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晚上九时放映厅一如往常的一片寂静,连踩在地毯上的脚步,也不忍打破在这喧闹都市中,这片难得的平静。面向银幕的那片墙壁挂了两盏暗橙黄色的小灯,微弱的光芒,让人身在其中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要看清身旁坐的是什么人不免还是得凑近才看得分明。这是一间小小的放映室,只是一个电影爱好者为了在家重温旧片而设,是以室内只有一张表面铺上了浅灰色棉布的两人小沙发。
连续两部都是Joseph Gordon-Levitt担正的电影,我可以开始说我爱他么(咦?)。不过说实在如果不是他,就冲着时空旅行和很牛仔式的枪战(就不是哒哒哒射个不停的那种),我大概不会进场。可是进场却发现整个预告片完全没有提到另一个更无稽的铺陈,如果有的话,我大概会以看喜剧的心态入场。可是终究还是看了,而且半途到了最高潮的时候还是看得毛骨悚然,老实说还是大大的出乎我意料之外(尤其是跟开枪的声效完全无关)。
长期读者(从访客统计看来,大概只是一句讲来爽的事情)大概已经有点麻木了,看来也不该太刻意装嗨就是。是说也没有不高兴也不至于麻木啦,是很高兴没错,但是好像也不需要太过喧哗就是。嗯,在网络上写了也快八年了吧,参与比赛也前前后后五次了,除去第二届自己是筹委,然后第四届全军覆没外,能入围这么多次,能屡次得到筹委们以及评审的青睐由衷感到万幸。
今天在报纸言论版(是说今天的言论版相当精彩)看到有人把本地的图书馆文化和邻国做了约略的比较,看完心里着实感到悲哀。主要的原因,是曾经有一段时日,我好大一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图书馆内呆的。是以,说起图书馆,内心的苦水整个犹如滔滔江水一般不吐不快。是说,本地怎么好像少了一些可以让大众安心读读书上上网打打报告的地方?是说一定要付钱到优雅的咖啡厅喝着昂贵的咖啡,打开手上任何可以显示文字的东西就是唯一的选择么?
无论是爆破连连的动作片,或是情情塔塔的动作片,甚至乃至爱情动作片(咦?),我想大概有半数以上的男生都爱吧*搔头*?这几个星期倒是看了两部动作片,不过格局和形式完全是走两个极端的。先说不喜欢的好了,那就是前阵子史泰龙挂帅带着一群动作巨星打到半生不死的《敢死队二》(The Expendables II)。比较喜欢的,则是个人偏爱Joseph Gordon-Levitt领衔主演的Premium Rush(这人最近戏上个不停,紧接的就是科幻动作片The Looper,是也太频密了一点,不过换个角度,是快要晋身巨星行列么?)。
夜深人静,是个写文章的好时间,其实也是工作最好的时候,因为在家唯独在这个时间是最安静的。前阵子为了准备进电影院看蝙蝠侠三部曲的最终篇The Dark Knight Rises重温了Batman Begins,整个看得有点快热泪盈眶。看完了,看着第二部The Dark Knight却怎么也看不下去。一部电影看完后,有时候不见得会想要重温,尤其是故事情节震撼到你事隔多年还是记得约略发生什么事的时候,恰巧The Dark Knight就属于这个类别。结果,犹豫了几天,也大概整理出第二部到底在说什么,就抽空进了电影院去看这部备受瞩目的大作。
明天八点开始,若一切顺利,本站将会配合Stop 114A的活动关闭到晚上10点。其实心情在这整年一直都在很低落的状态,也没有很想去理这事情到底是在干嘛,但是这几天日期逼近了想想自己毕竟还是在网络上有发文的习惯,所以还是得强打精神呼吁一下。至于详情其实随便搜就有一些不错的解说文章,所以在此就不多说了,有兴趣可以直接查询。简单来说,如果我没有了解错误,用四个子概括就是——未审先判,在还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无罪前就先假设你有罪了这样。
这阵子除了自己的事情,也听说了一些别人的事情。有时候东西听多了,尤其是有共鸣的时候,会有一种想要用什么形式写出来的冲动。晚上从大学开车回家途中一时心血来潮想起了一段,后来在这个我应该睡着的时候,在忙完了手上需要做完的事情后突然想起了那一段词,结果就索性再组织一番化为一段字。其实是也可以写成一篇极短篇的,只是最近喜欢了类似诗词般的短小精悍,所以再度尝试一次。
过去的两年来看医生的记录大概是破了此生的记录,尽管小时候的自己是个药煲。前一年是因为脚伤,后来是因为一直感冒,在过去的大概八个多月就已经四次,现在是怎样?在吃了一个星期的西药(其实就是三月多病了过后那次医生另外开了一些备用的药),混混沌沌了一个星期后,才决定这次去看看中医。虽然小时候已经习惯了,但是成年后去看中医倒是第一次,所以整个过程笨到爆。
这几天听到了一首歌,因为正在开车,所以先留下印象的是旋律。至于歌词记得的都是很支离的,好死不死歌曲播完后DJ整个当没事人一样完全没有报歌名,于是整个人像疯子一样找了老半天才找到这原来是张起政演唱的《爱像瘟疫蔓延》。一找不得了,原来是阿管先生的词。歌词其实说得很贴切,甚至有一种为我而写的错觉(这当然是假的,我当然不认识他们,呵)。
我应该有少少透露过我的实习内容,到了这个阶段,我应该开始收拾task 1 的手尾然后准备我的2nd Task了。今天是第一次验收的日子,我今天为我的同事们demo了整个system的flow,结论是……^.^|||。一来是状况连连,二来由于系统的缺陷,所以让我一直很手忙脚乱去处理一些突发事件。由于我并没有决定权,在讨论一些细节上流程安排的时候,让我几乎想扯头发,然后把衣服撕掉裸身跑下街道,然后被抓,然后被枪毙……很夸张吼?我也是这么觉得……
七磅,大概是三公斤再多一点的质量(我们认为的“重量”)。据说片名取名为Seven Pounds的原因是引据沙翁的某著作的故事内容而来的。这故事是说(反正电影快下画了,把剧情spoil掉也没怎么样)Tim Thomas因为内疚失去继续过活的意志可是却不想就此撒手人寰,于是他就找了七个倒霉鬼在他人生前让自己至少让一群人得益。片子是以倒叙(然后倒叙中再倒叙)的方式进行的,故事一开始就几乎已经交代结局,然后一回头讲述过程,然后在过程讲述原因。
说真的,测光这一部分还真的是个易学难精的……应该说光是学也很伤脑筋的一个topic。基本上要学好测光,首要先决是要多拍才能看到分别,而我很懒这一点正好点出我很难会有可能进步,呵*脸红*。至于色温和白平衡(White Balance)这一方面,其实也没有所谓的正确与否,当然如果整个色温的控制趋向暴走Mode的话还是很吓人的。
這些年聽電臺,尤其是中文的不知道爲何越聽就越沒有感覺。不過電臺來來去去就那幾家,所以主持人也自然來來去去都是那幾個。可是節目內容,卻無論是換誰做感覺都沒差。當然這裏說的不是所有人,也不是說哎呀這些做廣播的人沒什麼心。畢竟要在麥克風后講動輒兩三小時的話,真的很不容易。事實上,其實我們真的要這樣折磨他們嗎?一天三小時,五天就是十五小時了。萬一這個主持人還是有一點名氣的,其他時間搞不好還有一大票東西要做。這樣一來,又怎麼去要求他們交出真的有趣的節目呢?
自从小妹因为课业需要开始霸着家里仅有的单眼后,我剩下的相机就只有刚刚在前阵子借温暖牌高利贷入手的N9(白色的刚刚发布,亮面就算了,还要是64GB……)。其实这手机的相机配备不错,至少跟其它这阵子出的几只备受瞩目的手机(4S/Galaxy Nexus)等级差不多一样,只是因为一些设计上的限制,所以虽然配备了f/2.2的大光圈,可是在低光拍摄表现还是有点差强人意就是。可是这次外拍是大白天,所以其实出来的画面还是不错的,只是这阵子并没有太多时间可以去耍玩这部手机,更不用说拍照,所以这次外拍可以说是我第一次用这部机拍那么多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