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惊无险,又到了四月。当然对很多人来说,这个月最多也不过意味着第二季度的开端。不过在个人而言,或许对我父母亲来说(有吗?)有异于其他人的意义。說穿了今天其实就是本人的生日啦,除了我和家人外实在没什么特别的意义。跟往年一样,今天没有特别安排怎么庆祝。写这篇文章的当儿,本人很鲁蛇地刚刚下班在小贩中心找对面小白(谁?)吹水吃晚餐。
每年的這個時候,除了我生日外還有一些很重要的事情。當然今天說的,不會是報稅(本人無業了好多年……)。那不是這個,能夠拿來說嘴的大概就是總稽查師報告出爐的事情咯。簡單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件事情,其實不過就是家長(人民)查問孩子(政府)如何把零用錢(公帑)給花掉。不過分別在於,如果家長知道我拿零花錢去買愛情動作片我大概可以準備打虐兒專線這樣自然免不了一頓痛打。可是政府亂花錢,也不見人民在喧鬧一番後有什麼作爲就是。
我本人沒什麼看電視,這對很多人來說大概不是什麼新鮮事情了。不過家中二老倒還是有在看港劇的,所以有時候還是不免會看一點。這兩個星期,由於終於就業的關係所以黏在電視機前的機率就更少了。不過這陣子電視上倒是播放了一部看起來挺有趣的港劇,乍一看質感與過去的港劇有所差別。雖然也說不上有追,但是大概的故事倒是還是可以說一說的就是。
『我已經控制了你那一帶的電話系統,現在我會把這段通話轉換成是你打給我的。』
就在同時間,公共電話顯示了還有半分鐘的通話時間。由於之前對方已經警告過不能斷線,所以祇得趕快從口袋挖出今早吃早餐找回來的零錢。可是挖了半天,卻只能挖到兩角錢。上一次使用公共電話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這點零錢誰知道可以換多少時間。只是此刻多做考慮已是奢侈,光是在找零錢的這段時間就已經輕易讓二十來秒過去了。
今年除了繼續爲難自己每週死三篇文章出來外,我還跳了另一個坑。是說有時候人何苦要不斷給自己找麻煩呢?今年的第一季就這樣悄然過去,而我參與的這個活動到現在仍然毫無進展。現在人已經剛開始工作了,看來也是時候準備進行這個了。只是三個月過去了,我還不知道要怎麼着手進行第一個就是。不過無論如何,在下個星期生日前還是必須做出一個決定。至少在當天要把這第一個五分之一給完成。
那是一個深夜,他也不知道為何自己會在此刻流連街頭。就在漫無目的地走着之時,這人才發現已經夜深的此刻路上根本不見任何人。舉目望去見到的窗戶,早已沒有燈火的蹟象。街頭上唯一的燈源,就是相對兩排的街燈。大概是月初的關係,所以頂頭根本不見月光。在一片漆黑下,街燈熾熱的光像是對馬路肆虐般肆無忌憚地照耀着。走在路中央的時候,兩旁燈光的閃耀像是在慶祝什麼明星抵達的鎂光燈一樣。
在有驚無險下,我在新公司度過了第一個星期。我日趨正常的睡眠週期,也在這段時間繼續改進這樣。雖然其中有一天睡遲了,但是大部份時間我都是很乖地在十點鐘前抵步。只是從家裡到公司中間的交通,仍然持續讓我感覺不到之中的規律。這個星期還是學校假期,我真的有點很難想象下個星期復課後又會有什麼樣的變化。希望一切都繼續安好。
不久前,因爲家人要遠行所以身爲很乖的小孩我就開車載他們去機場。這陣子由於天氣過於乾旱,所以很多小樹林因此釀出林火。所以這陣子我們都像是身處在天堂之中,舉目望去都是朦朧一片。由於本人呼吸道不是很好,所以這陣子如果煙霧情況嚴重的時候呼吸會有點不暢順。當天送機的清晨更是誇張,當時太陽還沒升起所以路上根本就是灰濛濛得叫人心寒。本來還想說到機場跟家人先吃頓早餐的,可是到了機場的時候我已經鼻塞得很不舒服了只好作罷。
今天是焦慮星期六,本來說一星期寫四篇就可以避免這個問題。很明顯到了第二個星期的這天,我還是沒養成這個習慣。結果現在本來要洗澡出門的喔,現在只能乖乖坐在電腦前好好打一篇文章。今天要談什麼,不如說說我是怎麼記得漢語拼音怎麼標好了。不知怎的,這個小學學到現在的東西到現在快三十了還記得很清楚。或許這有勞老師的創意吧,我想。
這幾天都沒怎麼看新聞,所以看到社交網站上有人在發表台灣大學生佔領立法院(相等我們國會)時嚇了一大跳。後來從當地人的討論,也發現有黨團背景的媒體都在大肆批判學生如此這般的行為。可悲的是,這種新聞我們馬來西亞人應該也熟口熟面了。從之前的佔領獨立廣場,到反稀土廠蒐集簽名的活動就略知一二。若當官的都把這些人當做是刁民,那對他們而言良民是什麼?
是個清晨,一個天空飄著綿綿細雨的清晨。
從輕快鐵看出去,那面玻璃窗佈滿了一滴滴的水珠。外頭的景色,亦隨列車的行進快速移動。呆坐在裡頭望出去,就好像看著一副永遠轉不回起點的走馬燈一樣。那是個週末的早晨,穿正裝上班的人本來就不多。也不懂是不是剛剛的那一場大雨,在列車裡感覺搭車的人好像太少了一些。乘客數量不多,於是乎大家都坐得很鬆散。對比起平日的熙熙攘攘,今天似乎不見多少人站立。
其实我是不看horror film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对thriller乐此不疲。今天看的这一部大概是可以归类为thriller的吧?!回到原题,其实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吗?法律系统的漏洞是可以被tolerate的吗?当一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那么这个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法律,真的不可能是完美的吗?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尊崇法纪?!
如果你和我一样两年多前买了一部laptop,价值4千多元,然后不小心在近期撞烂,现在的情况是开机完全没反应几秒钟后突然关机。除此之外,已知lcd已经报销,要修理大概需要花上千多两千块,你会选择修还是不修?如果是我,我会选择放弃修理,不是说我趁机去追求新科技还是什么的,而是真的怎么算也不划算,用脚趾头来想也知道的道理。如果你持有不同的意见,而且认为只有我这样的人才会这么想的话,那么我可能要为自己辩护一下,这样想的不止是我一个人。
今天是整个摄影课程的最后一次外拍(虽然日后如果有外拍可以随行啦……),而拍摄的地点就在闻名已久的半山芭巴刹。既然地点是这个,那么很自然的就意味着就是我很怕的街拍啦。虽然很多人都说被拍的人会远比相机之后的人害怕,可是在我还没有打破很害怕去拍人的心理障碍之前,街拍的确还是对我来说是目前最顶点的难题……Anyway,说到外拍,那么就是说接下来爆多图,请小心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