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賴騎駿馬肆意翔遊天際

2016的思考題——同婚篇

2016年對於我來說,是個思維不斷受到挑戰的年份。觸發的點,可以是一件(或一連串)事情,也可以是一樣東西。本來是想說在一篇內寫完,但上一篇寫到最後發現我塞不下另一個課題了。於是我把今天要說的,分出另一篇文章來。今天要說的,是某國(或者一個地域,視乎從什麼角度看這塊土地)準備要修法通過同性婚姻的事情。

說到同性戀婚姻,不得不提的是就連號稱最自由的國家——美國也是去年中通過最高法院審核才發生的。間中我們看到最大的反彈,莫過於來自某體系的宗教群。這次我不說宗教(以我對各大宗教的淺薄知識大概也沒辦法說什麼),先說說同志運動的一些說法。

很多時候我們看到的是,同志運動的人在強調自己是天生的。或許這一切真的在科學上站得住腳,但是換個角度這種說法是不是有必要?或者換句話說

就算性取向是個選擇,那又如何?

難道選擇愛上同性(這裡我就不區別是生理還是心理上的認同了),這群人就活該被剝奪平等的人權嗎?

那不說天生還是選擇,那要說什麼?

愛戀是個很漫長的承諾,“選擇”這個詞根本與之無關。愛戀更不是一個你可以輕易說要發生就會發生的東西。一個人會愛上什麼樣的人,搞不好當事者自己也說不上來。就算墮入愛河,很多時候我們真的可以確切說原來對方如何如何才會愛的嗎?比如說如果我愛的人很體貼,很帥氣,但有這兩個條件的人也多得是,為何看中的就是那個?

如果我們剔除性別的部分,我們愛的戀的不都同樣是人嗎?

當然我在這裡說的,涉及的雙方都是有清楚個人意願的成年人。反同陣營最愛的是九不搭八,會順便牽扯什麼孌童癖來抹黑。但是不要忘記,孌童之所以是個遭受唾棄的事,是因為未成年的孩子心智沒發展成熟到可以為自己人生負全責。再說,孌童的也有同性和異性之分。就算真的要滑坡,可以確切一點是哪種嗎?不過本篇文章不在討論孌童的課題,所以就在這裡說完算了。

兩個成年人相愛,那既然不是一個可以隨便改變的選擇,那礙了什麼人呢?

反對陣營說的,大概不是那些替雙方感到快樂的親友團。那就剩下路人甲乙丙丁,和替雙方感到不快樂的親友團。

路人甲乙丙丁可以去死一死也不會有人可憐。但是那些對雙方結合感到不快樂的親友呢?

那是要什麼程度的妒忌,什麼程度的厭惡才會讓這些人有如此想法?既然愛不是選擇,那人家沒辦法愛你真的是沒辦法的事情。但是那些心感厭惡的人呢?

很多時候愛的反面是厭惡,很多時候也是無理可證的東西。有些人不喜歡黑色,覺得看了心理不舒服。怎麼樣不舒服,卻又說不出來為什麼。很多時候,這些人就開始不斷嘗試“量化”這種不喜歡的感覺。在量化的結果後,就會衍生很多不同的原因:黑色色調太冷很叫人沮喪,看不到希望等等。可是說來說去,我們只是用一個個更抽象的概念來形容我們的厭惡。層層抽象的概念堆疊的,不是更明確的答案,反而卻讓旁人覺得“啊,你這些形容詞跟深藍色不是一樣嗎?啊但你不是愛深藍愛到要死嗎?”

量化感覺的另一個結果,就是不斷創造出有的沒的理由。比如說某人不喜歡一本書,就會搬出大把大把的理由。比如說什麼啊我的教會說這本書很邪惡,這本書看了會顛覆社會的基石云云。在這裡層層堆疊的,雖然不是什麼抽象的理由,但是仔細翻看,很多時候都是很叫人摸不著頭腦的論點。

就這樣層層堆疊下來,我們彷彿就這樣說服了自己我們不是不喜歡,不是厭惡,單純只是這樣那樣云云。

喜歡不喜歡愛戀不愛戀,是個很主觀的事情。你可以不喜歡看到兩個人共結連理,但是這怎麼說都是他們家的事情。社會不應該,也沒有空間去處理個體的厭惡。只要雙方有清晰健全的思維,清楚知道對方是個可以託付終生的對象,那有什麼不可以的呢?搬弄出一條條的理由,搬弄出一句句的經典,都只不過是掩飾自己不喜歡的本性。

不要再說你們自己有很多同性戀的朋友了,你既然說得出那麼多阻止人家去愛的理由,就表示根本就不喜歡他們。

說到搬弄宗教教條的人,更是可惡。以前聽過一句話,宗教信仰就像私處,就算宏偉過人也不該當眾掏出來叫人景仰。可是反對的宗教狂熱份子,恰恰卻是很愛有沒有事吧宗教經典搬出來。社會上各式各樣的人很多,才因此如此美麗。這各式各樣,說的不僅只有不同的民族,還有不同的宗教文化等。可是某體系的宗教信徒,動不動就擺出“我們唯一的神是最偉大的”那種嘴臉,站出來扭曲經文來掩飾他們的不喜歡,合理化他們的厭惡。

可是在這之前,你們可以先問人家是不是信奉同樣的宗教嗎?

還有,當你們整天說婚姻是為了繁衍後代而立,那些不孕的夫妻該做何感想?

然後那些丟到孤兒院的小孩要哭嗎?

難道地球人口還不夠多嗎?

難道人類活在這世界上只是一種種豬似的存在?

(反對方滑坡的還有什麼傳統一夫一妻制受到挑戰,修法會導致一夫多妻之類的。對此我只想說,這些涉及超過兩個人的愛情棘手得叫人難過,想像一下什麼多夫多妻那是要怎麼立法?)

最後想說的是,愛就是愛,無關是不是天生是不是選擇。如果深愛的對方,是思維健全的人,旁人真的沒有反對的理由。說到底, 愛戀始終只是涉及其中的人的事情。如果兩個人相愛會動搖什麼東西的話,除了床架我大概想不出還有什麼別的。反對方,我想是英雄片看太多,以為高樓大廈的根基是隨便可以動搖倒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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