并不多,但是也非常谢谢参与讨论这在我的荒唐言里给我指引的朋友。
他坐在电脑前,一边在和另一个朋友通过网络电话聊天,另一变的思绪,却在自己的CD盒左翻右翻,试图找出那张陈年的精选集。她,还不知道他的阴谋,仍然很兴高采烈的听他口沫横飞,乱七八糟的乱掰。
终于找到了,男孩从CD盒找出那长尘封已甚久,显然没什么听的精选。曾几何时,当男孩买到当时翻版的这张精选兴奋得日播夜播,一直播到CD表面花得连自己映在上面的倒影也支离破碎。 (more…)
“大哥哥,樂樂在這呢,快來吧!”
看完第三集一大堆绿宝宝突然出现后,我就告诉了我妹说第四集如果还有的话,就应该不会很好看的了(虽然第三集也没有非常超级好看了),虽然还是会期待。坦白说,虽然还是又好笑的成分,可是说很喜欢倒也真的没有。看完了证部动画唯一的感觉,可能就和Shrek自己本身在片头感觉的一样——变温驯了。虽然不记得第一集说什么,可是它彻头彻尾恶搞童话大家还是记忆犹新。可是第二集,第三集过去了,整个故事却好像开始落入俗套流于形式回到王子公主永远过着幸福的生活的方程式了。
我不知道别人会怎么想,可是我的确是很向往电影里面的Ryan Bingham(George Clooney饰演)。挺拔、Charming、潇洒的生活大概光是用想的就会让人兴奋上好一阵子。不过电影中的他很显然是对于飞行有一种莫名的obsession,不然说实在,会有多少人会把一年花一个很significant amount的时间在空中飞来飞去?Always on the move的人从电影中感觉到因为已经很熟练的关系,所以很多事情都是讲求“快、狠、准”的,可能也是因为这样,长年累积下来就变成一种冷漠。Mobility enables one to approach more people, but it doesn’t lasts.
两三天前,因为讲师突然间放我们飞机的关系,所以我们一下子有了三个小时的空节(想到补课就开始手脚发颤,她已经足足欠我们大约十个小时的课了)。三个小时的空节能做什么呢?我们选择了一个不是很有建设性的活动,就是在麻麻挡里闲聊。总觉得和我一班来自不同背景的同学闲聊是一种享受,因为大家来自的地方很不同的关系,所以很多事情上我们的观点总是不能交集在一起,也因此变得很有趣。
不知怎么搞得,最近看的电影都很血腥。The Prestige死了大概超过一百个人,然后今天终于看到的无间道也死了很多人。两部电影都不约而同的来一个很大的冲击搞到我有点,怎么说呢,我也形容不上那种感觉,就是很不舒服(但不致于惊栗)。港版的我也只不过看了第一集罢了,个人觉得如果真的要比的话,今天看的鬼佬版本真的很鬼鬼feel。不知道怎么说,感觉上虽然是说大概一样的故事,但是我还是比较喜欢港版的。或者尝试不要比较吧,这样会比较公平一些涅,故事的大纲都一样,只不过结局有一些不同,哦,我又在比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