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在網絡上文章寫了八年半(光是這裡就寫了八年),時間過得真的有夠快的。這八年半的光陰裡,網絡發生了很多事情。首先當年開始寫文章的時候Web2.0大熱,其實當年所有的網絡服務都還蠻開放的。還記得當時候無論是哪一個服務,都會有提供RSS/Atom Feed的。接下來,也見證了智能手機的崛起,一舉成為牽動網絡發展的重要因素。可是,這些服務卻日漸閉塞,各個自成一格互不往來,更不用說提供便利的Feed服務了。
如果倪匡倪老對滿天神佛的認知,就是外星人的話,那麼電影裡來自外星的超人大概就是最接近的印象。懷著鋼鐵之軀刀槍不入,一身神力舉重若輕,還能自由翱翔無邊天際,這是多少人夢寐以求的神力?只是套句用到爛掉的台詞——能力越大責任也就越大,有時候這一些超能力是不是一定值得一個人不惜任何代價去追求呢?對於在各方面明顯高人不止「一等」的人,社會大眾又該是要如何去應對、去接納或著去包容?
上山路只有兩種,不是往上就是朝下。平路只是個下一段上下山的過渡,要抵達目的地總不能一直在平路打轉。前一個星期,Emily說找到了新的行山路徑,所以就揪了她去帶路。結果抵達才發現,其實這段路也還是那條老路,簡單來說其實只是一條不一樣的入口。人生就是這樣,同樣一條路,中間可能捷徑小路滿佈,可是到最後終究還是得回到原路上來。
如果有一天,永續生命已經不是能不能,而是要不要的問題時,會有多少人會這樣做?當然代價有一個,肉身總有壞死的一天,就算是繼續在機械上存活也總有一天會耗損的。所以在肉身與機器,甚至機械間的轉換之時,都要先經歷一個「死亡」的過程。不過這個過程瞬間而逝,在還沒來得及覺得痛苦之前當事人早就在新的身體(肉身或機械)醒來。所以換句話說,這個死亡實際上並沒有任何的感覺。
說起來也真的頗久沒有看過很引人入勝的打槍片,不是打打殺殺你炸我我炸你,就是情情塔塔你愛我我愛你。如果拍得好,一部講述打槍的片子其實可以很有型有格的。可是同時間,要拍得跟其他同類型的電影相比有差也不容易。前些日子跟小妹吃飯的時候,看到電視重播The Italian Job(中譯:偷天換日/天羅盜網/意大利任務)。裡面最令人拍案叫絕的,就是那場製造塞車以及那三部萬能的Mini Cooper。
這陣子應該是得罪了不懂那裡來的車神,所以家裡的車子才會接二連三的出事。其實本人一直都在(盡力)抱持著一個信念說,生活里美好的事情也很多,所以就不要只想着近期發生的壞事。雖然最低超的時候真的思緒比較負面,但是這句話還是一直在心裡面。是啊,很多人本來就是比較容易記得不開心的事情不是嗎?很多人都忽略了平淡生活中的幸福,就都很平凡還何必記。所以結論就是不順利所以不尋常的事情就要一直放在心裡?
其實到底什麼是互補?常常聽到很多人在形容自己跟另一半,在喜好上的相反個性時都會用這個詞。是不是說一對情侶外出吃飯的時候,一個只是吃飯,另一個就只是吃配料?還是說一起去看電影的時候,結果一個去看動作片,另一個去看恐怖片。宅在家的時候,一個看着手機不斷回覆朋友的訊息,另一個就以為在旁邊自顧自玩積木。再不然逛書店的時候,一個黏在漫畫區,一個黏在文學區,時間到一起去吃分拆兩份的椰漿飯?
生活裡其實真的沒有什麼是不可質疑的,不然的話真理越辯越明這句話就是個屁。真實的事情,跟一個人的想法不一樣,不會說過了一陣子經過時代的蹂躪就會更改。就正如你不會聽到天氣新聞報導會說,哦,今天太陽公公該是心情不好所以變成方型惹,隨便出門會曬死你喔。可是人的想法是會隨著時代的變遷而更改的,這是一個人心智成熟的過程。今天你可能覺得皮鞭蠟燭很變態,明天可能會瘋狂鞭人也說不定(咦?)。
上星期去飛飛碟,因為相冊的事情還有些手尾要跟,所以沒有和其他人一起去吃晚飯(其實另一個原因是我忘了帶錢包)。在我換好衣服(全身溼透並不好受,你知道),準備好要開車的時候,剛好看到有個噴油給落下了。欸,不是說一起去吃晚飯,可是怎麼其他人丟下了她一個人?眼看其他人好像都走了,由於本人走收好人卡到手軟路線所以註定孤獨終老,所以就決定送她一程就兜她過去與其他人會合這樣。一路上,本人雖然不擅長跟不熟悉的朋友聊天,但在車子內如果持續保持沉默不免還是會尷尬,就小聊了一下。
今天跟朋友吃飯,想說安安靜靜吃餐簡單的然後拍拍屁股走人,結果來了個看起來二十出頭的死屁孩。本來嘛,如果他不是之後讓我很火大,我可能會用比較好的字眼來介紹的。話說回頭,這死小孩是在趁著我們等著麵食送達的空檔走了過來跟我們介紹一家慈善機構。介紹了一陣子看我沒什麼反應,這死屁孩就問說有沒有看報紙什麼的。我白了他一眼,然後就說沒有。同時間其實內心在想的是,正是因為有看報紙才沒有反應啊先生。
若要選個最容易跟朋友絕交的季節,大選搞不好當之無愧。這陣子各種因為政治上意見上的分歧,引發的各種謾罵簡直叫人大開眼界。這邊你罵我腦殘,那邊我罵你頑固,在另一邊他被罵搗亂。選舉熱潮在社會普羅大眾之中燃起的火苗,從各角落傳來的漫罵聲可見一斑。本來嘛,多點意見其實不是壞事,甚至對民智的進步有所助益。可是如果發展到有我無你,非我族類則一律排擠,則大為不當。
认识我算很久的朋友都知道我曾经架过论坛(不是这两年架的实验品,而是一个三四年前架的中小型的论坛),从这个论坛,我可以说是学了一些东西,也认识了一些朋友。可是关坛了到现在,可以一直保持联系的真的不是很多(最大的原因是我的论坛算很失败,一个syok sendiri的product)。甚至还有联络的每次上线见到面也不知道怎么打开话题。所以到头来剩下比较谈得来的只有两三个,可是问题是大家都是大忙人(除了我),要看到他们上线真的很难(毕竟他们已经过了泡论坛的年龄)。
Invictus,简单来说是代表着无敌的意思。会如此为这部电影命名的原因,是因为在电影里面Nelson Mandela(Morgan Freeman饰演)为了激励Springboks队的领军队长——François Pienaar(Matt Damon饰演)而相赠诗词的题目。其实这部电影在很多地方已经上映甚久,吊诡的是虽然有大牌在手,电影院却选择只是上映一个星期,同样由Clint Eastwood执导的Changeling相比之下就显得好命很多。
如果要问我该用什么态度去参加这次的集会,其实什么都可以,反正就一定不是雀跃就是,尽管如无意外这就是我第一次,也希望是我最后一次去参与关于廉洁选举的集会。既然会是第一次出席,那为什么不雀跃?会问这个问题的人如果不是无知当有趣,或者故意划错重点(其实是本大少的强项),就大概是太久没翻报纸,或者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报纸。快放下你的平板电脑吧,那份每天出版马币一令吉三十仙的纸张国内版很八卦,天天都有人睁眼说瞎话很有趣,多看就会比C9们更会预测肥皂剧的剧情了有没有。
我想住在心里面很深处的孤独鬼最近搬走了,所以才会在周末看完两部电影后那么渴望谈恋爱,一定是这样没错。前阵子有个朋友说他不喜欢参与婚礼,我是没有问为什么(嗯,我好象真的很不八卦),但是我自己是还蛮享受去婚礼的感觉。其实会喜欢,主要是因为在大多数时间都会感染到新人那种很纯粹的喜悦,甚至有时候会想要跟旁边哪怕是猪扒的人结婚的冲动(嗯,就只有冲动而已,所以从来没有付诸于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