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承接上一部,因爲間中出了一點變化所以就另開新文。簡單來個前情提要好了,話說本月23日(也就是金馬獎揭曉之日)我們要辦聚會。是日聚會主題是「分享」,所以歡迎大家來交流一點心得。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如果你扯得出一番道理來大炮任你車。當然,如果人家聽完了決定要丟鞋子丟雞蛋那是另一回事(除非你贊助啦,那我們就可以幫你弄個網子保護你)。反正這次聚會最重要的,就是出席者本人(不然呢?)。
剛才順便瀏覽一下社交網站的塗鴉牆時間軸時,發現了一個我不知道是戲謔還是認真的標題。我是沒什麼興趣看內文,但從裏面的一些snippet看得出是說黃飛鴻是個回教徒云云。看到的當下,我嬸嬸深深的腦海裏想到的是「So what?」。可是再想一下,卻發現過去的幾年,同樣的故事也同時間發生在不同的人身上。隨手拈來的就有什麼漢督亞啦,什麼歐巴馬啦等等等等。所以由此一件,就會發現普遍上大部分的民族都是自卑的。不然每次牽涉的人物,爲何都是踏在風口浪尖上的風雲人物?
最近從朋友處那裏(其實也就是社交網站裏)看到一個頗有趣的影片。其實他說的事情是個很嚴肅的課題,應該說是呈現的方式頗爲幽默才有趣味。先介紹這人,雖然爲人風趣(至少在影片裏)但他卻是個哲學系的教授。學哲學的人應該很喜歡問爲什麼這樣爲什麼那樣,感覺應該很不苟言笑才對不是嗎?可是偏偏應該是那種愛死什麼十萬個爲什麼的人,卻用最輕鬆有趣的方式去駁斥人們對此課題的迷思。
我得坦白,早在好幾個星期前就從阿甘哪裏聽聞了今年不會有頒獎典禮。所以本來想要參加部落格祭,以圖重溫那虛幻的文藝夢早就破滅了。希望明年還是有機會參加比賽,我是不會放棄的(呈堅定狀!)。不過話說回頭,雖然早就知道但我也沒有早就爆出來,現在提起來似乎真的很馬後炮不是嗎?其實是因爲人家都還沒公佈,我又不是籌委一份子當然也不好搶先獨家爆料啦。所以我還是快點跳過這個話題,然後談談正事好了。
算起來每個系列的短篇都斷斷續續寫了半年多,上次是主題是思念,這次則是遺忘。若要說除了主題外的差別,那大概就是這系列大部分故事都是比較虛幻,不若之前的帶有點真實性質在裏頭。可以寫的還有很多,至少在筆記本里的記錄還有好一些。只是寫成十篇後也覺得是時候暫止換個主題。不過說實在,在寫其中好一些篇章的時候,其實感覺真的頗有趣,尤其是在寫過去沒怎麼觸碰過的題材。
百無聊賴地走在街上,城市的這個角落一如往常的熱鬧。就在路上亂晃的時候,一個老外從前方走了過來,樣子甚是熱情。結果在對方問了聲好後,就直接進到正題問現在幾點然後頭也不回就走了。想起來,這些年走在路上這冒失的遊客算是第一個主動來「搭訕」的人吧。說是搭訕也有點太勉強,畢竟才不過問個時間。經過了這些日子,那曾經刺心的傷痛也總算慢慢癒合了。雖然最後心裏還是留了道疤痕,但也總算是痊癒了。
他現在過的生活,在外人看來無趣得猶如嚼蠟。可是如果時間軸拉長到三年前,這些人可能會看到不同的光景。至於爲什麼會成了現在這個德行,那可就要從那時候那段霧水般的情緣說起。話說在那次邂逅之前,儘管日子也不見得有多麼多姿多彩,但是至少週末夜還是鮮少一個人度過的。有時候單身久了,難不免還是有一種家人朋友無法排解的孤寂。於是爲了填滿這種虛空,都會盡所有可能去躲認識一些朋友。
車子開在街道上,之間兩旁人來人往。在十點鐘的這個晚上,路上一如往常的喧鬧。可是在車裏的他,卻覺得無比的清淨。反正外面發生的所有事情,都是事不關己之事。畢竟怎麼說,那對在路旁吵架的情侶,內容肯定不會圍繞在自己身上。還有那街角賣場的傢伙,唱的也肯定不是關於我的歌。車子就這樣徐徐得跟着前方的車龍駛過,沒有一絲眷戀,更沒有任何的牽掛。一切都是猶如過往雲煙,沒有絲毫留戀的需要。
有人說城市很小,因爲在地圖上看下來就算再大也不過只是一小點。可是,也有人說它不小,因爲大多數都是人口最密集的所在。君不見高樓大廈林立,連住人的地方都往往動輒十幾二十層。單只是一座這樣的公寓,就能輕易容納千百個住戶。更不用說那些辦公大樓,每天有多少數以千計的人上下班。在這個人滿爲患的所在,與陌生人檫肩已經變成了一種司空見慣得如家常便飯之事。只是今天如此輕易的的擦身而過,在一片的人海茫茫裏會不會有再一回如斯輕描淡寫的碰觸?
剛出門辦點事回家路上聽到了電臺的一則公益訊息,是一個廣邀大衆提供年度漢字的活動。然後我腦袋裏浮現出來的,都是一些不堪入目的字。說起來但是從選字來看,我似乎對國運頗爲悲觀的樣子。但是經過了這麼多個月,尤其是選後這幾個月來新任政府的表現的確除了這幾個字似乎可以挑的也不多。真的如此乏善可陳嗎?好吧,或許一百樣裏面可能有五六件事情是值得讚頌的。可是在這五六樣裏面,與老百姓貼身相關的可能還不到一個。
今年是第二次挑战大宝森外拍,可是一开始我就失败在了起跑点——睡不够。基本上我到了周末就很不爱睡觉,所以在星期六的凌晨,我是摸到大概是离该起床的前两个小时半之前才甘愿睡觉。结果就是我几乎迟大到,而且还因为手机不晓得为什么放了静音miss了好几次随行人——向希的电话。当天的行程是传说中的阿练带路,随行的还有全程表情让我想起我去年跟幽子两个人的表情的慧茵、华语发音很标准的雅文和爱玲(然后我们好像忘了很典型的大合照)。然后半随行的(吃早餐遇到的)还有另一批我不认识的摄影人……(然后我记忆力退化的程度很糟糕到几乎不记得他们的名字……怎么办?!)
每次遇到这样的状况,我会真的很想把那支笔砍死。尤其是今天,因为家里的打火机没有gas了,加上我全部能写的原子笔都一齐罢工断墨,搞到我很想找个人出来打一顿。有时候买原子笔都很靠运气的,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买的这一支能够顶多久。就算你买了比较昂贵的笔,它也只能确保你能够用更长的一段时间罢了。当你真的有幸把一整枝笔的墨水都写完的话,那么,你就要去还原了。
其實除了每週在這裡發深度到我整個探測不到的跳坑文,我在社交網站上也有借用《大馬部落》的群組來每週開一個討論帖的。可是群組裡鬼影都沒有多少隻,發文的人很多,留言的卻都很少。老實說,那邊只是一個集結大家文章的一個地方。我開的討論貼,本來還算有一兩個來是討論的,後來滿滿人潮減少。這樣下去真的很不行,所以是想說可不可以來號召一些很簡單的事情來玩。然後就想說是不是可以試着聳動大家去做點很白癡的事情,比如說留言惡作劇。
虽然不是漫画迷(好啦,如果你把偶尔看多啦A梦和蜡笔小新归类进漫画迷这个类别的话⋯⋯我也不是),但是我好象似乎并没有缺席过这个系列的电影。不过我得承认我完全忘了那三部曲到底说了什么故事,只是记得两堆人一直对立。看完这部前传后,总算再次记起他们双方在追求什么目标。看完这部后,电影中塑造的那种变种人之间那种关系整个开始有点明朗了(翻Wikipedia的时候才惊觉这漫画塑造的世界整个就是大)。
那是一個深夜,他也不知道為何自己會在此刻流連街頭。就在漫無目的地走着之時,這人才發現已經夜深的此刻路上根本不見任何人。舉目望去見到的窗戶,早已沒有燈火的蹟象。街頭上唯一的燈源,就是相對兩排的街燈。大概是月初的關係,所以頂頭根本不見月光。在一片漆黑下,街燈熾熱的光像是對馬路肆虐般肆無忌憚地照耀着。走在路中央的時候,兩旁燈光的閃耀像是在慶祝什麼明星抵達的鎂光燈一樣。