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遲了回來。”
有時候,人生中發生了重大變故後把自己鎖在家裡不一定是好事。畢竟家裝載著太多的回憶,這個角落擺放的照片記載著跟友人某次的出遊,那個角落是自己失戀時曾經躲起來痛哭失聲的地方。對於他來說,家是個瀰漫了所有的愛戀、思念的空間。可是這一切發生得太快,根本就叫人來不及消化。再繼續待在這個空間,恐怕不消多時人也會跟著瘋掉。
沒有爲了某人生一篇文章的習慣,可是不知怎的卻一直想寫一篇給你。有時候我在想,兩年快四個月過去了我們怎麼還在一起。正如你所說過的,我們生命幾乎根本沒有交際。你的工作天天面對人羣,而我對得最多的卻是電腦熒幕上的符號。真的勉強要說有的,大概就是無遠弗屆的虛擬網絡世界。也就是因爲網絡的無邊無際,卻又仿若遠在天邊實則近在眼前的魔力造就了我倆的相遇。
「快點啦,車來了!」
「剪刀、石頭、布!」,還沒看清楚對方出什麼,女孩得臉頰就突然一陣燙。一個淺淺的吻,就這樣如同蜻蜓點水般稍縱即逝。那一下來得如此之快,叫人根本來不及反應。呆在當下的她,此刻顯得全然不知所措也完全不懂如何反應。伴隨著那一吻的,是男孩立刻逃走的一陣風。此刻站在長長的階梯底端的這位同學,整個臉脹紅成了一大片番茄般的顏色。一直到接送的鄰居安娣抵達了,同車的夥伴找了半天才找到仍然愣在原地,手掌還維持著張開出拳為「布」的這位同學。
『我已經控制了你那一帶的電話系統,現在我會把這段通話轉換成是你打給我的。』
就在同時間,公共電話顯示了還有半分鐘的通話時間。由於之前對方已經警告過不能斷線,所以祇得趕快從口袋挖出今早吃早餐找回來的零錢。可是挖了半天,卻只能挖到兩角錢。上一次使用公共電話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這點零錢誰知道可以換多少時間。只是此刻多做考慮已是奢侈,光是在找零錢的這段時間就已經輕易讓二十來秒過去了。
那是一個深夜,他也不知道為何自己會在此刻流連街頭。就在漫無目的地走着之時,這人才發現已經夜深的此刻路上根本不見任何人。舉目望去見到的窗戶,早已沒有燈火的蹟象。街頭上唯一的燈源,就是相對兩排的街燈。大概是月初的關係,所以頂頭根本不見月光。在一片漆黑下,街燈熾熱的光像是對馬路肆虐般肆無忌憚地照耀着。走在路中央的時候,兩旁燈光的閃耀像是在慶祝什麼明星抵達的鎂光燈一樣。
三年真的可以改變很多事情的樣子。之前因爲要再寫小說意念致殲,所以有約略翻閱一下上一本小說集。沒想到一翻本人就恨不得快點燒掉。這寫得也太差,尤其那個時候很愛不斷跳躍時空所以看起來更是亂。當時到底哪裏來的自信,明明大家都說亂了但還是一意孤行?不過換個角度,現在看得出很亂,就表示這些年來應該有所進步。但願幾年後重閱今年寫的這篇,不會有同樣的感覺。
最近發生頗多事情,有些頗切身但大部份都不是,所以理應在趕稿的我還是不要理那麼多好了。今天要說的,就是關於之前說過要印兩個系列(思念與遺忘)的微型小說的事情。經過多日的拖延,我總算把所有的東西都整理好準備拿去送印了。今天要寫的,是一些排版上和從中學到的一些事情。希望日後如果要自己發行電子書,也有個參考的地方就是。
算起來每個系列的短篇都斷斷續續寫了半年多,上次是主題是思念,這次則是遺忘。若要說除了主題外的差別,那大概就是這系列大部分故事都是比較虛幻,不若之前的帶有點真實性質在裏頭。可以寫的還有很多,至少在筆記本里的記錄還有好一些。只是寫成十篇後也覺得是時候暫止換個主題。不過說實在,在寫其中好一些篇章的時候,其實感覺真的頗有趣,尤其是在寫過去沒怎麼觸碰過的題材。
百無聊賴地走在街上,城市的這個角落一如往常的熱鬧。就在路上亂晃的時候,一個老外從前方走了過來,樣子甚是熱情。結果在對方問了聲好後,就直接進到正題問現在幾點然後頭也不回就走了。想起來,這些年走在路上這冒失的遊客算是第一個主動來「搭訕」的人吧。說是搭訕也有點太勉強,畢竟才不過問個時間。經過了這些日子,那曾經刺心的傷痛也總算慢慢癒合了。雖然最後心裏還是留了道疤痕,但也總算是痊癒了。
他現在過的生活,在外人看來無趣得猶如嚼蠟。可是如果時間軸拉長到三年前,這些人可能會看到不同的光景。至於爲什麼會成了現在這個德行,那可就要從那時候那段霧水般的情緣說起。話說在那次邂逅之前,儘管日子也不見得有多麼多姿多彩,但是至少週末夜還是鮮少一個人度過的。有時候單身久了,難不免還是有一種家人朋友無法排解的孤寂。於是爲了填滿這種虛空,都會盡所有可能去躲認識一些朋友。
坐在你身旁,心里扑通扑通的跳。
有意挑起我们之间的话题,可是你就是不鸟我。
说起这个不是很文雅的“鸟”字,就得说起我们初次相见的那一天了。记得那一天,我们班多了一位学生,因为样子很是出众,于是很快就成了全班人的话题。当然,插班生不能够立即就能融入我们的圈子,再加上她的寡言,令到大家对她有更多的猜测。
連鎖咖啡店。
這裡販賣的,從來不是氣質,只有一個限時的方便。捧著書的讀者已是稀有之極的奇觀,更多的是比如剛出去就地吐痰的阿炳。當你以為那邊一群女孩抱著一本厚厚的小說,已算是難得的文藝少女時,殊不知轉個頭就原形畢露了。下一刻這群人就一邊從背包裡找出了輕巧的小相機,一邊四處在這採光充足的咖啡店裡找尋著最合心意的光線與景物拍照。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四日,是一个很平凡的星期一,平凡到可能路边随便找一个人问也问不出当天是什么特别日子。可是,就在这个平凡很单纯的日子,我即将踏上一个很特别的路程,第一次旅行没有家人陪伴,第一次自己跟朋友出远门那么久,第一次坐很远的飞机等等的记录就在这一天一一创下,等待日后的刷新。犹记得当天,我才在最后的一刻把所有的东西准备好,因为怕自己睡过头所以索性在两点中的凌晨决定干脆不睡觉,也没有干嘛,就这样等着六点半的士司机的到来。
嗯,个美国佬(The American)是个很……怎么说呢……还是换个方式再写开场白好了。虽然已经不太记得白先勇的短篇,但是总记得看完有一种淡淡的忧愁。同样的感觉放在这部电影其实还是相当吻合的,不过我得承认我在踏入场之前完全不知道故事是在说什么,在快速浏览电影院网站的时候只能pick up到几个关键字:杀手,枪,George Clooney。好吧,我承认是冲着那老伯进场的,嘿嘿。
我真的逢外拍就几乎有状况,不是忘了电池,就是忘了memory card,再不然就是忘了脚架。这一次,我再度败给了脚架,很值得恭喜,请掌声来一下。话说刚过去的星期六我去了拍Pudu监狱,因为是傍晚的关系,正常人都会想到要带脚架,我是完全迟钝到一个到了现场才发现……对哦,我应该带脚架的。无论如何,没有带脚架已经是定局了,所以还是看照片比较实际……(此篇很多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