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遲了回來。”
有時候,人生中發生了重大變故後把自己鎖在家裡不一定是好事。畢竟家裝載著太多的回憶,這個角落擺放的照片記載著跟友人某次的出遊,那個角落是自己失戀時曾經躲起來痛哭失聲的地方。對於他來說,家是個瀰漫了所有的愛戀、思念的空間。可是這一切發生得太快,根本就叫人來不及消化。再繼續待在這個空間,恐怕不消多時人也會跟著瘋掉。
沒有爲了某人生一篇文章的習慣,可是不知怎的卻一直想寫一篇給你。有時候我在想,兩年快四個月過去了我們怎麼還在一起。正如你所說過的,我們生命幾乎根本沒有交際。你的工作天天面對人羣,而我對得最多的卻是電腦熒幕上的符號。真的勉強要說有的,大概就是無遠弗屆的虛擬網絡世界。也就是因爲網絡的無邊無際,卻又仿若遠在天邊實則近在眼前的魔力造就了我倆的相遇。
「快點啦,車來了!」
「剪刀、石頭、布!」,還沒看清楚對方出什麼,女孩得臉頰就突然一陣燙。一個淺淺的吻,就這樣如同蜻蜓點水般稍縱即逝。那一下來得如此之快,叫人根本來不及反應。呆在當下的她,此刻顯得全然不知所措也完全不懂如何反應。伴隨著那一吻的,是男孩立刻逃走的一陣風。此刻站在長長的階梯底端的這位同學,整個臉脹紅成了一大片番茄般的顏色。一直到接送的鄰居安娣抵達了,同車的夥伴找了半天才找到仍然愣在原地,手掌還維持著張開出拳為「布」的這位同學。
『我已經控制了你那一帶的電話系統,現在我會把這段通話轉換成是你打給我的。』
就在同時間,公共電話顯示了還有半分鐘的通話時間。由於之前對方已經警告過不能斷線,所以祇得趕快從口袋挖出今早吃早餐找回來的零錢。可是挖了半天,卻只能挖到兩角錢。上一次使用公共電話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這點零錢誰知道可以換多少時間。只是此刻多做考慮已是奢侈,光是在找零錢的這段時間就已經輕易讓二十來秒過去了。
那是一個深夜,他也不知道為何自己會在此刻流連街頭。就在漫無目的地走着之時,這人才發現已經夜深的此刻路上根本不見任何人。舉目望去見到的窗戶,早已沒有燈火的蹟象。街頭上唯一的燈源,就是相對兩排的街燈。大概是月初的關係,所以頂頭根本不見月光。在一片漆黑下,街燈熾熱的光像是對馬路肆虐般肆無忌憚地照耀着。走在路中央的時候,兩旁燈光的閃耀像是在慶祝什麼明星抵達的鎂光燈一樣。
三年真的可以改變很多事情的樣子。之前因爲要再寫小說意念致殲,所以有約略翻閱一下上一本小說集。沒想到一翻本人就恨不得快點燒掉。這寫得也太差,尤其那個時候很愛不斷跳躍時空所以看起來更是亂。當時到底哪裏來的自信,明明大家都說亂了但還是一意孤行?不過換個角度,現在看得出很亂,就表示這些年來應該有所進步。但願幾年後重閱今年寫的這篇,不會有同樣的感覺。
最近發生頗多事情,有些頗切身但大部份都不是,所以理應在趕稿的我還是不要理那麼多好了。今天要說的,就是關於之前說過要印兩個系列(思念與遺忘)的微型小說的事情。經過多日的拖延,我總算把所有的東西都整理好準備拿去送印了。今天要寫的,是一些排版上和從中學到的一些事情。希望日後如果要自己發行電子書,也有個參考的地方就是。
算起來每個系列的短篇都斷斷續續寫了半年多,上次是主題是思念,這次則是遺忘。若要說除了主題外的差別,那大概就是這系列大部分故事都是比較虛幻,不若之前的帶有點真實性質在裏頭。可以寫的還有很多,至少在筆記本里的記錄還有好一些。只是寫成十篇後也覺得是時候暫止換個主題。不過說實在,在寫其中好一些篇章的時候,其實感覺真的頗有趣,尤其是在寫過去沒怎麼觸碰過的題材。
百無聊賴地走在街上,城市的這個角落一如往常的熱鬧。就在路上亂晃的時候,一個老外從前方走了過來,樣子甚是熱情。結果在對方問了聲好後,就直接進到正題問現在幾點然後頭也不回就走了。想起來,這些年走在路上這冒失的遊客算是第一個主動來「搭訕」的人吧。說是搭訕也有點太勉強,畢竟才不過問個時間。經過了這些日子,那曾經刺心的傷痛也總算慢慢癒合了。雖然最後心裏還是留了道疤痕,但也總算是痊癒了。
他現在過的生活,在外人看來無趣得猶如嚼蠟。可是如果時間軸拉長到三年前,這些人可能會看到不同的光景。至於爲什麼會成了現在這個德行,那可就要從那時候那段霧水般的情緣說起。話說在那次邂逅之前,儘管日子也不見得有多麼多姿多彩,但是至少週末夜還是鮮少一個人度過的。有時候單身久了,難不免還是有一種家人朋友無法排解的孤寂。於是爲了填滿這種虛空,都會盡所有可能去躲認識一些朋友。
今天终于终结了差不多两个星期的电影荒了,这次开斋的电影是大概也接近下画的现代魔法童话——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 Blood Prince。我已经快忘了之前翻阅原著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更不用说最近很少看书,hence很少po文),所以对原著已经没有太多的印象。电影拍到现在这个阶段已经变成越来越成人童话(毕竟长大了,而且如果跟随JK Rowling的步伐从第一部追起的话,也已经到达可以接受人生黑暗面的年纪。
这一年来,因为认识的新朋友以bloggers居多,所以常常会听到一句话“Blog衰你”。我个人是对被blog衰是不太在意,或许半年多前我可能会在怕,但是现在则无所谓。不在意的原因,就跟交朋友一样,合则来不合则去。而且如果就算之后被blog衰感到尴尬,换个domain和hosting/ip仍然还是一条好汉。但是最近对于这句在本地blogosphere据大多数还算是个玩笑的一种说法,本人有了些少不同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我在用了WP2后总是ping不出去。这个问题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确定的答案。可能要等到我之后再发一个新的post才知道为什么吧。
刚刚在BlogShares注册了一个户口,老实说我真的不会玩这个游戏,哈哈哈。就先申请来玩玩看咯,反正无坏吧。目前我的blog的行情可以在这里看到。有趣的是我的blog似乎在2005年7月15日就已经上市了,但是却在我的知识范围之外,奇怪涅。
身為華人怎麼可以不認識自己的文化,雖然本人是沒有很喜歡很多建立在功利之上的風俗習慣,但是知道總是好的。可是文化源遠流長得比拉讓江還長是要怎麼下手,除去有萬能有驚喜的通勝,還有誰可領風騷?所以在這個新年季節,我會節選通勝的一些章節出來讓大家可以多讀通勝,以讓大家在生活裡無限樂勝(是的,我好象已經在湊字數了)。這篇是第一篇,所以我們會先約略看看裡面到底有什麼神秘的內容好了。
不知不覺在這裡已經寫了快七八年,可是發佈文章的頻率卻越來越低。這樣下去總不是辦法,死死下也要找個方法繼續寫下去,不然可能撐得過今年就撐不到明年,這可不好。於是,在剛過去的元旦本人心血來潮,想起去年很喜歡的blogger跳坑玩一星期三篇的活動,於是想想自己大概應該可以完成,就開始到大馬部落在某社交網站的群組揪人。揪人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可以找一群人互相鞭策,然後跳坑這回事自然要越多人陪死才越有趣不是?老師都說過了獨樂樂,不如眾樂樂*開心轉圈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